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土地登記代理人法律知識輔導:代理的概念和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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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爲。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代理的概念和特徵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土地登記代理人法律知識輔導:代理的概念和特徵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的概念有廣義代理與狹義代理之分。廣義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爲民事法律行爲,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或間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狹義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爲民事法律行爲,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代理的概念還可分爲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直接代理就是狹義代理。間接代理,就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爲民事法律行爲,而使法律後果間接地歸屬於被代理人。廣義的代理概念,其既包括直接代理,同時也包括間接代理。

有關術語:在代理制度中,代他人爲法律行爲的人稱爲代理人;由他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爲並承擔法律後果的人稱爲被代理人,也稱爲本人;與代理人進行法律行爲的人稱爲第三人,也稱相對人。

例題1:代理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由( )承擔。(2005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試題)

A.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相對人 D.代理人與被代理協商

答案:B

解析:由他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爲並承擔法律後果的人稱爲被代理人,也稱爲本人。

例題2:在代理制度中,與代理人進行法律行爲的人稱爲 ( )。

A.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本人 D.第三人 E.相對人

答案:DE

解析:在代理制度中,代他人爲法律行爲的`人稱爲代理人;由他人代理民事法律行爲並承擔法律後果的人稱爲被代理人,也稱爲本人;與代理人進行法律行爲的人稱爲第三人,也稱相對人。

二、代理的特徵

(一)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或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活動

代理有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之分。按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的規定,代理人只有在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才能認定其爲代理,即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代理系狹義的代理,僅指直接代理。但我國《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第402條與第403條規定了有關間接代理的內容。可見我國現行民事立法採廣義的代理概念,既包括直接代理也包括間接代理。

(二)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必須有獨立意思表示

代理人進行代理行爲,就是要代被代理人實施民事行爲,由於意思表示是民事行爲的基本要素,因此,代理人應以自己的判斷爲被代理人的利益,獨立爲意思表示,才符合代理制度的設計目的。不爲意思表示的行爲,不能成立代理,由此使代理行爲區別於其他委託行爲,如代人保管物品、照看兒童等事實行爲,這些行爲儘管也出於他人委託,但受託人不必對第三人爲意思表示,因而不是代理行爲。

例題:下列行爲中,可構成代理的有( )。

A.代理合同訂立

B.代人照看兒童

C.代人保管物品

D.代理專利申請

E.代理稅款繳納

答案:ACDE

解析:不爲意思表示的行爲,不能成立代理,由此使代理行爲區別於其他委託行爲,如代人保管物品、照看兒童等事實行爲,這些行爲儘管也出於他人委託,但受託人不必對第三人爲意思表示,因而不是代理行爲。

(三)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內實施代理行爲

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爲必須有代理權,並且應在代理權限範圍內,爲實現被代理人的利益實施代理行爲。 (四)代理行爲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代理是被代理人通過代理人的活動爲自己設定權利義務的呻種方式,因而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所爲的行爲,與被代理人自己所爲的行爲一樣,仍應屬其意思自治的範疇,其法律後果也應由被代理人承擔。這種法律後果是直接承擔還是間接承擔則取決於代理行爲是直接代理還是間接代理。

例題:下列有關代理的論述,錯誤的是( )。

A.不爲意思表示的行爲,也能成立代理

B.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爲必須有代理權

C.代理人應以自己的判斷爲被代理人的利益,獨立爲意思表示,才符合代理制度的設計目的

D.代理關係中,由被代理人承擔法律後果是直接承擔還是間接承擔則取決於代理行爲是直接代理還是間接代理

答案:A

解析:不爲意思表示的行爲,不能成立代理,由此使代理行爲區別於其他委託行爲,如代人保管物品、照看兒童等事實行爲,這些行爲儘管也出於他人委託,但受託人不必對第三人爲意思表示,因而不是代理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