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在哲學與神學之間

學識都 人氣:6.93K
真理:在哲學與神學之間
真理:在哲學與神學之間 現著名的基督教神學家帕克教授(er)在其《現代真理的實質》(TheSubstanceofTruthinthePresentAge,in:CRUX:March1998/Vol.ⅩⅩⅩⅣ,No.1)一文中,爲維護基督教的真理一元論、反對後現代的真理多元論而作出了精彩的、令人欽佩的論證。文章表明瞭作者立足於正統安立甘宗來爲整個基督教一神論辯護的立場,但作者並不主張極端的保守主義,而是一方面堅持基督教經典的權威性和歷史傳統的不可動搖性,另方面也重視內心的蒙恩體驗和救贖。這種張力使他的文章包含有很大的理論容量。作者還分析了後現代主義的歷史和心理根源(對啓蒙的科學理性的絕望)以及它將導致的社會後果。通過對英漢姆(MichaelIngham)的後現代論點的批評,作者說明基督教接受後現代主義的影響必將走向對耶穌基督的否定,或者說,如果耶穌基督在傳道時屈服於當時的宗教多元的現狀,那就根本不會有基督教產生。文章最後提出了基督真理的四個特點,即實在性、啓示性、合理性,以及在與其他宗教的比較中所突現出來的實踐上的救贖性。這些論述都非常有力。?
我試圖在這篇文章中對帕克教授的上述論點作更進一步的深層次的探討,即立足於哲學的角度對帕克的神學立場作一種客觀的理論分析。在這方面,我認爲帕克教授的觀點雖然十分精闢,但多少有些先入爲主的傾向,而沒有充分考慮到不同歷史文化傳統的人類的接受性。因此,在談論神學真理時只有充分展示其哲學真理的內涵,才能使神學真理的普遍性和唯一性獲得真正牢固的'根基,使一切“有理性的存在物”都有可能毫不勉強地找到通達神學真理的必由之路。在深層意義上說,這並不會損害神學真理的權威性,而會使基督教在我們這個星球上成爲流佈最廣的宗教的真正根源得到揭示。在世界各大宗教中,基督教是最具有哲學的深厚底蘊的宗教,能夠與之相匹敵的似乎只有佛教。但佛教哲學本質上具有自我取消的機制(如對“言說”的不信任甚至否定),它要麼是地方主義的(localism)和神祕主義的(祕傳的),要麼就是世俗化和政治化了的,這兩者都有可能導致佛教真理的四分五裂和名存實亡。基督教的優勢在於,它有一部、並且只有一部權威性的“聖經”,這部聖經的份量是一個有初級識字能力的人能夠讀完、或一個有興趣的人能夠聽完的,它的內容、特別是“新約”部分的內容是一個具有高深哲學修養的學者能夠終生精進地進行思索和研究的。而這一優勢表現出,基督教的實質是〖HT5H〗個體精神的宗教,它容納了個人靈魂從最起碼的“得救”到最高精神追求的一切內容;但也正因爲如此,它也同時是一種普世的並且致力於普世的宗教,因爲它的普世不是一種登高一呼的號召和煽動,而是一種靈與靈的對話和浸潤,一種沿着精神本身的自然意向而從低到高的引領,它的拯救不是一種逃避和解脫,而是一種對個體自身的現實性和可能性的承擔。?
當然,帕克教授在文章中也不是完全沒有涉及到哲學的真理。如他對後現代的相對主義真理觀的反駁實際上就不是從神學上、而是從哲學邏輯上進行的反駁:“當一位後現代主義者告訴你,沒有普遍一般的真理這回事,你就只須問他,他的這個斷言是否會作爲一個普遍一般的真理而被提出來。如果他說是的,他就會受到自我反駁,他的主張就會被這一主張行動本身逼到這種自我反駁中。如果他說不是,那麼你可以告訴他說,在他的觀點看來對他是真實的這種對普遍一般真理之實在性的否定,對你來說卻不是真理,沒什麼可說的;而你作爲一個普遍一般真理的信奉者,卻有根據去試圖說服他,說他錯了,但他作爲一個不相信有什麼對任何某人是真的東西也對每個人爲真的人,卻沒有根據來試圖說服你,說他是對的”Ibid.,pp.4-5。這一反駁從邏輯上說的確是無可挑剔的,它非常類似於康德通過實踐理性對道德律即“定言命令”(derkategorischeImperativ)所作的論證,但在哲學上說卻仍然可以繼續深入。例如說,假如這個“後現代主義者”在面對上述問題時既不說是,也不說不是,而是〖HT5H〗保持沉默或面帶微笑,你就根本沒有辦法把他駁倒。他保持沉默並不說明他自知理虧或承認錯誤,而是很可能他並不認爲有必要把他自己私人所認爲的真理告訴別人或與別人達成一致。中國古代的莊子和他的朋友惠施有一次在橋上觀魚,莊子看着河裏的魚感嘆道:“魚兒遊得多麼從容快樂啊!”惠施問他:“你不是魚,怎麼知道魚的快樂?”莊子反問:“你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的快樂?”惠施說:“好,我不知道你不知道魚的快樂,你也不知道魚的快樂,這不兩清了嗎?”莊子說:“不,你最初問我怎麼知道魚的快樂,說明你已經知道了我知道魚的快樂了,而我正是在這橋上知道魚的快樂的啊!”可參看《莊子·秋水》在這個故事中,全部問題都起於雙方想要通過問答來達到互相理解,也就是想要藉助於語言或對話(語言的功能正在於對話)溝通內心的真切感受,但語言本身有它力所不及的邊界,它作爲人與人相通的媒介,並不如個人當下直接的感受那樣真切。惠施是一個徹底的相對主義者,但他不幸卻也是一個有辯論癖的詭辯論者,一開口就已經自相矛盾了;莊子則是一個語言上的相對主義者和一個內心體驗上的絕對主義者,他總是把語言上的矛盾引向內心的真理,所謂“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莊子·天道》,“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莊子·外物》。他甚至認爲在辯論中勝者不一定有真理,負者不一定沒有真理,雙方或第三者都沒有判斷是非的標準可參看《莊子·齊物論》。所以帕克教授對相對主義真理觀的反駁只適合於針對惠施型的詭辯家,卻不適合於莊子型的(或詩人型的)體驗論者,因爲後者只想抒發自己的真切感受,而不想把自己是什麼樣的感受告訴給別人以取得普遍的同意。帕克教授的全部論證都是建立在把運用語言進行對話當作雙方默認的前提這一基礎上的,而這一基礎並沒有絕對的不可置疑性。不過,我並不否認,語言,且唯有語言,才能使當下直接的感受確定下來,成爲普遍的可檢驗的真理,而當下直接的感受則永遠是相對的,主觀的,因而也是隨時可以僞裝的,不可能把真理和虛假區別開來。所以,如果要求〖HT5H〗說出真理,或回答“什麼是真理”,帕克教授的論證是佔上風的;但對一個不把“說”當一回事的人,那就的確“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TAGS:真理 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