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沒有受害者

學識都 人氣:2.5W
職場沒有受害者
作爲員工,在爲企業工作的時候,如果你具有生意心態——職業心態,就完全不會感覺受傷害了。生意關係是平等、自願、平衡的,不能強買強賣、坑蒙拐騙,也沒必要忍辱負重,臥薪嚐膽,或者期盼着不切實際的奇蹟出現。我們在職場關係當中感覺受傷害,一定是因爲沒有用生意心態來面對,並且主要是因爲我們自己有強買強賣的心理。比如說,做了事就要求老闆鼓勵、肯定,得不到老闆肯定就不開心,等等。這都是因爲沒有把老闆當做客戶來對待。

某呼叫服務中心規定對每次客戶服務進行評價,評價爲“一般”的,屬於正常值,評價爲“滿意”的,每次獎勵10元,評價爲“不太滿意”的,每次罰10元。幾個月下來,員工阿亮平均每個月“一般”有70%,“滿意”有10%,“不太滿意”有20%,結果,月月都被扣錢。阿亮很不服氣,向經理投訴說,我有80%的工作是達標或者超標的,爲什麼每個月都還被扣錢呢?經理向他解釋:公司付基本工資給他的條件是100%達到標準即“一般”。如果其中有哪幾次服務超標,就獎勵,有哪幾次不達標,就扣罰,規則很簡單。阿亮的問題,是對於公司的規則有“自己”的理解,才覺得不公平。所以,受害者心態都是來自“我”和“你”對於同一件事的不同理解。

客戶永遠是對的,滿足客戶要求是我們的職責。對於客戶提出的要求,達到了,客戶付款,完成交易,是正常情況,不應該再多要求交易規則以外的報酬;達不到,客戶要退貨、賠償,很正常;超標了呢,還要看是不是和客戶之前有約定,約定可以超標多付款,如果客戶並沒有要求你超標,你超標了去找客戶要求多付款,就是強買強賣行爲。再說,客戶還可以因爲你不符合標準而拒絕呢。企業說,我付給你工資,條件是你得給我我想要的東西。很實際的。但很多員工不明白這一點,要求尊重、認同、表揚,其實就是撒嬌的行爲。職場交易也是交易,合適最好,過猶不及。

你可以選擇客戶,但不能選擇讓客戶怎麼要求你。

生意就是生意,根本不用生氣

所謂職業心態,就是生意心態。

好的老闆、員工,一定是好的生意人。你是在給老闆打工,但你同時也在做自己的生意,你是因爲覺得划算才繼續和老闆交易的。好的生意人,每天都心態平和,都覺得投資回報合理。如果你這樣想和做,你自己的職業生涯和你的企業就一定和諧、成功。


不要撒嬌,不要講什麼“苦勞”。很多員工說,我做這件事花那麼多精力,總要說個辛苦吧,總要給點認同和鼓勵吧。其實,你的老闆只要結果,結果以外的東西,和他的需求無關,他不會付錢給你的。

職場是理性的人的競技場

明知不可而期待之……

小張在某電視欄目實習,和朋友抱怨說,電視臺許諾給她的底薪半年多都沒發過,爲此她很鬱悶,也很生氣。朋友告訴她,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她在職場中的心理期待沒有調節好,既然頭兩個月沒發錢都忍受了,半年後她還在繼續期待電視臺可能給她補償,那是很幼稚的。這個時候,如果沒有膽量炒老闆魷魚或者去改變老闆的想法,就應該把自己的心理期待調整合適,這樣不但會緩解自己的.心情,更會快樂地工作。

在職場中,我們有很多類似經歷,比如,你經常和某一同事發生衝突,而理由卻都是他“人品不好,辦事不力”,那麼,我們應該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因爲你早就知道他是那樣的人,卻還在心理期待他能改變,最後的結果就只能是自己因爲同一個理由、類似的事情反覆地生氣,進而影響自己的工作情緒。

明知不可,總要賭一賭,抱有一線希望,最後肯定是自己難受。賭可能贏,但輸了會不會很難受?理性的做法是:評估一下可能的回報結果,從最好到最壞,如果都可以接受,就去做。

沒有藉口

我們編輯部有個非常嚴格的截稿期規定,遲交稿按分鐘罰款,因爲後面有一套流程環節跟着。有一次,一位女編輯到時間沒有交稿,我要按規定處罰她,她不服,說:“我沒做完的原因是孩子晚上鬧,寫不了文章。”我說,對不起,你孩子鬧和按照流程你該完成的任務之間沒有關係。我只要你的工作結果,你家裏的事該你自己去搞定,不應該影響到編輯部的整體流程。如果因爲你自己的孩子影響到工作,那你就要承擔延誤工作給我們造成的損失。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事,應該和你的工作分開。如果你不能搞清楚,或者說不能適應兩份責任,你可以很理性地做出選擇。

是不是我這樣做顯得很沒有“人情味”?因爲我老闆和我的協議當中沒有“因爲家裏的事可以耽誤工作”這個條款,我和我的編輯之間也沒有類似條款,工作就是工作,工作只是生意,絕對理性。

理性的生意人不應該講沒有用處的藉口。
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