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治理職能分層:以人爲本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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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治理職能分層:以人爲本視角
[摘要]當前,財務治理職能的觀點衆多,但大都有着一定程度的侷限性。這主要在於忽視了“人”對財務治理及其職能釐定的影響作用。因此,從“以人爲本”的理念出發重新釐定的財務治理職能,就需要兼顧所有者財務治理職能、治理層類經營者財務治理職能、財務經理財務治理職能和一般員工財務治理職能,以及財務活動治理職能、財務關係治理職能、財務活動治理與財務關係治理共管職能等層面,充分考慮和發揮“人”的因素的作用。
  [關鍵詞]以人爲本;財務治理職能;職能分層
  
  一、引言
  
  一直以來,對財務治理職能的論述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通觀各種觀點,不難發現其中所存在的不足集中到一點,就是沒有從“人”的職責作用角度,僅就財務治理甚至財務活動談財務治理職能,使這種職能缺乏活性與靈性,以及財務治理職能應用上的不人性。因此,克服和糾正這些不足,就需要深刻理解和靈活運用“以人爲本”的理念,彰顯財務治理的人文光環和人性光輝。
  “以人爲本”中的“人”應是集合名詞,是生活在社會之中具有各種社會關係,從事各種社會活動,創造着社會歷史的主體;是由所有個體按一定方式結合而成的、具有複雜結構的社會有機系統。其“本”則是事物的根本、基礎,社會歷史的主宰、主體、主人,指導思想和行動的準則,工作的出發點和回宿,價值標準、標準,以及哲學上的本原、本質,經濟學的本位,等等。財務治理不論如何定義,財務治理職能不論怎樣論述,都不能脫離其中有“人”起作用、有“人”在作用這個根本因子;都必須明確財務治理中究竟需要哪些“人”,所需之“人”爲“本”的根據何在?所有“本人”如何分擔、履行和發揮相應的職責?在這方面,已有很多學者研究提及,如裴伯英、幹勝道、湯谷良等人以爲企業可以大致分爲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經理三個層次,並且區分了所有者財務的職能和經營者財務的職能;王斌、張延波(2002)的企業財務分層治理體系也指出財務治理職能由出資者財務職能、經營者財務職能、財務經理財務職能組成。由此而論,財務治理是一種綜合性的價值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參與者不僅包括會計職員、財務分析職員和治理層,還包括工程技術職員、銷售職員和廣告宣傳職員等(歐陽令南,2005);財務治理職能發揮好壞,既涉及企業及其成員的根本利益,也需要各方面職員充分履行好其職責。據此,筆者以爲,企業財務治理直接涉及的“人”類就可區分成所有者、治理層類經營者、財務經理和企業員工四個不同利益主體和行爲主體(即企業內部關係人,本文不考慮與企業財務治理間接利益相關的外部關係人);相應地,企業財務治理的職能也就可劃分爲所有者財務治理的職能、治理層類經營者財務治理的職能、財務經理財務治理的職能和一般員工財務治理的職能四個層面。這四個層面的職能又因“四類人”在財務治理的財務活動治理、財務關係治理、財務活動與財務關係的共管之職能不同而有所差異和側重,從而使得財務治理職能層次特色更加鮮明和“人性”。
  
  二、所有者財務治理職能
  
  所有者財務治理是指所有者投進企業資本,監管資本的營運,並對其資本的投量及其形成的存量或增量進行調整的財務治理行爲,目的在於確保資本投放和營運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增值性。它的職能主要如下:
  
  1.在財務活動治理中的職能
  財務活動是企業生產經營中價值墊支與增值的經濟活動,資本價值墊支及其增值是財務活動的內涵,資金運動的環節和過程則構成了財務活動的具體內容。我們可將資金的籌集、運用、耗費、收回以及分配等一系列資金的組織、運用和收益的活動,稱爲企業財務活動。財務治理首要和基本的,就是對財務活動或資金運動的治理,其常規內容包括資金籌集治理、資金使用治理和資金分配治理三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