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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油罐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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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儲油罐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儲油罐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儲油罐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嚴禁攜帶引火、發火危險品進入罐區。

第二條一般情況禁止機動車輛進入罐區。特殊情況下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帶阻火器後方可進入。

第三條油罐區是全廠性重要設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四條嚴禁在罐區堆放油污、油布、紙張、木材等雜物。管溝、電纜溝保持暢通,不得積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統不得存油、瓦斯和滲油。

第五條罐區應定時、定人進行巡迴檢查,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調度室和車間領導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

第六條輕質油泵房應加強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室內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產生火花。

第七條罐區內應有完善的滅火設施和消防水源,並使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消防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堵塞。

第八條避雷裝置和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第九條應定期檢查管道密閉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閥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閥有否凍結,液壓式安全閥的液麪是否保持規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損壞和變形,量油口有色金屬襯墊是否完好等。

第十條油罐區應有足夠的照明。宜採用遠距離高懸透光燈。罐體上一般不設照明,必須時應選用合適的防爆型燈具。

第十一條貯罐應設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積符合設計規範要求。管線穿越防火堤處或分隔堤處的縫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須全部封死。

第十二條貯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圍欄。貯罐頂上人孔周圍要有欄杆,防止墜落。

第十三條對於正常生產或事故狀態下,雨水明排溝穿越防火堤處所設的隔斷設施的正確管理和操作,應由車間工藝技術員寫成文字材料作爲工藝操作規程的補充,每個操作工人應非常熟悉並會應用。

第十四條罐區和生產裝置內的殘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應有回收系統,不準隨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殘液。

第十五條貯罐管線須保溫的,應嚴格控制溫度,防止過高或過低,造成物料揮發或管線凍壞。

第十六條貯存低沸易揮發物料的貯罐,夏季須用冷卻水冷卻罐壁。天涼停用後,必須將水放盡,防止冬天凍裂管線。

第十七條不同物料貯罐的管道不得相連。如貯罐換裝不同物料時,必須徹底清洗,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換裝,以防物料相混。

第十八條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儀表指示的液麪與實際液麪是否相符,防止出現假液麪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九條油品貯罐進口管,應在罐的下部進入,以免衝擊磨擦產生靜電。嚴禁採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車和油桶中罐注輕質油及其他易燃液體。調合罐禁止通風攪拌。

第二十條向貯罐輸油的油泵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貯罐。

儲油罐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常壓儲罐的管理,確保儲罐安全、穩定、長週期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儲存非人工製冷、非劇毒的石油、化工等液體介質、容積100m3及以上的常壓立式圓筒形鋼製焊接儲罐。其他金屬儲罐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各部門應加強儲罐全員、全過程管理,保持設備完好,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以達到儲罐使用壽命長、維修費用低、綜合效能高的目標。

第四條各部門應積極採用國內外先進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不斷提高儲罐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水平。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儲罐管理是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加強常壓儲罐的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的領導下,依據總部、公司有關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常壓儲罐管理網絡和管理責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職責,不斷提高常壓儲罐的運行和管理水平。

第六條公司設備管理部職責

(一)公司設備管理部是儲罐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儲罐管理的制度、規定、規程,制定公司常壓儲罐管理制度。

(二)組織或參與儲罐設計、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等各個環節的全過程管理。

(三)組織建立和健全儲罐技術管理檔案。

(四)組織編制和審覈公司年度儲罐修理計劃及檢測計劃,並監督實施。

(五)針對儲罐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組織技術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不斷提高儲罐的技術管理水平。

(六)組織編制和審覈儲罐設備的更新計劃,參加新、改、擴建項目中儲罐的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七)組織儲罐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負責儲罐管理的檢查、考覈和評比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管理部門職責

嚴格執行總部《常壓儲罐管理制度(試行)》及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儲罐操作工藝規程及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指揮儲罐的進出料操作,確保儲罐正常運行。儲罐應定期檢查或檢修時,負責儲罐的清罐具體時間安排,達到檢查或檢修操作的條件。參加新、改、擴建項目中儲罐的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協調與生產相關聯的問題。

第八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嚴格執行總部《常壓儲罐管理制度(試行)》及本制度的相關規定,確保儲罐安全運行。負責制定罐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審定各類儲罐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或督促罐區隱患整改工作。參加新、改、擴建項目中儲罐的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檢查和落實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組織或參與儲罐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事故檔案。

