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文案>制度>

駕駛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學識都 人氣:9.15K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駕駛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駕駛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駕駛員管理制度1

爲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啓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於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並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爲: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週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爲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後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後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爲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髒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佈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後,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駕駛員管理制度2

第一條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第二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條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第四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狀態。

第五條 每週四上午爲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第六條 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每次扣除住勤費、交通費總額的10%。

第七條 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XX~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6%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4%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10%處罰。

駕駛員管理制度3

第一條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集團綜合辦公室爲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覈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範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准後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票需經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後方可報銷。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事後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並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羣衆沒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條 駕駛員管理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覈合格後發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誌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放範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後,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爲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註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後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現車輛有異常現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辦公室批准而駕駛車輛的視爲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三條 用車規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集團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後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准,並按規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准並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第四條 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一覈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第五條 檢查與考覈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准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批准超範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覈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覈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如發生有理由申告考覈當事人200元;違反規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覈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並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准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覈用車人20xx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並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定全額賠償。

4、按規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計評定工作,並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覈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覈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一類車。檢查中發現因日常保養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覈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爲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覈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爲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或修理,並接受複查,未能完成的考覈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覈當事人200元,對不經批准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覈50元。

9、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覈當事人200元。

駕駛員管理制度4

爲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覈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並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菸,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爲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並扣發所有剩餘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後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覈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爲每學年結束後。

駕駛員管理制度5

(一)校車駕駛員平時應自覺加強車輛業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熟悉交通安全法規。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硬,具有適應各種路面,複雜交通環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學校必須定期召開校車駕駛員工作例會,通報校車安全駕駛情況,組織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和技術的學習,切實加強校車行駛的安全管理和駕駛員隊伍的建設。

(三)每學期開學前請交警部門派出民警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和駕駛技能培訓。此項工作可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

(四)學校每年可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安全知識進行考覈,考覈不合格的駕駛員通知學校不再續。

駕駛員管理制度6

爲進一步規範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爲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爲,均視爲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後出車,事後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覆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覈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覈。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爲駕駛員月度考覈評優的依據,並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覈。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覈辦法作扣分處理,並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駕駛員管理制度7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駕駛員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並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說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二、車輛管理制度

1、縣委辦公室車輛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進行車況檢查,存在問題的車輛必須及時維修。

2、實行車輛經費包乾制度,每車每月2550元經費,包括各種油料費、小型修理費用(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車補助、過橋過路費、停車費。

3、每月底行政科車輛管理人員要及時進行車輛行駛里程統計。

4、要加強車輛的維修和保養,按規定在行駛5000—6000公里內必須進行機油及相關濾芯的更換,更換單件價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車輛需要大修時,必須經主任批准後再行維修

駕駛員管理制度8

爲了保證幼兒乘車的人生安全,切實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根據《湖北省校車管理辦法》,以及幼兒園其他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制度要求,創建平安、和諧幼兒園。

1、駕駛員必須持有交管部門統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2、校車駕駛員應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的經歷,並在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3、駕駛員必須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無嗜酒等不良習好,無重大、傳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駕駛員在行車期間嚴禁在車內吸菸、接打電話、與他人閒談等危害幼兒身體及生命安全的行爲。

4、每天行車前,駕駛員應認真檢查車輛,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行車安全。如有安全隱患不能出車的,駕駛員應提前通知幼兒園相關部門,以便幼兒園及時調換其他車輛,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5、行車時駕駛員應文明行車、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管人員管理,做到不違章、無事故。行車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不隨意改變行車路線。行駛中安全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以保障乘車安全爲首要責任。

6、駕駛員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對可能發生的行車中會出現的問題,事先做好應急預案。如遇突發事件,應沉着冷靜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並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彙報情況,協商處理方案。

7、有幼兒上、下車時,必須車停穩後方可打開車門。停車點如有積水、或道路施工等情況,應選擇其他安全停車點停車。幼兒安全上、下車後,駕駛員確認無誤,方可關門、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閉道路的,駕駛員應及時通知幼兒園領導及相關部門,以便及時調整行車路線。

責任追究:

1、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並按調查的事實及幼兒園相關規定,經園領導研究後給予相應處罰。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給予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上報上級部門或有關機關處理。

以上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駕駛員管理制度9

爲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定:

一、校內車輛由學校總務處管理、由校長調度。駕駛員應根據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車。

三、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及監理部門的規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調度,保持通訊聯繫,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節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性能良好。未經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常清理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後,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這一管理制度可能還存在不當之處,望同仁們指教!

