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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2016年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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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就要到了,大家是否都關心起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準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了一篇“陝西省2016年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陝西省2016年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陝西防暑降溫費標準

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發放時間爲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陝北地區執行時間爲6月15日至8月15日。

陝西高溫津貼標準

每人每天25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防暑降溫費標準爲室外作業人員由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15元,其他人員提高到10元。新標準從2015年6月15日起執行。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這些權利,你應該知道

你知道嗎,爲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這幾條幹貨,與你息息相關:

(一)除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衆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二)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五)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六)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七)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爲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