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年終獎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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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年終獎有多少?公務員年終獎怎麼算?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了公務員年終獎相關信息,歡迎閱讀。

公務員年終獎發放最新消息

公務員年終獎的發放是有明確法律依據的,這對於期待年終獎的公務員羣體來說,應該不陌生。我國《公務員法》第74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在定期考覈中被確定爲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年終獎納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據河南商報早前的報道,河南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改革辦法出爐,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年終獎將納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全國其他地區也會出臺具體政策。

不過,小編也瞭解到,每年都有一些公務員沒有拿到年終獎。這主要可以分爲兩種情況:一是有的公務員在定期考覈中被評爲基本稱職或不稱職,這種情況下是沒有年終獎的;二是據此前媒體報道,受中央八項規定等政策影響,有的地區有的單位曾取消過公務員年終獎的發放。

公務員年終獎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三湘都市報曾在2014年報道過,湖南省被評爲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可發給高於稱職等次20%的績效獎金;評爲基本稱職等次的公務員,不發給年度考覈獎金,績效獎金按低於稱職等次20%的比例發放;評爲不稱職等次的公務員,不發給年度考覈獎金和績效獎金。另據騰訊網2015年刊發的新聞,接受調查的北京基層公務員介紹稱,他們年底會多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爲年終獎。應該說,全國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公務員年終獎發放標準都可能是不一樣的。那麼新一年裏,公務員年終獎發放標準各地區分別會是怎樣的呢,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公務員年終獎發放時間,公務員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對於公務員年終獎發放時間的問題,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必須先對公務員進行年度考覈,完成公務員年度考覈評定後,纔會決定是否對其發放年終獎。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考覈分爲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只有被評爲優秀和稱職的公務員,才能享受公務員年終獎金。一般來說,在春節過年前公務員年終獎是會發放的。

小編提示,無論公務員年終獎怎麼發,公務員都將是未來一段時期比較理想的職業選擇之一,在某種意義上說公務員考試熱還將持續。若你能考上公務員,你就能拿到傳說中的公務員年終獎了,或許你也會關注每年的公務員年終獎最新消息。

公務員年終獎該不該發

近年來,關於公務員應不應該發放年終獎的問題,各界往往有不同的觀點,尤其是2015年我國基層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得到了上調,公務員加薪後的年終獎究竟該怎麼發?筆者認爲,公務員年終獎還是應該發的,但是要有具體的發放標準。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應當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化解人們對公務員年終獎成爲“變相福利”的疑慮。這有利於正向激勵公務員羣體認真盡責履職,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對此,你怎麼看呢?

拓展閱讀:2017年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談及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時表示,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

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

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些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談及公務員工資調整問題,胡曉義表示,國務院辦公廳已經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個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胡曉義強調:“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能以網上傳的文件爲準。”(5月27日中金網)

此外,有觀點認爲,用財政的錢繳納職業年金會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對此,胡曉義迴應稱,在這次的《國務院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有幾個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改變模式、改變待遇確定機制、待遇調整機制,在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舉措——建立職業年金。這是從兩個角度考慮的,一方面從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決定改革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的方向。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包括了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胡曉義指出,在實踐中,企業補充的養老保險以企業年金的形式正在發展,企業年金現在有2200多萬職工參加,積累了7400多億資金,應該說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就制度而言這是起步。這次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還是不完整的,所以這次統籌考慮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層次體系建設,這樣就把職業年金的設計引入到改革內容中。

胡曉義表示,說到職業年金的供款渠道,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沒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這個制度,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至於說到制度公平的問題,問題的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的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實施範圍

本實施辦法的實施範圍爲,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二、職級工資制的實施

列入實施範圍的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

(一)套改工資的辦法。

職務工資。公務員按現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級別工資。公務員的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按現任職務、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

現任職務,是指按幹部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正式任命的職務。

任職年限,是指從正式任命現任職務當年起計算的年限。

(二)正常晉升工資的辦法

1、晉升職務增加工資

公務員晉升職務後,從晉升職務的次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和相應的級別工資。原級別低於新任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晉升到新任職務的最低級別;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以內的,晉升一個級別。級別工資逐級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2、按年度考覈結果晉升級別增加工資

從2006年7月1日起,公務員年度考覈累計五年稱職及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內晉升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下一次按年度考覈結果晉升級別的考覈年限,從級別變動的當年起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