第九條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儲罐設備技術業務管理,貫徹執行上級頒佈的有關儲罐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本部門的儲罐管理細則。

(二)負責編制和審覈儲罐修理、防腐、檢測年度計劃,審定儲罐更新改造方案、檢修方案和定期檢測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針對儲罐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組織技術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不斷提高儲罐的技術管理水平。

(四)參加新、改、擴建項目中儲罐的設計圖紙和方案審查、施工過程的質量監控、三查四定和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儲罐備品配件、防腐方案的技術管理,組織編制並審定備品配件計劃,審批儲罐附件、配件、防腐塗料的選型,負責儲罐附件、材料、配件、防腐塗料採購前技術談判和簽訂技術協議。

(六)建立健全儲罐臺帳、附件臺帳、技術檔案,及時更新儲罐技術檔案中各種檢查、維護管理、檢修等記錄內容。

(七)組織或參與儲罐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負責本單位儲罐管理的檢查、考覈和評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第三章儲罐的設計、安裝與驗收

第十條儲罐設計必須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有關部門應對設計單位資質進行審查和確認。

第十一條儲罐設計方案應符合最新版本的技術標準和規範,達到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要求,應根據儲罐儲存介質的性質、種類,合理選擇儲罐的結構形式。

第十二條儲罐設計應根據當地地理、地質條件,同時根據公司生產、銷售對儲存量、週轉量的具體要求,確定合理的罐容。

第十三條合理選擇罐體及有關部件的材料、罐底基礎的處理及綜合防腐蝕措施,達到儲罐安全、穩定、長週期運行要求。

第十四條儲罐應配備完善的液位指示、報警系統及相應的輔助設施。

第十五條儲罐安裝與防腐蝕工程施工應選擇具有相應資質、有良好業績的施工單位。對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儲罐安裝與防腐蝕工程必須進行招投標,同時應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現場監理。

第十六條儲罐安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範、標準編制施工方案,經使用、設計和監理單位審覈後,方可進場施工。

第十七條現場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和安裝方案的要求,對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理。建設單位應對施工過程中的重要中間環節進行質量驗收,確保施工質量。

第十八條新建或改造的儲罐,必須按照《立式圓筒形鋼製焊接油罐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28-2005)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安裝結束後,施工單位應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二十條儲罐在交付使用單位前,驗收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全部整改並經所有參加驗收部門確認後方可投入運行。

第四章儲罐的使用和維護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儲罐的使用和維護應按照《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中的《常壓立式圓筒形鋼製焊接儲罐維護檢修規程》(SHS01012-2004)的規定執行,加強對儲罐使用和維護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儲罐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當儲存介質或運行環境發生變化時,應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及時進行修定。

第二十二條儲罐的操作人員應通過技術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現場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和標準對儲罐進行檢查,防止跑、混、冒頂和突沸等事故發生,認真填寫運行、交接班等相關記錄。

(二)保持儲罐及附件的完整、清潔,加強靜密封點管理,努力降低泄漏率,做到文明生產。

(三)嚴格執行儲罐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加強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提高儲罐的完好水平。封存、閒置儲罐應按有關規定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定期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儲罐發生以下現象時,操作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車間管理人員及作業部生產調度:

(一)浮頂、內浮頂罐的浮盤沉沒,或轉動扶梯錯位、脫軌。

(二)浮頂罐浮頂排水裝置泄漏。

(三)浮頂罐浮盤大量積液。

(四)儲罐基礎信號孔或基礎下部發現滲液。

(五)液位自動報警系統失靈。

(六)罐底翹起。

(七)重質油罐突沸冒罐。

(八)接管焊縫出現裂紋或閥門、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生產。

(九)罐體發生裂紋、泄漏、鼓包、凹陷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生產。

(十)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儲罐安全生產。

第二十四條儲罐在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一)儲罐透光孔在生產過程中應關閉嚴密。

(二)在檢尺取樣後應將量油孔蓋蓋嚴。

(三)浮頂罐浮船上的油污、氧化鐵等雜物應定期清掃。

(四)裝有攪拌器或調合器的儲罐,必須在介質液位4米以上方可啓動攪拌器或調合器。

第二十五條浮頂罐和內浮頂罐正常操作時,其最低液麪不能低於工藝卡片規定的最低高度。若因生產需要必須低於最低高度時,生產管理部門必須書面提出工藝指標變更申請、控制出料速率及監控措施經設備、安全、技術等部門會籤同意,報作業部技術副經理審批後才能執行。

