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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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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1

1、施工現場實行胸怎制度,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佩帶胸牌。

2、施工現場道路及施工場地做硬化處理,硬化處理後的道路、場地應平整、無積水。

3、施工區域內,各類物品按施工平面釁佈置要求分區整齊堆放,並掃is09002標準掛牌標識。

4、現場攪拌機四周、材料場地周圍及運輸道路面上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施工過程和運輸過程中散落砂漿和混凝土,應及時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場清,並明確責任人。

5、機械維修保養符合機械管理規定,掛牌標識整齊劃一。

6、施工過程必須堅決落實工完腳下清的責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專人清理,並運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納場,保證現場整潔,文明。

7、施工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辦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潔、衛生。

8、現場大門外及施工區、生活區劃分有衛生責任區,並明確責任人,根據工程大小,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現場的衛生及維護,使整個現場保持整潔衛生。

9、運輸車輛不準帶泥出現場,並做到沿途不遺灑運輸物。

10、生活區保持衛生,無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理。

11、工地食堂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有關管理規定,並建立衛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設施及相關標識牌按有關規定配備齊全,符合要求,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13、每週對文明施工情況檢查一次,與經濟獎罰掛鉤。

施工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爲了加強公司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確保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項目建設、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檢修等施工作業時能夠有序、安全地進行,保護施工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產車間前的安全管理規定

2.1生產部在工程項目招標前要安排參加競標的施工單位到生產辦接受安全資質審查,審查合格的施工單位,方可參加投標。

2.2施工隊伍承擔公司的工程項目後,在辦理外來工程項目合同的同時,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如發現有不籤施工安全合同進行施工的現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5000元。

2.3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的施工單位到生產部領取入公司安全培訓的資料,辦理安全教育的手續,由生產辦統一對施工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覈,考試合格者發放《安全教育合格證》。

2.4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單位,填寫《外來安全信息登記表》,上報《hse作業計劃書》,計劃書中對風險識別、風險評價以及風險消減措施等方面的內容要全面、詳細、符合實際,經生產辦審覈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進入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3.1外來施工單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到公司生產部辦理入廠證,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的施工單位,公司生產部不予辦理入廠證。

3.2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必須按要求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如:防護衣、帽、鞋、手套、眼鏡、防毒面具等。不準穿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施工。

3.3工程開工前,要按施工總平面的佈置,安排作業棚、休息室、辦公室、攪伴站、施工材料堆場預製場地等,所有佈置必須經安全部門審覈。生產區域內嚴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

4.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危險區域(如坑、進等)必須設置危險標誌。夜間要設紅燈警示,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4.2搭建臨時建築物應提交申請,並附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報安全質量環保審批,批准後方可搭建。

4.3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員名單組織施工,不得私自僱用名單外人員。如施工單位缺少某種特種作業人員需外僱時,要事先將僱用人員名單報生產辦審批,經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入本公司。違反此規定每發現一人,個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XX元,轉包單位罰款10000元。並通報全公司,停止施工。

4.4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5凡申請特殊作業(如:動火、高空、有限作業、動土、臨時用電等)的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到生產部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按批准的時間、地點等作業,施工單位要隨身帶作業票,不得轉借他人,在接受檢查時要出示作業票,不能出示作業票或藉口在他人手中的按無票單處理,罰款1000-5000元。導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4.6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易燃液體擦洗設備、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本單位施工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任何設備零件、附件等。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或威脅時要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預以保護。

4.8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因違章給本公司造成設備損壞、財產損失、人員傷害的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所賠償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相關部門確認落實。

4.9車輛進入生產區域要安裝阻火器,按規定路線行駛,在指定位置停放。遇有異常情況要聽從統一指揮或熄火停車,嚴禁進入禁行路線。

4.10外來施工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證件(如:入廠證、安全教育合格證、焊工證等),並接受檢查,發現無證或不帶證件,按規定進行處罰,嚴重者,停止施工。

4.11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並立即通知生產部及相關部門,不得隱瞞和私自處理事故。否則,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4.12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各項條款、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局、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施工中造成嚴重後果,應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4.13本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經常檢查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是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有權對違規者進行制止、處罰、停止施工作業。並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彙報,不認真履行職責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施工完成後安全規定

5.1施工結束後,生產部根據施工過程中安全檢查、考覈結果,按照《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覈表》對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得分70分以下的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返回。綜合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5.2施工單位持《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覈表》到有關單位辦理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手續和付款手續。有關單位必須根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綜合考覈表》結果,辦理退款和付款手續。否則,由此引起後果,由責任單位負責。

5.3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足時,外來施工單位應補足。否則,本公司將從有關單位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六、附則

6.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由本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3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項目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週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項目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施工管理制度4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範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並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於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於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後,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並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並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後,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築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爲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菸、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並保持室內通風和恆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並實行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並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錶。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爲,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並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