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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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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廠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廠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廠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爲保證車輛行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公司車輛。

三、車輛維修保養負責人車輛的保養及維修由車輛對應駕駛員負責。

四、成立鑑定小組關於公司車輛的保養維修,公司成立鑑定小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員由組長指定的2名人員(含司機)擔任。鑑定小組的職責:鑑定維修保養後的車輛狀況是否合格;鑑定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的合理性。

五、車輛的維修保養

1、新車走合保養必須到新車製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

2、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損失。

3、各部門車輛需進4S店或汽修廠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向其部門經理報告,由駕駛員說明具體情況。

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5、對於維修保養費用預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駕駛員報部門經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須開具《車輛派修單》,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維修。

6、維修時更換部件須將舊(壞)件交回公司驗審。

六、費用的報銷與鑑定

1、車輛維修保養後,駕駛員憑明細單據予以報銷。費用單據的各項開支必須清晰明瞭的進行標註,不得籠統合並費用。

2、車輛維修涉及更換部件的,舊(壞)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3、對於駕駛人維修保養車輛後的費用單據,鑑定小組要及時查閱,依據符合市場價原則進行評定,對於費用不清、費用不合理部分有權質疑。對於維修保養人(駕駛員)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費用,或者鑑定小組認定的不合理費用,均由維修保養人(駕駛員)自行承擔。

七、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實施,企管部跟進。

廠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爲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後向公司董事會彙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彙報覈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覈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覈。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爲。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並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並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調度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廠安全管理制度3

本制度的目的就是爲各生產人員提供行動指南,使各位員工在工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令公司的一切生產活動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每位員工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既是勞動者又是管理者,希望各位員工能夠隨時以管理者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基本工作守則

1、 遵守廠紀廠規,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認真執行上級工作指示。

2、 努力學習,勤於鑽研,不斷提高勞動技術與自身素質。

3、 樹立勤儉節約觀念,愛護公共財物,講究公共衛生,不得任意損壞或塗鴉任何公物。

4、 工作期間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閒談、離崗會客、離崗打電話等一切私活。

5、 工作期間嚴禁打瞌睡。

6、 生產過程中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時,必須逐級彙報,尋求解決方法。

值機員崗位職責

1、上班時間要提前10分鐘與上一班交接,瞭解清楚機臺所用的原料及織布情況。

2、看機過程中要做到每一匹佈下布時搞一次機臺衛生,以防由於飛花聚集太多而造成布面飛花疵點及打針,另外機臺的地面衛生也要隨時保持乾淨,及時清掃,清掃的垃圾倒入垃圾筒。

3、接紗時儘量打十字結,紗尾不能超過1釐米,包括接小紗,手上要乾淨,不能捻紗,每個輸線輪繞紗在8-10圈,每個班2次檢查輸線輪上繞紗的現象。

4、經常要檢查布面是不是有質量問題,比如壞針、堅條、橫條、破洞、漏針、花針、斷拉架、斷絲等,下布時要裏外仔細查看布面,有質量問題時自己解決的要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領班反映並跟進解決後的質量情況。

5、所看機臺所用原料要堆方整齊,不能散落在地上,做到期及時拆包及時架紗。

6、發現有黃白紗、油污紗、爛紗等疵點紗要作標識後隔離放置,避免好壞紗混淆。

7、機位邊的棉紗要放整齊,不能xx放置,紗叉及風xx用完要掛好,風管亦要整齊捲起。

8、不能漏寫、錯寫布飛及落布卡的內容,寫後要檢查兩次或以上,確保準確。

9、色紗轉胚紗,要全面清潔機臺,以防色纖、飛花影響布面質量。

10、兩面不同花紋的布類要由抽針位剪開檢查兩面是否有花針、花點、油針等問題。

11、色織布、抽針布、提花布,落布必須對回OK板。

12、落布重量一般保持在20kg左右,偏差可在-+0.5kg,不能隨意超重或偏輕。

13、不能亂調機臺變頻,不準私自調機,嚴禁無油無風開機。

14、不得私自剪掉任何疵點。

15、值機員需在班長指引下用紗,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到其他機臺取紗用。

16、按規定在間絲處落布,間絲不能超過6圈,再由間絲中間剪開落布,即布頭布尾各間2-3圈。

17、下班前要把所看機臺的衛生徹底打掃一遍,圓機底下、卷布架上、檯面上不能有明顯飛花和油污。

18、要盡忠職守,有較好的責任心,服從公司領導安排,不能有敷衍塞責的行爲,並且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19、同事之間要互幫互助,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質檢員崗位職責

