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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廠區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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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1年廠區管理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21年廠區管理制度(通用6篇)

廠區管理制度1

爲使員工宿舍能保持整齊、清潔、安全的環境,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現制定如下制度:

一、宿舍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設施。住宿員工必須遵守行政人事部入住安排,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牀位,不要隨意進入他人宿舍。

2.保持宿舍區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準從窗口向外仍果皮雜物,亂倒污水,不得睡牀吸菸;不準將有可能造成堵塞下水道的物體衝入廁所;不得在過道等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件影響通行。

3.員工宿舍實行值日生制度,輪流值日人員打掃清潔衛生,不當值者,罰款5元∕次。(行政人事部不定時對各寢室進行衛生檢查)

4.安全用電。宿舍內除公司設置的用電器材及照明設施外,不得私拉私裝電源,不的使用明火以及額外用電,如發現有違規用電或具有安全隱患的,將沒收其他電器用品。

5.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在宿舍進行賭博、酗酒等,不得在宿舍高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如經發現將按相應規定給以嚴處。

6.外來人員須登記。未經批准不允許廠外人員在宿舍留宿。

7.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在宿舍區聚衆鬥毆、謾罵、偷竊他人財物,不得進行所有違反國家法律規的法動,構成犯罪的將直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節約用水,及時關燈。

9.員工集體宿舍晚上11:00準時熄燈,救急人員可延時1小時關燈就寢,晚上11:00後不得再進出工廠大門。

二、外來人員管理:

1.原則上不得帶非廠內員工宿舍留宿,情況特殊的由公司指定負責批准,並在規定時間內離廠。

2.經批准留宿後,外來人員須出示身份證,經被訪人員帶領,由保安登記,每晚繳納水電管理費5元,在探訪人工資中扣除,在停留或留宿期間,嚴重違紀,或不按規定時間離廠者,將按相應制度處罰相應負責人。

3.來訪人員離廠時,由本廠被訪人親自帶領去保安室辦理離廠手續;如被訪人不在,來訪人所帶物品不明其主時,保安有權阻止離廠。

4.未經批准在宿舍停留、留宿者,給予來訪人同被訪人同等金額的處罰。

三、辭職等離廠人員搬離宿舍規定:

1.離職人員憑行政人事部離職證明去宿舍搬取行李。須在離廠時將行李交保安處檢查放行。

2.離職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手續,保安有權阻止離廠,強行出廠,視其盜竊處理。

3.員工辭職應交回宿舍鑰匙及其他公物到行政人事部,否則保安有權不放行,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廠區管理制度2

第一條爲加強廠區安全管理,規範廠區參觀工作,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上級領導視察參觀、集團公司內部單位人員參觀、本企業以外人員考察參觀、學生實習參觀。

第三條凡欲入廠區參觀者,由承辦部門事先和xx公司辦公室取得聯繫,並填寫《xx公司廠區參觀申請表》。

第四條由xx公司辦公室或承辦部門安排專人負責參觀接待工作,並聯系用車及講解等事宜。

第五條入廠參觀者必須按照既定時間、路線,不得隨意在廠區逗留,不得單獨離隊參觀。

第六條接待人員應提醒參觀人員注意人身安全,到生產車間參觀必須帶安全帽。

第七條參觀者應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進入電解、動力車間前應將手錶、信用卡等易受磁場影響的物品交專人保管。

第八條進入生產車間參觀時,可由指定的講解人員(或由生產部、技術中心安排專人)講解生產工藝。在參觀過程中應遵守車間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生產車間應在不宜參觀區域懸掛“謝絕參觀”標示牌。

第十條接待人員應提醒參觀者注意保持環境衛生,將隨身攜帶的飲料瓶、食品袋、紙屑等物品丟棄在指定位置。

第十一條參觀者在廠區內進行採訪、拍攝等活動時,xx公司辦公室應及時請示公司領導批准,並安排專人協助完成採訪、拍攝等工作。

廠區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維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及員工人身安全,確保進出公司人員及車輛的安全管理,後勤保衛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二條公司職工自行騎車上下班應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證,以作識別,嚴禁赤足或穿拖鞋進入公司。

第三條外來業務人員進出公司需經相關部門同意,並及時通知門衛,門衛負責辦理登記,發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單”佩帶入廠;出廠時相關部門接待人員應在“通行單”簽字後,交門衛收回。

第四條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無“臨時出入證”者,需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方可進廠,門衛負責辦理登記並配發“臨時出入證”佩帶入廠。

第五條公司職工及外協單位職工車輛因停車未落鎖的,經門衛值班人員發現,職工應到相關部門開車輛證明並蓋有效章,門衛覈實後放行。

第六條公司職工、外協單位職工出廠時,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應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後方可出廠。