第二十六條儲罐日常巡檢內容如下:

(一)觀察儲罐的液位、壓力、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發生裂縫、腐蝕、鼓包、變形、泄漏現象,各人孔、出口閥門盤根、法蘭、脫水閥、噴淋設施等是否有跑、冒、滴、漏現象。

(二)檢查與儲罐相關的閥門是否完好,開關狀態是否符合運行工藝的要求。

(三)觀察罐區內基礎、圍堰、排污等設施是否完好,有無損壞。

(四)巡檢發現的問題應記錄在交接班日誌中。

(五)設置有外加電流陰極保護設施的儲罐,每天要定期記錄匯流點電位、輸出電流、輸出電壓等運行數據。

第二十七條儲罐月檢查內容如下:

(一)固定頂儲罐檢查呼吸閥、阻火器、液壓安全閥、緊急放空閥、通氣孔、量油孔、泡沫發生器、自動脫水器、透光孔、水噴淋系統、液位計、液位報警器、排污閥、進出口閥門、罐區排水系統、罐基礎及防火堤等。

(二)浮頂儲罐檢查轉動浮梯及導軌、導靜電線、量油孔、中央排水孔、緊急排水口、罐頂/罐壁通氣孔、透光孔、泡沫發生器、水噴淋系統、自動脫水器、排污閥、進出口閥門、液位計、液位報警器、自動消防報警器、罐區排水系統、罐基礎及防火堤等。

(三)月檢查由生產車間組織進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月檢查記錄本上。

(四)設置有陰極保護設施的儲罐,每月應對各測量點保護電位進行一次測試,並將數據與上一次測試數據對比,對當月的保護效果進行評價。每季度測量一次被保護儲罐的自然電位,並做好記錄存檔。

第二十八條儲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年檢查),內容如下:

(一)罐體檢查:檢查罐頂和罐壁是否變形,有無嚴重的凹陷、鼓包、折褶及滲漏穿孔。對有保溫的儲罐,罐體無明顯損壞、保溫層無滲漏痕跡時,可不拆除保溫層進行檢查。

(二)罐頂、罐壁測厚檢查:每年對儲罐頂、壁進行一次測厚檢查。罐壁下部二圈板的每塊板沿豎向至少測2點,其他圈板的測點可沿盤梯選擇,每圈板至少選擇1個測點。測厚點宜固定,設有測量標誌並編號。有保溫的儲罐,其測點處保溫應做成活動塊便於拆裝。

(三)配件、附件檢查:檢查進出口閥門、人孔、清掃孔等處的緊固件是否牢靠;消防泡沫管是否有油氣排出,端蓋是否完好;儲罐盤梯、平臺、抗風圈、欄杆、踏步板的腐蝕程度;儲罐照明設施的完好程度。

(四)焊縫檢查:用5~10倍放大鏡觀察罐體焊縫,尤其要重點檢查壁板與邊緣板之間角焊縫及下部二圈壁板的縱、環焊縫及T形焊縫;注意檢查進出口接管與罐體的聯接焊縫有無滲漏和裂紋。若邊緣板已做防水處理,沒有異常可不檢查角焊縫。

(五)浮頂檢查:檢查浮頂浮艙有無滲漏及其腐蝕程度;轉動扶梯、導向裝置是否靈活好用;密封系統、浮頂排水裝置、量油管、導向管有無異常。

(六)防腐、保溫(冷)層及防水檐檢查:檢查罐體外部防腐層有無脫落、起皮等缺陷,保溫(冷)及防水檐是否完好。若發現保溫(冷)層破損嚴重,應檢查罐壁的腐蝕程度。

(七)基礎檢查:檢查儲罐基礎有無下沉,散水坡有無損壞,瀝青封口是否完好。5000m3及以上的儲罐應設置基礎沉降觀測點及標誌,在儲罐大修前後測量其沉降數據,如基礎傾斜值≥0.008,應採取相應措施。

(八)防雷防靜電接地電阻測試:每年在四月對儲罐的接地設施進行測試,接地設施的接地電阻不能大於10歐。對內浮頂罐要做好防靜電連接導線的檢查,確保連接良好。

(九)防火堤檢查:檢查防火堤有無缺口、塌陷、裂縫,管線穿牆是否用非燃燒材料封實,隔油閥門是否完好、是否在常閉狀態,防火堤內是否有油污污染的表土等。

(十)設置有外加電流陰極保護設施的儲罐,每年還應做一次IR降試、土壤電阻率測試、雜散電流測試,正確評估儲罐陰極保護的效果,陰極保護資料單獨設檔。

(十一)外部檢查由生產車間組織進行,至少每年要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錄在年檢記錄表上,年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儘快整改,如因條件暫時不允許整改的,須訂有監控使用措施。

