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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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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本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保證《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順利實施,夯實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社會基礎,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進全市科普事業的發展。根據《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和《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是市財政爲加強科普事業宏觀指導和建設,按照省、市委有關文件要求安排的專項經費,由市財政局和市科學技術協會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範

第三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主要用於市本級科普項目建設的引導推動和科普業務活動費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獎勵。具體使用範圍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圍繞未成年人“學科學、愛科學”的各類科技競賽和科普活動、各類青少年科技場館(室)建設引導、市級科技特色學校建設和科技輔導員業務培訓等。

(二)城鎮勞動人口科普:主要指圍繞街道、社區科普創建引導、科教進社區(軍營、企業、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動;圍繞企業技術進步和職工技能培訓、基層科協與市級學會幹部及科技工作者開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動。

(三)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科普:主要指圍繞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科學素質,着力提高其科學決策和科學管理的能力,在機關黨政領導幹部和公務員中開展科技素質培訓和科普教育等活動。

(四)農民科普:主要指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興農富民,向廣大農民普及農業科技知識,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宣傳科學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導和鼓勵建立各類農村科普示範基地、“一站一員一欄”等平臺建設,發揮農村致富帶頭人和農業專家庫的作用,開展各類“科技三下鄉”活動。

(五)科技社團科普:主要指蘇州市科學技術協會所屬市級學會、協會、研究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開展的具有創新特點的各項科普宣傳、科普教育、科普創作、科普研討、科普論壇、科技推廣等活動。

(六)重大科普宣傳活動:主要指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國科協組織的科普宣傳週、全國科普日等專項活動。

(七)科普資源開發與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視拍攝、科普活動多媒體、科普展板製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資料編制印刷等;重點扶持資助原創性和選題優秀的科普作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科普作品的創作開發。

(八)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小型科普場館建設的引導資金投入;科普畫廊和科普網站的建設,大型科普設施建設方案的調研活動;科普設施的維護管理。

(九)大衆傳媒的利用:主要指在電臺、電視臺、報刊等新聞媒體上開闢科普專欄和專版;租用戶外大型電子屏幕進行科普宣傳的.項目。

(十)圍繞全市科普工作目標,由各區承辦的對全市產生直接影響和有示範作用的活動,以及由各區作爲投資主體且具有典型推廣意義的項目,給予一定的補貼。

(十一)優秀活動項目的評比:鼓勵各項科普活動在形式、內容、效果上不斷創新,對在活動中積極創新,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等給予表彰。

(十二)經市財政局、市科協批准的其它科普項目支出。

第三章項目審定及預算審批

第四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

第五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的支出預算由市科協根據全市科普發展計劃及省、市當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見,並會同市財政局確定重點科普項目計劃,納入市科協年度部門預算。

第六條市科協根據部門預算提出市級科普專項經費安排計劃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覈後,下達市級年度科普專項經費的補助項目和補助額。

第四章管理與監督

第八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項目實行“專項覈算,專款專用、提高效益”的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財政局和市科協負責市級科普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市財政局、市科協將組織力量對市級科普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並進行監督評估。年終市科協將市級科普專項經費決算及使用情況按績效考覈的要求書面報市財政局。

第十條科普項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或變動項目計劃的,由市科協報經市財政局審覈後方可調整或變動。

第十一條市級科普項目實行項目經費責任制度,預算確定的項目須簽訂《蘇州市財政撥款項目責任書》後,按責任書規定的金額、用途和進度撥款。需要政府採購的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如有發生違反責任書規定的行爲,市財政局將停止撥款、收回補助經費,並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和市科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各市(縣)、區可參照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並落實好科普專項經費。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原《蘇州市市級科普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停止執行。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2

爲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規範項目資金管理,提高項目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統一申報、建設、考評和驗收程序,按照着力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的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項目資金的申報制度

(一)項目資金由單位相關部門及所屬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申報。

(二)項目資金申報文件必須真實、科學和完整,項目申報單位應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其它規定的文件原件或複印件,並裝訂成冊。

(三)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及分管領導提出初審意見,經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後,經單位主要領導審定,再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申報部門以正式文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跟蹤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情況。

