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詮釋學的“反美學”與人文科學的審美真理立場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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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詮釋學的“反美學”與人文科學的審美真理立場詳細內容
哲學詮釋學的“反美學”與人文科學的審美真理立場詳細內容 【內容提要】美學問題在當代哲學詮釋學中具有頭等重要的地位,哲學詮釋學站在人文科學立場,對審美經驗和審美真理問題的理解和解釋,體現了顯著的“反傳統美學”特徵。本文從美學作爲人文科學特殊理解方式、審美真理如何表現,以及審美真理如何可能的問題三個方面,探討了加達默爾哲學詮釋學的“反美學”思想;然後在當代美學語境中比較性地論述了其基於人文科學立場,對審美真理問題的理解和解釋所具有的重要理論意義。
【摘 要 題】闡釋與真理
【關 鍵 詞】哲學詮釋學/人文科學/反美學/審美真理/理解和解釋
【 正 文】
  無論從詮釋學的發展歷史,還是從當代詮釋學的理論類型來看,詮釋學都並不只是指某種單一的理論,各種詮釋學都對理解、如何理解、理解如何可能的問題,做出了有益的探討(注:(John to,Radical Hermeneutics:Repetition,Deconstruction,and the Hermeneutics ana University Press,1987.)拙著《理解事件與文本意義—文學詮釋學》第一章“當代詮釋學語境中的哲學詮釋學”部分,該章對當代詮釋學中的五種重要理論做出較爲詳細的論述,並對哲學詮釋學與其他詮釋學做了比較性的論述(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年3月版)。)。但我認爲,就其對當代美學和藝術理論的思考來說,加達默爾創建的哲學詮釋學具有更爲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在如何以人文科學的特殊方式理解和解釋方法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的真理問題上,爲我們探討藝術問題和美學問題提出了許多新的可資借鑑的思想洞見。
  J·格龍丹談到加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時寫道:“《真理與方法》開始部分的核心是‘對審美意識抽象的批判’。《真理與方法》從美學開始似乎採取的是一種迂迴曲折的路徑。因爲《真理與方法》所提供的所有關於藝術的肯定性觀點,開頭幾章提出的不是一種美學,而是一種反美學。因此,一種自律美學的創造只不過是一種抽象,對我們來說,爲了更好地理解出現在人文科學中的認識方式,這種抽象必須摧毀或相對化。”(注: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university,1994.P110.)那麼,相對於以往的美學來說,加達默爾的美學理論在哪些方面是一種“反美學”呢?格龍丹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但沒有做出深入論述。本文力圖通過哲學詮釋學對傳統美學方法論的批判、藝術審美真理的表現方式和審美真理如何可能的問題的探討,論述加達默爾的“反美學”思想,及其在當代美學中所具有的理論意義。
    一、反自然科學方法論的美學理論
  加達默爾的哲學詮釋學美學一個非常明確的理論立場,就是反對傳統美學對藝術和審美問題的自然科學方法論理解,並堅持認爲藝術和審美經驗作爲人文科學對象有其自身的特殊認識方式和真理表現方式,併力圖把藝術、審美經驗和審美真理等問題置於真正的人文科學的理論視域中來理解和詮釋。哲學詮釋學的這種雙重美學任務意味着,加達默爾既要批判那種認爲美學中不存在認識和真理的自然科學方法立場和認識論觀點,又要堅持藝術和審美經驗中存在認識和真理的人文科學立場。
  在以往的美學和藝術哲學中,美學家和藝術哲學家受自然科學方法論的影響,往往從自然科學的方法來理解人類的藝術和審美經驗。自然科學的認識論一直支配着自17世紀以來的哲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認識論成爲一種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法論基礎。這種自然科學的方法論和認識論,同樣深刻地影響了美學對藝術審美經驗的理解。我們一直認爲,科學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釋藝術和審美經驗問題的根本途徑,只有運用科學化的研究方法和使方法科學化才能解答美學的所有問題。這一點也嚴重地存在於中國當代美學研究中。加達默爾哲學詮釋學認爲,這是一種忽視了人文科學特殊表現方式和理解方式的自然科學天真,實際上用自然科學的方法無法理解和解釋藝術和審美中的複雜問題。例如我們如何能夠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去解釋達芬奇的《蒙娜麗莎》呢?這個作品僅僅是一種知覺相等物的錯覺嗎?我們能用實證主義的方法去認識和確定恩斯特《家庭的天使》或米羅的《繩子與人》等等現代藝術作品的意義和真理嗎?用自然科學和實證主義的方法所理解的東西,真能符合我們的實際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嗎?僅僅根據作品所再現和反映的存在物,根據作者的意圖和藝術作品的文本結構,並依照自然科學和實證科學的方法,而不是根據作品自身的特殊表達方式和我們對藝術作品的真實經驗,我們能真正通達藝術作品的真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