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沙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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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減免登記註冊上的收費

2015年南沙創業優惠政策

爲降低創業門檻和成本,《意見》規定,不在全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不得收取。對初創企業(包括在廣東省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下同)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工會費。

至於事業單位的服務收費,以及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收費,對初創企業則按不高於物價部門覈定標準的50%收取。

2、2最高可申請300萬元貼息貸款

廣東還將拿出“真金白銀”加大培訓資助力度。根據《意見》,2015年至2018年,省財政安排25億元,統籌用於省級促進創業補貼項目支出,以及對各地的補助支持等。

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的,可向培訓機構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相應補貼,比如參與創辦企業培訓的,每人最高可獲1000元補貼。

對自主創業(國家限制行業除外)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個人最高20萬元,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貸款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可放寬至不超過300萬元)。在規定的貸款額度內,按照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貼息。

3、創業頭3年可獲租金補貼

《意見》規定,對入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不低於80%、第二年不低於50%、第三年不低於20%的比例減免租金。

初創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成功創業(在本省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的,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可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