第七條外來業務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單據上交物流門值班人員,並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後方可出廠。

第八條所有進出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我公司規章制度,若發現投機取巧、侵佔公司財物、盜竊等行爲,將根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

第九條出入證件管理

(一)職工上下班時未出示相關證件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衛人員予以糾正,並作登記、多次未帶出入證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門衛有權禁止進入公司。

(二)新來員工應及時辦理出入證,到相關部門領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員工遺失證件或反光背心,應立即向相關部門申請補發。

(四)外來人員遺失證件,保衛人員應請其交付工本費後返還身份證明文件。

(五)公司職工車輛及外協單位車輛出入證丟失或損壞,請持行駛證原件和車間證明到後勤保衛部,提交申請表及工本費辦理新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十條外來車輛進廠,門衛負責登記:車號、裝運物資、事由、入廠時間等事項。

第十一條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據風險與物流管理部開具承運貨物車輛調度單及物資發貨通知單,經門衛對車輛進行檢查覈實無誤後,方可出廠並登記。化肥公司臨沂物流中心倉庫的貨物出廠由物流中心出具相關出廠證明。

第十二條公司廢舊物資進廠裝運車輛由相關部門出具物資發貨單,出廠時在規定時間內由門衛覈對物資發貨單上簽字蓋章,檢查無誤後放行。

第十三條空貨車出廠由門衛檢查後放行,空罐車出廠憑空車過磅單出廠並登記。

第十四條車輛入廠時隨車如有需帶出廠的物品,需在進廠時在門衛登記,出廠時,由業務部門出具證明,經門衛覈實無誤後放行。

第十五條進廠運輸車輛司機必須正確佩戴公司統一配發的藍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入廠時,應由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在公司物資門進行登記,方可入廠。

第十七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時,應由相關辦部門覈實後開具“物資清單”出廠證明,蓋有效章簽字後,註明出廠原因,並與“物品清單”相符,出廠時由門衛檢查物品覈對“物品清單”,賬物相符後方可出廠。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條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攜返廠的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物品清單、出廠原因、返還時間),公司分管領導籤批方可出廠。門衛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廠證明,逾期未返還通知主管部門或向分管領導彙報。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罰款xxx元,並建議公司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

第二十條對於主動舉報涉嫌盜竊侵佔公司財產的行爲,一經覈實,視情況獎勵舉報人xxx元。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後勤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廠區管理制度4

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佈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信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通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鑽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鑽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設備、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誌(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後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佔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停靠車輛。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後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上車,鳴笛啓動汽車。

9.4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

廠區管理制度5

一、嚴格遵守“三級動火”規定和“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二、動火作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以及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加強領導,必要時要採取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

三、作業現場要備有足夠的、有效的滅火器材。

四、不準在倉庫、經營場所裏使用明火作業,不準在距倉庫100M內使用明火,不準在距經營場所25M內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員不準在倉庫內或經營場所內吸菸、燒飯,嚴禁在倉庫內焚燒垃圾、雜物。

六、電器設備及其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倉庫重地不準安裝電器設備,確需安裝的,安裝及使用的設備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七、電氣設施的.檢修,必須由專職人員按國家規定進行檢修。

八、建立統一規範的配電室,並遠離倉庫。電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操作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九、倉庫裝置照明燈具,必須有防爆燈罩,開關要安裝在室外,應選擇防水防塵型。

十、倉庫需要動火作業時,要經過有效的審批,撤離無關人員,移走危險物品後方可作業。

廠區管理制度6

1、廠前區進出廠門,公路交叉口、危險品倉庫、儲罐區、生產區及其他危險地段,必須設置交通信號和明顯標誌,車輛和行人要嚴格遵守。

2、因生產和基建臨時施工障礙交通應經厂部批准,還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如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等)。

3、廠區道路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4、如生產需要所設的壇、池等應加圍欄或蓋板。

5、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移動一切交通安全設施和信號標誌。

6、各種進出廠的機動車輛必須良好,經年審後持所核發合格證方可行駛。

7、進出廠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廠內設置的“交通標誌”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行駛要求。

8、各種車輛進出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9、各種出入廠的貨車禁止違章搭人,裝卸人員搭車要符合安全要求規定。

10、裝運危險品應當派責任心強,技術熟悉的駕駛負擔,危險品要包裝牢固、嚴密、輕拿、輕放、不得與性質不相同的物品混裝,並指定專人押運,負責安全。

11、車輛進入有爆炸危險的生產區和儲存區,必須戴防火罩,裝卸時車輛應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