第二十九條在用儲罐要定期進行全面檢驗,由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並提前書面告知生產部門做好生產準備。一般情況下全面檢驗,每6年應進行一次,國家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儲裝介質腐蝕性不強,腐蝕速率≤0.1mm/a,並有可靠的防腐蝕措施,上一次全面檢驗確認儲罐技術狀況良好,可確保安全運行的,經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可適當延長全面檢驗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9年。特殊情況無法若不能按期檢查的儲罐,生產車間必須制訂監控使用措施,並填報延檢報告書。進行全面檢查時,必須確認儲罐已清掃乾淨,人孔、透光孔全部打開,氣體分析合格,人員可以安全進行罐內檢查。檢驗內容如下:

(一)罐底檢查

1、利用超聲波測厚儀或其他檢測設備檢查罐底的腐蝕減薄程度,當底板厚度少於規定厚度時,底板必須進行補焊或更換。

2、罐底板擦

洗乾淨後,目視檢查所有焊縫和底板,需要進一步確定滲漏點時,使用真空試驗或漏磁探傷來檢查。

3、檢查加熱器的腐蝕和滲漏情況,加熱器支架有無損壞,管接頭有無斷裂,進出蒸汽管閥門、法蘭連接是否完好。

4、罐內底板設置有犧牲陽極保護的儲罐,要檢查陽極的消耗及連接情況,測量其保護電位,計算本檢查週期犧牲陽極的消耗速率,並與原設計比較,確定犧牲陽極的增補量及更換量,確保犧牲陽極能正常使用到下個全面檢查週期。

(二)罐壁檢查

1、使用超聲波測厚儀檢查罐壁的剩餘厚度,重點檢查下部二圈板的剩餘厚度,各圈板的剩餘腐蝕裕量應滿足下一使用週期要求,若不能滿足要求,必須對罐壁進行加固。

2、分散點蝕的最大深度不得大於原設計壁厚的20%,且不得大於3mm;密集的`點蝕最大深度不得大於原設計壁厚的10%(點蝕數大於3個,且任意兩點間最大距離小於50mm時,可視爲密集點蝕)。

(三)罐壁焊縫檢查

1、5000m3以上的儲罐應對下部壁板的縱焊縫進行超聲波探傷抽查。容積小於20000m3的只抽查下部一圈,容積大於或等於20000m3的抽查下部二圈。抽查焊縫的長度不小於該部分縱焊縫總長的10%,其中T型焊縫佔80%。

2、對抽查出的超標缺陷,應採取相應的措施處理。

3、目視檢查罐底與壁板內角焊縫、邊緣板與罐壁的外角焊縫腐蝕情況,情況異常時,應對焊縫進行修補和進行無損檢測。

(四)罐頂檢查

1、固定頂儲罐檢查罐頂板間焊縫及附件焊縫,對有裂紋、脫焊或穿孔的焊縫及時修補;檢查每塊瓜皮板的外觀,以確定頂板與筋板的堅固性。

2、外浮頂儲罐着重檢查密封、刮蠟、導向、靜電導線、浮頂排水裝置等系統是否完好,浮艙內表面板、浮盤的腐蝕及滲漏情況,支柱有無傾斜,與罐底是否接觸。

3、內浮頂儲罐着重檢查密封、導向、靜電導線、防轉鋼絲繩、浮頂自動通風閥等系統是否完好,浮艙浮管有無滲漏,構架有無變形,支柱有無傾斜,與罐底是否接觸。

4、對於浮頂罐、內浮頂罐,發現導向管、量油孔外壁側面有明顯硬劃傷或導輪、蓋板、密封板、壓板損壞嚴重時,應檢查導向管、量油管的直線度和垂直度,直線度和垂直度的允許偏差均不大於管高的0.1%,且不得大於10㎜。

(五)結合清罐和全面檢查,宜對正常生產狀態下無法更換的第一道法蘭的墊片進行更換。

(六)全面檢查記錄在全面檢查記錄表格上,檢查結果要依據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的結果,確定儲罐修理項目。

