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級農藝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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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標準:高級農藝師必須具有系統、堅實的本學科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在某一方面有較深造詣,在學術上、技術上有獨到見解,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熟練掌握本專業的規範、規程、法規和標準,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時瞭解本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並將新技術成果應用於工作實踐;能制訂本地區或本專業生產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研究設計新技術開發項目,獨立解決生產中重大技術難題,在提高農業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方面成績顯著,取得較高價值的科技成果;在傳授科學技術知識和培養中級技術人才方面成績顯著;熟練運用外語及計算機獲取、處理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
一、適用範圍
本條件適用於我省從事農作物(包括糧食作物、經濟作物、果蔬、園藝、蠶桑和特種作物等)栽培、育種和植物保護、土壤和農業化學、農業微生物、農業環保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求真務實,崇尚科學,積極爲我省農業建設和經濟發展服務。
三、學歷、資歷條件
(一)獲得農業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農藝師資格2年以上;
(二)獲得農業碩士學位或具有本科畢業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農藝師資格5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較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工作經歷和能力條件
取得農藝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的研究;
(二)作爲主持或主要參加者,完成三項以上新品種、新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三)主筆起草或主要參與起草兩項以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省(部)級農業規程、法規;
(四)作爲主持或主要參加者,制定四項以上本部門或本地區範圍內的農業生產、試驗示範、技術推廣等方面的規劃。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農藝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家、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科技成果一、二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爲準);
(二)從事農業技術工作,業績突出,獲市(廳)級以上政府部門批准的優秀技術人才稱號或獎勵;
(三)作爲主持或主要參加者,完成推廣三項以上農業新產品、新科技,取得顯著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並經市(廳)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鑑定或認可;
(四)在主持科技興農、技術推廣、技術開發、經營管理中,解決了重大技術疑難問題,取得顯著成效,得到市(廳)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認可。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農藝師資格後,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較高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著作1部和在省級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三)在國際或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論文1篇以上;
八、破格條件
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確有突出貢獻者,取得農藝師資格2年以上,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可破格申報高級農藝師任職資格。
(一)獲省長特別獎(以獎勵證書爲準);
(二)獲國家三等獎、省(部)級二等科技成果獎或兩次獲省、部級三等獎主要完成人兩項(以獎勵證書爲準);
(三)作爲第一主筆人在國家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2篇有價值的論文;或在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3篇有價值的論文;
(四)獨立編寫六萬字以上或著、譯過三萬字以上農業技術指導性書籍並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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