自由主義或和平主義的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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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或和平主義的民族主義

的基本假定是:政治應該是民族的(national,此詞既有"民族的"之意,又有"國家的"之意--譯註)。
在歐洲大部分國家中,從現代時期之始,君主國家(princely state)就取代了中世紀的等級制度(estate system)。君主制國家的唯一政治觀念就是統治者的利益。路易十四著名的格言"朕即國家"就最精煉地表達了此一觀念,這種觀念在歐洲三大帝國宮廷一直延續到晚近的劇變爲止。魁奈的學說盡管引發了新的國家觀念,不是較少有人知道他早在寫作他的鉅著前就提出了一句格言:Pauvre paysan, Pauvre royaume; pauvre royaume, pauvre roi.。在他看來,僅僅揭示國家的富裕繁榮有賴於農民的富裕繁榮是不夠的,他一直認爲,還必須揭示出:只有當農民富足之後,國王才能富裕起來,由此他證明了採取措施提高農民福利的必要性。國家(所應約束)的目標恰恰應該是君王。

與君主制國家相抗衡,18世紀和19世紀,自由的理念勃然興起,使古代共和與中世紀自由城市的政治思想復甦。它與monarchomachs之反對君主連結在一起;它以英國的先例爲榜樣,英國的君主在十七世紀就已經徹底失敗;它利用一整套、理性主義、法來戰鬥,它通過文學征服了羣衆,使之完全服膺於這套理念。專制君主最終屈服於自由運動的進攻,從而出現了君主立憲制,出現了共和國。

君主制國家是沒有自然邊界的,不斷增加家族的財產是君王們的理想,每一位君主都努力奮鬥試圖使自己留給後代的土地廣於他從父親那兒繼承下來的土地。不斷獲取新的領地,直到遇上另一位同樣強大甚至比他更強大的對手爲止,這就是國王的使命。他們對於土地的貪婪,使他們根本不知邊界爲何物,每一君王的行爲及捍衛君主制國家理念的中的觀點都能證明這一點。最重要的是,此一原則威脅着所有弱小國家之生存,它們之所以還能維持生存,則應歸功於大國之間彼此嫉妒,這些大國高度警惕着不想讓任何一個變得更強大。這就是歐洲均衡的概念,構成了它們之間一次又一次的合縱連橫。小國被毀滅也有可能不危及這一均衡,比如瓜分波蘭。君主們看待國家的方式,跟地產主看待其森林、牧場、農地的眼光沒有任何不同。他們出售國土、也交換國土(即爲了"使邊界更齊整"),而這些土地上的居民的統治權也隨之變換。根據這種解釋,共和國就是一種無主財產,任何人只要有能力就可以佔有它。這種政策到19世紀達到了頂峯:1803年的《神聖羅馬帝國代表議定書》,拿破倫的國家制度,維也納會議的決定,都是如此。

在君王們看來,土地和人民無非就是君主所有權的對象而已:前者構成了主權的基礎,而後者則是土地所有權的附屬物。對於生活在"他的"土地上的人民,君王們要求其服從和忠誠;他把人民差不多就當成自己的財產。而把他和他轄下之每個人連結起來這一契約(bond)也是使所有人連接爲一體的唯一途徑。專制統治者認爲他的臣民之間自行組成任何組織都是危險,因此他總是努力打碎臣民中一切傳統的團結合作關係,只要不是根據他所頒佈的國家法令設立、只要不利於新的社會組織之形成,甚至連俱樂部,都不得存在;同時他也不允許不同地區的臣民感覺到作爲一個君主統治下的臣民的那種同志情誼。不過,當然,君王們撕裂了構成其臣民的貴族、資產階級和農民中間的一切階級聯繫,使整個社會陷入原子化,從而也爲新的政治情感的興起創造了前提條件。臣民們已經越來越習慣於認爲自己並不是什麼狹窄小圈子的成員,而是一個人,是民族的一員,是國家和世界的一個公民,從此開闢了一種全新的世界觀。

自由主義的國家與君主制正相反,反對君主對土地的貪慾和用領土討價還價。這種理論首先發現,國家與民族的合一(coincide)是理所當然的,由此而形成了大不列顛--典型的自由國家,法國--爲自由而戰鬥的經典之作。這種情況看起來是理所當然,自由主義國家理論也就未在此多費筆墨,因爲國家與民族本來就是一致的,也沒有必要改變它,當然就不存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