二、項目資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會計覈算制度。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套取項目資金,嚴禁公款私存,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實行政府採購制度。對項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實物和設備,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和集中採購。

(三)建立健全項目資金審查審批程序和財務制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三、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和驗收審計制度

(一)堅持公示制度。對於專項資金項目,在項目實施前,項目實施單位應主動公示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等情況。

(二)定期報告制度。各項目實施部門或單位定期向項目單位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三)檢查驗收制度。杜絕在項目執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現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查;項目完工後,主動申請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質量、財務等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四)接受審計制度。爲防止發生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行爲,上級補助資資金建設的工程,項目竣工後,應按規定由審計部門對工程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四、項目實施績效考評制度

(一)經檢查、驗收和審計的項目,由分管領導組織對實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資金整合、各項資金使用和管理、項目實施效益和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爲等進行績效考評。

(二)績效考評採用百分制打分辦法,根據得分的具體情況排定名次。

五、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項目資金應按工程進度進行拔付,對沒有開工或進度緩慢的項目應適當調整或取消補助款。

(二)項目資金使用堅持量入爲出的原則,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範圍,杜絕不符合規定支出,隨時接受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三)報銷用的發票必是合法的票據。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票據,一概不予報銷。

購買各種物品、材料的發票,必須有購貨單位全稱、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有收款單位章印。否則財務會計有權拒絕報銷。有詳見清單字樣的發票應附清單。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五)支付補助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及簽字,有收款人身份證號碼和聯繫方式。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報銷用的票據必須按財務規定辦理: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審覈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報支。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和規範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研院”)項目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結合電研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項目經費是指用於電研院科研項目實施和管理的經費,主要包括政府資助和單位自主投資經費。

第三條凡直接用於科研工作的項目經費和爲科研服務的其他經費,均納入財務室統一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單獨覈算,專款專用,嚴格審批”的原則使用項目經費。

第二章支出範圍

第四條項目經費是指項目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知識產權保護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一)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

(二)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製費。

(三)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四)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託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五)技術引進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購買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費用。

(六)差旅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七)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八)知識產權保護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爲申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所發生的費用。

(九)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爲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佔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原則不超過5%,特殊情況根據項目實施內容及承擔單位的性質覈定。

(十)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項目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項目申報部門按有關要求申報項目科研項目時,應當編制科研項目經費預算。

第六條項目經費預算包括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來源預算包括同一項目的不同來源渠道的經費,主要是申請的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兩部分。支出預算包括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各項支出。應當按照相關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及項目編制指南要求規定的經費開支範圍確定支出科目,根據需要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與項目研究的相關性及測算方法、測算依據等進行編制說明。

第七條經批准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因客觀原因需作出調整的,由項目執行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項目管理部門和財務室審覈後,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後方可調整。

第四章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條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必須全部納入電研院院務部財務室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專款專用。

第九條科研經費到院後,首先由項目管理部門(科創部)提出科研項目內部立項申請,經批准後,財務室會根據項目合同書和科研經費到款額設立經費本,合理使用經費。

第五章項目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條科研經費的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責任制。項目組其他成員使用經費,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

第十一條項目經費使用需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執行,採用實報實銷方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二條此辦法由電研院科創部、院務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4

第一條爲了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項目部應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並單獨建立臺帳,實行專項存儲、專項覈算、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爲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並承擔由於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

第三條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等。詳見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管理費,按年計劃產值的0.5‰提取;各單位、項目部安全專項經費按計劃產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條各單位、項目部要根據公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的規定,編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計劃,安全生產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針對造成死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原因所採取的整改和防範措施、危險源監控點所採取的監控措施一併編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計劃。

第六條各單位應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別將安全專項資金計劃和全年實施情況報公司;項目部在工程開工一個月內和結束後的半個月內分別將計劃和整個項目實施情況報公司。每月經費使用情況按月上報。

第七條公司工程部負責督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並作爲考評各單位、項目部工作的內容之一。各單位、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其經費報銷需經安全管理部門審覈。

第八條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