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單證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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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交易指的是用一套單證文件來代表貨物。交易以這套單證爲對象,誰拿到了這套單證,誰就是貨物的主人。那麼,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外貿單證基本知識,歡迎大家參考學習。

外貿單證基本知識

一:單證交易

單證交易指的是用一套單證文件來代表貨物。交易以這套單證爲對象,誰拿到了這套單證,誰就是貨物的主人。這樣一來,貨物儘量不動,單證則任意買賣轉手,由單證的持有者決定何時以及如何最終處理貨物。這套單證,通常包括幾個核心文件:

1、提單(即提貨單Billofloading,縮寫爲B/L)

2、發票(Invoice)

普通發票的概念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指的是自己製作的列明該貨物名稱、數量和價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裝箱單(PackingList)

自己製作的列明該批貨物體積重量及包裝情況的一份署名文件。

4、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全套單證中,以提單最爲重要,因爲它是貨物的所有權證明----是具備國際公認的法律效力的物權證明。發票和裝箱單可以自己繕制。其他檢驗證書、產地證書等等則根據貨物的特性和買家的要求,由相應的國家機構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等,或雙方認可的組織機構如民間檢驗公司,貨運公司等出具。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外貿操作員經手買賣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疊紙片。因此一個外貿業務員完成一筆交易,而自始至終沒有見過貨物的模樣,一點也不奇怪----他只需謹慎處理好那疊紙片即可。我們不難設想,因爲貿易多數時候是憑單據而不是實物交易,因此即使貨物本身完美無缺,而單證有瑕疵----比如數據上的錯誤缺少一份相關證明文件等----則很可能導致交易失敗。反過來,即使貨物有問題,而單證齊全,仍可以初期順利交易。當然,這帶來了一些風險,比如僞造單證進行欺詐。不過欺詐本身在世界各國都是犯罪行爲,自有相應的追究措施。

總之,單據在外貿中的作用是決定性的。建立起“外貿實際上就是買賣一套單據”的概念,對於理解國際貿易中很多特殊的、專業性的操作非常必要。

市場競爭激烈,很多時候,價格成了是否成交的惟一的因素。我們常會看到外貿商以低於國內銷售成本的價格出口貨物。他們瘋了嗎?不。即使以低於進價的價位“賤賣”,外貿仍有利潤。這就是外貿第二大關鍵祕密:退稅制度

二:退稅制度

出口退稅是外貿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貿業務中利潤的主要來源。爲便於管理,國家假定所有產品均爲國內流通與消費,因此普遍徵收增值稅,稅率高達售價的6%~17%不等。正規情況下,國內採購或出口前的價格均爲含稅價,即已經繳納了增值稅的價格。而產品用於出口的話,這部分稅就不應徵收了,已經徵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給出口商。

假如你從國內工廠購進彩電一批,價格爲含稅價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淨價,170元是已繳增值稅。按照國家的規定,彩電類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爲17%,也就是說,彩電出口以後,稅務局將退返170元給出口商。

這樣一來,即使出口商以平本價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稅款170元作爲利潤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口者出於競爭考慮,從170元中拿出一部分來貼補降價,即使以低於進價1170元的價格出售,也還是有利潤的。

外貿交易通常貨值比較高,相應的退稅金也很可觀。當然,國家對退稅管理也很嚴格的,與外匯管理緊密結合。出口前需從外匯管理局部門領取《出口退稅覈銷單》,申報出口總金額。覈銷單還需海關蓋章確認貨物確實已經出口。在收到國外買家支付的貨款以後,憑銀行收據,連同覈銷單到外匯管理局辦理覈銷,再憑增值稅發票等到稅務局辦理退稅事宜,領取退稅金。

因此,外貿利潤的來源,相當程度上來源於國家出口退稅制度中的出口退稅,這是外貿最顯著的特點之一,也與大多數外貿業務員日常操作息息相關。

三:信用證交易

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相距遙遠,背景各異貨物籌備交接以及貨款的支付週期都很長。因此商業信用就成了一個很大的難題。

作爲出口商,擔心備齊了大宗貨物以後,買家變卦怎麼辦?貨物千里迢迢運到國外,客戶不要了怎麼辦?或者要了不給錢怎麼辦?自然希望買家能夠先支付貨款,有了保障然後再備貨交貨。作爲進口商,擔心出口商無法按時交貨怎麼辦?貨物質量、數量不合格怎麼辦?自然希望賣家先把貨物交付了,覈查無誤再給錢。

這個矛盾,當然也可通過買家支付部分預付款或訂金的方式協商解決,但畢竟非上上策,一來買家資金佔用比較大,二來真有什麼糾紛了,雙方無論對錯都損失,不利公平。於是就產生了一種外貿特有的操作方式:信用證。信用證的產生,正是以外貿“單證交易”特性爲基礎的。

所謂信用證,通俗說來就是買賣雙方事先商定交易條件,如品名、數量、質量標準、價格、交貨時間等。然後買家找一家銀行(通常就是買家的開戶行,或有一定的擔保)作爲“中間人”,把這些交易條件提交銀行,銀行據以出具一份文件作爲買賣雙方交易的`依據。銀行作爲中間人的責任,就是監督交易行爲。賣方根據文件來備貨出貨,然後把代表貨物的全套單證交付銀行。銀行審覈單證無誤以後,直接支付貨款。有銀行作爲中間人,買賣雙方就不再直接進行錢貨交易,而是分別與銀行打交道。賣家不及時、按質按量交貨,就拿不到錢;買家不付錢,就拿不到貨。反之,有銀行作保,只要賣家交了貨,就一定能拿到錢。這種方式,既不佔用買家資金,又給予了賣家很好的信用保證。這份用以證明雙方商業信用的文件,就叫做信用證。

信用證最基本的一般有四個關係方:

1.進口商: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的銀行負責開立信用證並審覈單據、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負責根據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的銀行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並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此外,最終負責撥款的銀行叫做信用證償付行,一般就是開證行;也可以由另外的銀行先行墊付並收取少量費用,叫做信用證議付行,一般也就是通知行。

信用證是外貿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常見的工具。國際商會爲規範信用證的使用而制定了統一的標準《UCP500》即《國際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定》,作爲使用及仲裁的依據。

通過對外貿的三個重點:單證交易、退稅制度和信用證結算的瞭解,基本上掌握了外貿的精髓,可以比較清楚地理解一個標準的出口操作案例流程了:

尋找客戶——簽訂合同——客戶開出信用證——根據信用證備貨——貨物辦理商檢、報關後交付貨物運輸公司並取得提單——根據信用證備齊全套單據——單據交付國外銀行,國外銀行審覈無誤後撥付貨款至國內銀行——根據國內銀行的收款憑證至外匯管理局辦理覈銷——至稅務局辦理退稅——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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