駕駛員管理制度10

一、車輛由所裏統一管理,油料實行限量供應,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借車,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的,應經領導批准,否則不得派車。未經允許出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後果,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負責,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二、車輛完工後放回院內指定地點,不得擅自駕車外出。

三、環衛車輛要保持車內外清潔,嚴禁帶泥上路,沿路遺撒,車輛裝滿後,應蓋網再行車。每輛車單位安排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駕駛。

四、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經領導審批後,到指定汽修廠。

五、駕駛員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發現一次待崗,寫出書面檢查;發現兩次取消駕駛資格:

1、不服從統一管理、調度的;

2、私自外出峽江的;

3、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

4、在加油、維修、出差加油中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的;

5、酒後駕車的。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駕駛員管理制度11

1、不服從工作安排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後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後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爲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覆後,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週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儘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覈後,試情況的嚴重性,儘量避開用車高峯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於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週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於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並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範,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範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於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於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後,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後應儘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7、車輛事故主責以上扣除考覈獎金150元、同責扣除考覈獎金100元、次責以下扣除考覈獎金50元,因車輛事故造成車輛停用的每停車一天,扣除考覈獎金的10%.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爲考覈週期,獎金額度爲600-1200元之間,在考覈週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9、連續計算一年內出現兩次同責以上安全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具體事故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判定爲準。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法院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則

駕駛員管理制度12

爲進一步增強駕駛員服務意識,不斷提高營運管理水平,更好的促進公交營運服務工作上新臺階,以良好服務質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車,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公司特制定駕駛員星級管理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參與公司所屬線路營運的駕駛員。

二、星級設置

駕駛員星級設置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

三、獎勵規定

經考評合格後的星級駕駛員享受各星級的獎勵。

1、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30元;

2、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50元;

3、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80元;

4、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120元;

5、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200元。

四、考評標準

1、星級駕駛員標準

(1)完成當月營運計劃,無遲到、早退、缺勤;

(2)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每月例會一次,分公司安全例會二次;

(3)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覈90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4)無違法違規駕駛行爲,無有責交通事故;

(5)無有責機械事故。

2、星級駕駛員標準

(1)達到一星級標準;

(2)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覈95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3)車輛無拋錨現象發生。

3、星級駕駛員標準

(1)達到二星級標準;

(2)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覈98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3)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費卡)不低於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額。

4、星級駕駛員標準

(1)連續三個月達到三星級標準;

(2)當月駕駛員百分制考覈100分,三個月內有來電來信表揚(此條件可持續評比);

(3)當月票款收入不低於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節約油量在線路內排在前三名(含第三名)。

5、星級駕駛員標準

(1)連續三個月達到四星級標準;

(2)當月票款收入高於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節約油量在線路內排在第一名。

五、組織設置

成立考評小組,組長:副組長:小組成員:

考評小組職責:每月負責收集、整理星級考評資料(交通違章、交通事故、車廂事故、百分制得分、出勤率、營收情況、百公里耗油情況),對照考評標準實施公平、公正、公開考評,負責考評反饋意見並處理,稽查人員應對所有駕駛員進行百分制考評,並每月不得少於5次,及時登記來電、來信表揚和投訴,各相關部門做好日常檢查、登記、評分、統計彙總工作,次月5號交考評小組。

駕駛員管理制度13

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並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後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並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並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覈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閒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閒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髒、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並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並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並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並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准後,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徵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後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後,應檢查車內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並開啓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爲,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啓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爲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菸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爲乘車人開啓、關閉車門。客人在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泄露公司機密行爲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並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後,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並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並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麼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儘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准後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准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並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覈,將考覈成績作爲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駕駛員管理制度14

爲了保障乘車幼兒的安全,落實上級的文件精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矩,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創造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2、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情況下,違背交通規矩或產生事故,由駕駛人累贅,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允許將校車借予他人應用。

(2)違背交通規矩,其罰款由駕駛人累贅。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產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累贅。

(5)產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喪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累贅一半。

 3、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掩護作業,以乾淨、檢查爲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請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機動,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耽曲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別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批准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載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纔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訴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4、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請求司機在沿途增長停源碼下載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批准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達到停車點,若提前達到應斷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5、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乾淨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訂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成果自負。

(3)除學生或隊長批准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容許其他人(包含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背交通規矩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干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6、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國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矩。

(2)司機應愛護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重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乾淨。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創造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創造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創造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容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纔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別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必定要遵守交通規矩,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成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屈服隊長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履行任務時,遇特別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並闡明原因。

(17)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成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成果自負。

(21)後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覈、評級嘉獎。

 7、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巧,熟悉控制車輛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屈服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質、工具等的保管和應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喪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喪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喪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別情況可機動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捏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主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轉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覈措施處理。

(10)嚴格履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捏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持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動等。

8、司機會投訴事項處理

(1) 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源碼下載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凝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產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訴隊長。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隊長。

(3) 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着學生,要進步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駕駛員管理制度15

爲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並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爲考覈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覈爲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爲考覈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覈。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並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範措施,並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瞭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爲考覈。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覈的週期不大於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爲定期考覈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覈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覈。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覈。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爲考覈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覈。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