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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的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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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的考勤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廠的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工廠的考勤管理制度1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統一規定的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工作時間: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職能人員及司機統一到辦公室簽到,不準代簽、補籤。8:20以後簽到視爲遲到。午後、下班前抽查不在崗者(廠長派出除外)視爲早退。遲到早退6次,取消當月50%效益工資,遲到早退10次,取消當月效益工資。

三、本廠生產一線職工符合以下條件者,每月頒發滿勤獎,當月完成生產任務,服從領導分配,聽從指揮,無遲到早退,無病事假,無產品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職工請病假須旅行請假手續,遞交區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急診除外),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請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准方有效。部門領導准假權限爲一天,超過一天須經主管廠長批准。各部門領導請假須經廠長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當月效益工資50%,事假5天取消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六、職工未經請假,擅自不上班視爲曠工。曠工一天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取消午餐費、通勤費。曠工二日,當月效益工資和崗位補貼全部取消。曠工三日記以上,取消當月全部工資。全年累計曠工達7天,下浮一級工資,累計曠工15天,按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職工出現工傷,必須在24小時內由所在部門領導填寫事故報告單報技術安全質檢部備案,經指定醫院鑑定後按工傷處理。工傷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

八、婚、喪、產、節育假期間內工資照發(效益及績效管理工資除外)。

九、職工以請假爲由私下外包工,一經發現,工廠將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工廠的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爲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週期爲1日至月底。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彙總,覈准後作爲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爲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託方扣除當日考勤並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並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籤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覈後,方視爲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後(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並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覈准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准後纔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後(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並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