一、上班落班時做好交班工作。

二、每落一疋布要及時並認真檢查布面、棉紗質量,並將每疋布所發生的質量問題作記錄。第一疋之後的布疋都要認真檢查布頭,避免有漏查及廢布外流造成損失;

三、檢查每疋布的布飛及布頭所需寫明的資料是否清晰準確。

四、發現針路、花針、油針等嚴重的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班長反映,並跟進處理後布疋質量情況;

五、每疋布不能超過6個疵點/20kg,超出範圍的另行處理。

六、查色布時遇到嚴重質量問題要及時反映。

班長崗位職責

1、提前15分鐘上班,巡視車間機臺,瞭解車間生產進度。

2、查看驗布記錄,對各機臺的質量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特別留意質量問題較多的機臺。

3、安排值機員看相應的機臺,其中要注意快機與慢機、分紗機臺、清紗機臺與正常機臺之間的合理搭配。

4、當班織完布的紗需入倉的要及時做好標識,註明客戶、紗支、批號、機號、日期等祥細資料,機臺用紗出倉及入倉都要以書面形式寫張出倉紙和回倉紙交由紗倉倉管作記錄。

5、當班班長要時常巡機,留意機臺狀況,布面質量,布飛、落布卡內容是否準確並一致,環境衛生是否良好,一切棉紗及工具是否放置清晰整齊等。

6、領好所需要用的針,值機工換針時,班長必須要求以舊換新,並親自拿針,同時做好記錄,不可換錯針,要清楚各機臺所用針型號。

7、班長要及時清理機臺夾板上的廢舊資料。不得收漏或遺失落布卡。

8、新開機臺,班長注意以下事項:

A、檢查機臺用紗是否正確,織排間、色織布應注意機臺的色號、缸號、支數以及路數是否與生產單一致。色織布必須圍好網布方可開機。

B、檢查布面質量,不能有針路、油針、起橫、夾痕、粗細紗等質量問題。

C、如以上問題未符合要求,必須要機修員處理妥當之後方可交接簽名開機。

D、每臺機必須由機修、班長簽名後方可開機。

9、對生產過程中機臺出現事故或質量問題的,班長處理後應簽名並註明時間、原因,自己無法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機修。

10、生產不飽和的情況下,班長應安排值機員輪休。

11、班長收到《排產單》後,要仔細覈對其中的內容,如有不明之處必須問清楚。

12、班要注意值機員及質檢員的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值機員、質檢員考評工作。

13、幫助值機員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做好日常培訓工作。

14、做好交班記錄,寫清機臺情況,值機人員名單、耗針數、機臺運轉註意的問題。

機修工作崗位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要求教機速度快,問題判斷處理準確,教機疵點布少。

2、 必須按工藝單指示教機,有疑問可直接與機修主管商討,不得擅自更改,教好機後須經機修主管覈准後方可交機。

3、 教機員須覈對排產單,機頭卡、紗支、工藝同機上是否一致。

4、 教好機臺,必須保證布面質量,不能有油針、針路、起橫、夾痕,同時第一匹布必須質量跟蹤,查驗胚布並簽名,發現有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必須上報。

5、教好機,工具要收拾放好,機臺要處理乾淨,同時保證油氣管正常,轆仔、牙帶保持一致。

6、洗機轉針筒後不可有油針,教機後第一匹布可慢速運轉,非工藝原因,機臺必須按規定轉速運轉。

7、機臺交接,機修必須在落布卡簽名並註明時間。

8、如接到質量投訴,必須第一時間處理並跟蹤下一疋布的質量情況。

9、 生產過程中機修如因機臺故障或質量問題進行教機,事後必須在落布卡上簽名並註明時間。

10、每臺機必須用標籤註明使用織針型號,織布必須備確認板交車間質檢。

11、教機布必須磅過並記錄,教機布不可超過2.5kg疵點不可超過8個。

12、機修發現開關失靈,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3、機修員要定期保養機臺各部件,並要認真做好《機臺保養卡》。

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的領導和工作安排,與同事團結友愛,工作互相配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準時上班,真正起到管理人員的模範帶頭作用。

二、辦公室是公司對外的重要窗口,辦公室人員的言行舉止,代表着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客人來主動招呼,熱情接待,並斟茶水,接聽電話要禮貌用語等。

三、上班時間要全心全意做好本職工作,做到虛心好學,不懂就問,不要不懂裝懂而造成工作失誤,同事與同事之間相互溝通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當日的工作要求當天儘量完成。

四、當班時嚴禁看書報.吃早餐同零食。不得串崗閒談,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不準在辦公室玩電腦遊戲及其他消遣活動。

