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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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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廠內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廠內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廠內安全管理制度1

我鑄造廠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採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

1、企業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組織。

2、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並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

3、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4、企業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企業必須制定禁止吸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5、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6、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併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室報警,說明着火部門、着火物質、火情大小,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並維護好現場秩序。

廠內安全管理制度2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廠內安全管理制度3

爲保證企業生產正常進行,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按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生產作業。

2、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菸。

4、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5、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須按規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應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8、手溼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9、下班時,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廠內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爲保證車輛行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公司車輛。

三、車輛維修保養負責人車輛的保養及維修由車輛對應駕駛員負責。

四、成立鑑定小組關於公司車輛的保養維修,公司成立鑑定小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員由組長指定的2名人員(含司機)擔任。鑑定小組的職責:鑑定維修保養後的車輛狀況是否合格;鑑定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的合理性。

五、車輛的維修保養

1、新車走合保養必須到新車製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

2、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損失。

3、各部門車輛需進4S店或汽修廠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向其部門經理報告,由駕駛員說明具體情況。

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5、對於維修保養費用預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駕駛員報部門經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須開具《車輛派修單》,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維修。

6、維修時更換部件須將舊(壞)件交回公司驗審。

六、費用的報銷與鑑定

1、車輛維修保養後,駕駛員憑明細單據予以報銷。費用單據的各項開支必須清晰明瞭的進行標註,不得籠統合並費用。

2、車輛維修涉及更換部件的,舊(壞)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3、對於駕駛人維修保養車輛後的費用單據,鑑定小組要及時查閱,依據符合市場價原則進行評定,對於費用不清、費用不合理部分有權質疑。對於維修保養人(駕駛員)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費用,或者鑑定小組認定的不合理費用,均由維修保養人(駕駛員)自行承擔。

七、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實施,企管部跟進。

廠內安全管理制度5

爲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項目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保衛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每週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後,應對防火責任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督防範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彙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範規定,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內禁止流動吸菸,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向保衛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後方可動火,同時保衛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採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佈合理,擺放要便於使用,嚴禁與油類、酸、鹼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覈、評比內容,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厂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由厂部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爲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