第三十條儲罐外部檢查和全面檢查的記錄及評定情況保存進儲罐技術檔案。

第三十一條對於腐蝕傾向大的儲罐,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

全面檢驗時間間隔。

第三十二條加強儲罐安全保護裝置的管理,進行定期檢查和檢驗工作。應對高低液位報警器、液壓安全閥、阻火器、通風管和機械式呼吸閥等保護設施、安全附件定期檢查,其中機械式呼吸閥每年應進行一次標定。

第五章儲罐的檢修

第三十三條各部門儲罐檢修應按照《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中的《常壓立式圓筒形鋼製焊接儲罐維護檢修規程》(SHS01012-2004)的規定執行,加強對儲罐檢修工作的管理,防止失修現象發生。要認真執行檢修質量標準,做到優質、高效、安全、文明、節約。

第三十四條使用單位應根據儲罐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生產安排,編制儲罐檢修計劃,認真執行。

第三十五條對儲罐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故障和缺陷,應根據損壞的程度,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確定檢修方案,及時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需進罐檢查或在罐體動火的檢修項目,在檢修前使用部門應督促施工單位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防中毒、窒息措施,並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在檢修中嚴格執行。

第三十七條儲罐檢修要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檢修準備工作要做到“八落實”(計劃項目落實、施工方案落實、檢修費用落實、圖紙資料落實、備件材料落實、施工力量落實、施工機具落實、質量安全措施落實)。

第三十八條應加強對儲罐檢修過程中焊接質量的管理,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焊接質量應符合《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6)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加強儲罐防腐蝕施工的質量監督管理,重點做好施工方案確定、塗料選用、表面處理和-施工中間環節的質量檢驗工作,確保防腐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儲罐在檢修過程中的檢驗方法、充水試驗和驗收按照《立式圓筒形鋼製焊接油罐施工及驗收規範》(GBJ128)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儲罐檢修驗收應具備齊全的交工資料,包括檢修方案、檢修記錄、中間驗收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有關的試驗和檢驗記錄等。驗收記錄要有使用、施工和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三方簽字。

第四十二條儲罐檢修結束後,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編寫儲罐檢修技術總結。

第六章儲罐的管理

第四十三條應加強對儲罐的防腐蝕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中石化《石油化工設備防腐蝕管理制度(試行)》和公司《防腐蝕管理制度》的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各種物料的腐蝕性,採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原油、石油產品罐要特別重視罐底板、頂板和下部壁板的防腐,可採用陰極保護和塗料防腐等綜合防腐蝕措施。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爲確保儲罐在使用週期內的安全運行,儲罐內壁防腐蝕措施的使用壽命應達到6年以上。

第四十四條對備用或停用的儲罐設備必須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書面措施報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等部門會籤審批方可執行,生產車間做好保養工作。

第四十五條常壓儲罐的報廢操作程序按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執行。已報廢的儲罐設備嚴禁使用。

第四十六條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必須編制儲罐的年度檢測、修理、防腐計劃,並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統計計劃完成率和定檢率。

第四十七條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應設置儲罐及呼吸閥臺帳、5000m3及以上儲罐和重要儲罐的設備臺賬,並應及時更新臺帳的記錄內容。

第四十八條使用單位生產車間必須建立健全儲罐臺帳、附件臺帳、儲罐結構示意圖、測厚點佈置圖、基礎沉降測點佈置圖和所轄儲罐的技術檔案,並應及時更新臺帳和檔案的記錄內容。保存儲罐檢修記錄、施工方案、中間檢驗記錄、竣工驗收證明書及儲罐月檢查記錄、附件維護保養記錄、防雷防靜電測試報告及整改報告等。

第四十九條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對本年度的儲罐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及時糾正管理工作中的偏差,爲儲罐的安全運行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五十條爲掌握儲罐技術狀況,加強儲罐管理,公司將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一)罐體有無變形,各部位腐蝕程度在允許範圍內,無滲漏現象;

(二)閥門、人孔、清掃孔等處的緊固件是否牢靠;

(三)罐體外部及附件防腐層有無大面積脫落,保溫(冷)層是否完好;

(四)浮頂罐密封系統有無異常,轉動扶梯、導向裝置是否靈活好用,浮頂排水裝置運行是否正常。

(五)儲罐液位計、高低液位報警、呼吸閥等附件是否完好;

(六)儲罐基礎有無下沉,罐體有無傾斜,散水坡有無破損;

(七)防雷、防靜電設施是否完好;

(八)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記錄是否完整。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如與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相牴觸,執行國家或行業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