六、做好文件資料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單據其他物品。

七、在辦公室不準撥打私人電話,接聽電話要做到長話短說,客人有留言或轉述電話內容要迅速、準確、清楚。

八、注意節約使用辦公文具,紙張等易耗品要求儘量兩面使用,筆及其他的耐耗品要以舊換新,最後一位同事下班時要記得關燈,關電腦,門窗,鎖好門。

坯布質量考覈標準

一、不可修補疵點8只以上屬等外品;布面不乾淨坯布扣款1元/匹。油花衣屬不可修補疵點,每匹布在10只內超出5只,每隻扣2元;超出10只,屬於等外品;嚴格按匹重要求落布,無關線的坯布扣款5元/匹;超出或不到規定範圍1kg以上的,扣款2.5元/kg,試樣布、掃尾布重量不到,由主管領導簽字可免扣;轉數未到時,如出現大疵點,內銷單100轉以內可落布,外銷單30轉以內可落布。

二、因長漏針、長花針、橫直稀路、紗換錯、次點超標等剪布,每公斤次佈扣款2.5元,且擋車工扣除產量工資。

三、10米內長漏針扣款每米1元,淡花針、邊軋破、針換錯免半但扣除產量工資。

四、可修次點的規定:常規品種,以20kg/匹計,可修疵點6-15只,扣0.10元/kg;洞眼15-25只扣0.4元/kg,26只及以上算次品扣款2.5元/kg。

五、不規則抽針布出現漏針500㎝以上按第三條淡花針釦款,特殊規格另定。

六、坯布長疵點出現跨匹,第二匹始由班長承擔20%扣款;如有跨班,交班後坯布由第二班組長承擔20%.

七、在擋車過程中,如發現擋車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剪布或私剪次布藏匿,一律按紗價五倍扣款,並嚴重警告一次;如果發現第二次作開除處理。

八、經確定因機器不正常造成坯布質量問題疵點超標,由保全工簽字後擋車工可免扣款,納入保全考覈裏。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可免扣。

九、學徒工三個月內質量免扣一半。

廠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爲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浮橋管理應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誰建設(投資)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浮橋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協調、解決營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所轄浮橋營運設施的管理,保證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第五條 有浮橋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轄區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轄區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安全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海事機構履行具體安全監管職責。水利、公安、黃河河務、安監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浮橋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從事浮橋經營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八條 浮橋公司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和組織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經營範圍內的營運安全負責。

浮橋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督促、檢查和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浮橋公司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營運從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範,並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 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應當具備企業法人經營資格和安全培訓證書。

(二)每座浮橋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解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

(三)每座浮橋應當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浮橋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應當接受市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並持證上崗。

(五)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十條 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狀態並配備能夠滿足浮橋架設和拆解需要的拖輪等輔助性船舶。

第十一條 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並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所有權證書》。

第十二條 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護設備。

第十三條 浮橋公司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並接受安全檢查。

第十四條 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適航狀態。

浮橋承壓舟之間應當連接牢固。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十五條 浮橋公司應當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繫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十六條 浮橋公司應當根據營運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預防惡劣天氣以及防止浮橋斷裂和承壓舟衝離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遇有洪水或者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營運安全情形時,應當停止營運,予以公告,並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門報告。

遇有調水調沙、防汛、防凌等緊急情況時,應當按規定及時拆解浮橋。

第十七條 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明顯的限速、限重、限載、限距、限寬等標誌,並有專人指揮車輛通行。

第十八條 浮橋營運必須做到:

(一)禁止在浮橋上通行的車輛超車、掉頭。

(二)禁止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通過浮橋。

(三)禁止客運車輛載客通過浮橋,客運車輛通過浮橋時乘客必須下車步行通過浮橋。

(四)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通過浮橋;車輛是否超載以車輛製造廠家覈定的載重量爲準;重載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五)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應當推車經過。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浮橋公司營運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現浮橋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橋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責令其臨時停止營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浮橋公司,應當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依法進行處罰、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報告程序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於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8日起施行。

廠安全管理制度5

我鑄造廠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採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

1、企業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組織。

2、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並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

3、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4、企業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企業必須制定禁止吸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5、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6、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併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室報警,說明着火部門、着火物質、火情大小,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並維護好現場秩序。

廠安全管理制度6

爲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項目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保衛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每週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後,應對防火責任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督防範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彙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範規定,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內禁止流動吸菸,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向保衛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後方可動火,同時保衛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採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佈合理,擺放要便於使用,嚴禁與油類、酸、鹼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覈、評比內容,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厂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由厂部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爲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