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合同法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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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債權人利益保護有利於交易當事人利益平衡;更有利於實現法的公平、正義價值。合同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最基本的法律,這部法律在保護債權人利益方面極具先進性和前瞻性。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內容的論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談合同法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摘要:近年來,合同欺詐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造成信用危機。加強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運用合同法保護債權人,做好防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合同法;債權人;保護方式

長期以來,企業間由於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而引起的債務糾紛時有發生,不僅佔用了大量的流動資金,也給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較大影響,進而制約了部分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甚至有的企業因爲債務糾紛而破產消亡。因此,爲了防止和及時化解債務糾紛,必須充分運用合同法加強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一、合同關係中債權人的概念和特徵

在合同關係中,債權人是指根據合同約定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債權人的特徵主要有:

1.合同關係中的債權人、債務人都是特定的人,就是合同關係的雙方或幾方當事人;

2.合同關係中,債的設立是以追求一定利益(主要是經濟利益)爲目的,而且債權人追求的這種利益必須通過債務人的特定行爲才能實現;

3.合同,特別是企業訂立的合同一般都是雙務合同,債權人同時也是債務人。在現實生活中,合同雙方當事人如能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雙方當事人就會達到雙贏,這也正是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二、合同法如何保護債權人利益

通過對合同關係中債權人的概念和特徵進行分析,我們知道保護債權人利益對於更好地維繫合同關係具有重要意義。那如何保護債權人利益呢?合同法把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分爲合同訂立和合同履行兩個方面,對債權人利益法定保護的重點是在合同履行階段,合同法賦予債權人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多項權利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法賦予了當事人充分的自治權[1]。有關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約定詳細的合同條款以備履行合同時遵守。防患於未然對於合同關係中債權人依法保護自身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法賦予了債權人抗辯權、代位權等多項權利保護自己,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2]:

(1)合同履行抗辯權,就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當事人針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請求權的一種對抗權利。

(2)代位權。也就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債權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代爲行使權利。代位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以下特點:一是債權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二是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行使;三是必須以保全債權的必要範圍爲限;四是原則上不得處分債務人的權利。

(3)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所爲的危害債權的行爲,申請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如果債務人做出的行爲有可能對債權人的債權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對債務人的行爲予以撤銷。但在主觀上必須爲債務人是惡意的,如果不是惡意的,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權。

(4)解除權。就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依據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規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解除權的行使直接導致合同權利義務的消滅。一般行使合同的解除權需要特定條件:一是合同約定的解除事項發生;二是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行使合同解除權不僅保護債權人的權利,也是對債務人的一種保護。

三、合同履行過程中保護債權人利益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企業要對合同進行規範化管理。加強合同管理,對於企業避免合同風險,樹立誠信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競爭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都具有重要意義。對合同管理的事前監督,重點要抓住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加強對對方單位資質的審覈。二是加強對合同條款的審覈。三是加強對企業印章的管理。

(二)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全。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在民事訴訟中採取“誰主張、誰舉證”,因此必須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全,以便在合同糾紛發生時向法庭提供確鑿的`證據,主張自己的權利。特別是要做到合同一項一卷以及客戶檔案等資料的完好保存,保證不會因爲證據不足而陷於被動。

(三)要對合同相對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一定程度的瞭解,隨時關注大額合同客戶的資金狀況,遇到問題提前介入,避免給企業造成損失。在這方面,有的企業在貨款回收工作上有歷史教訓,隨着企業經營體制的改革,應隨時掌握客戶經營狀況,以免因對方破產等原因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四)要把握好時機,不要錯過法定期間。合同法對於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等權利都有明確的時間規定;民事訴訟是債權人保護自身權利的最後手段,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範圍內行使權力,否則,訴訟時效過期,一切權利都不可能得到保護。總而言之,《合同法》對合同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都做了明確規定,充分運用法律規定保護債權人利益既是在依法治國大環境下的最佳選擇,也是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履行權利義務的有效途徑。因此,要大力宣傳合同法,保證法律條款得到最大程度的應用,這既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需要,更是依法治國的需要。

[參考文獻]

[1]孟德花.淺析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辯權[J].商業研究,2003(06).

[2]鄒海林.論我國合同法規定之債權人撤銷權[J].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