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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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嗎?

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

“年度獎金”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申報?

近期發現部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由於對網站個人所得稅“年度獎金”申報操作不當導致稅款計算錯誤或少繳稅款等情況,因此特別提請注意以下事項,正確、如實的做好個稅申報工作:

一、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爲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爲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稅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稅款。 (附: 年度獎金的計算說明)

二、“年度獎金”申報僅計算年度獎金收入的稅額,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稅額計算。如果當月申報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獎金的,則正常月薪收入應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進行申報。

三、“年度獎金”申報中所填寫的人員“當月發放工資金額”應和“正常月薪收入”申報中填寫的金額一致。

年終獎多少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1實施背景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覈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覈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着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1]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2]

2歷史記

商家的年終獎

過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給員工或者下屬發點兒紅包和禮品,作爲年終獎勵,這個規矩老早就有。在民國,商店的夥計、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職員、當鋪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終獎。獎勵的形式主要是發紅包。紅包有大有小,要看受獎人的級別,也看發獎人的器量,更要看當年“單位”的效益和大夥的工作表現。那時候,絕大多數的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也就是見習期還沒結束的新手,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老闆只管食宿,不給工資。可是,年終獎卻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闆,有的學徒到年終能拿到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即使老闆再小氣,年終也會擺上一桌,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作是年終獎。

官員的年終獎

朝廷不同於企業,企業怕員工跳槽,朝廷卻不怕官吏辭職,畢竟飯碗不同,在朝廷上班,端的是鐵飯碗,收入穩定,還有夜宵可以偷吃,從古至今,擠破頭往裏進的人多,兩袖清風拂袖而去炒領導魷魚的少。大概因爲這個緣故,過去朝廷給官吏發年終獎,要比店鋪給夥計發年終獎要及時,除非出現財政危機,否則不拖,也不壓。

像東漢,一入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了,發多少,有定例:大將軍、三公,每人發錢20萬枚(五銖錢,下同)、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發錢10萬枚;校尉每人發錢5萬枚;尚書每人發錢3萬枚;侍中每人發錢2萬枚。

東漢後期,一枚五銖錢的購買力等同於人民幣4角,一斛大米重16公斤,由此估算,大將軍和三公每人所能領到的年終獎,摺合成人民幣大概在10萬元左右。而當時三公和大將軍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銖錢,摺合成人民幣不過7000元,領這一回年終獎,要超過他們一年的工資。

到了北宋,跟東漢剛好相反,文武百官的工資很高,年終獎卻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給高級幹部們發年終獎,宰相、樞密使以及曾經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 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而已。宋朝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裝米50公斤,裝面30公斤,兩石米無非100公斤,5石面無非150公斤,再加上那5只羊,撐死了值幾千塊錢。而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有工資(月料),有餐補(餐錢),有飲料補貼(茶湯錢),有取暖補貼(薪炭錢),有招待補貼(公使錢),有崗位補貼(添支錢),全部加在一起,一年將近一萬貫,按購買力摺合成人民幣,至少在600萬元以上。那點兒年終獎跟他的薪水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小官小吏

高級官員的年終獎,一般由朝廷發放,國家財政出錢,有時候甚至是皇帝親自掏腰包給寵臣發紅包。那些低級官員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發紅包的,其年終獎還需要另外想辦法。

賣廢品

秦、漢、魏晉時期,公文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竹簡上,一份較長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簡。等到公文寫成,從這個部門傳達到那個部門,怕竹簡丟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裝起來,紮緊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竹簡倒出來,裝竹簡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大點兒的部門像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公文往來最多,攢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一個部門的辦事員就都有年終獎了。南北朝以後,公文主要用紙張,鑑於傳真機尚未問世,公文往來只能靠驛馬運送,路上怕紙張磨損,還得用封套把公文裝起來。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稱“書囊”。有些窮衙門,舊書囊攢得多了,讓裁縫改成衣服或者被單,過年時發給諸位同僚,雖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項年終獎。至於寫公文用的紙張,每過一年半載,一定能攢下一大批,等過了保密期限,就能賣廢品,賣得的錢,也能發年終獎。

放高額利息的貸款唐朝和宋朝,都有那麼一段時間(如唐肅宗時期和宋神宗時期),允許各“機關單位”向民間放高額利息的貸款。高額利息的貸款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公務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上至六部,下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本金放出去。放貸的對象,主要是各單位轄區內的商人。放貸的期限,短則幾天,長則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驢打滾”的利滾利,利潤相當可觀。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本衙門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供領導調劑使用,一些錢用來吃喝玩樂,一些錢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翰林院

有的衙門,雖然是“清水”,並不清貧。像歷朝歷代的翰林院,一沒事權,二沒財權,官員們跑關係走路子,很少到這兒來送禮,窮翰林是當定的了。好在皇帝給他們一個收紅包的機會,譬如宋朝,朝廷冊封某個大官,一般讓翰林起草任命書,起草完了,皇帝會命令被冊封的那個大官給起草任命書的翰林送謝禮。這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相當優厚。爲了能夠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書,翰林們都儘可能集體上,小明負責提綱,小強負責初稿,小胖負責修改,小張負責潤色,最後再請小李來謄寫。既然大多數任命書都是集體努力的結晶,那麼得到的謝禮自然也要集體分配。怎麼分配呢?集中起來,一年分兩回,三伏分一回,歲尾分一回。歲尾分的`這回,就當是年終獎。從某種程度上說,翰林們這樣分發年終獎,等於是自己哄自己高興。

在唐朝,翰林分兩種,一種是翰林學士,級別高,有機會起草任命書,有機會拿謝禮;一種是翰林待詔(當年李白就是這個職務),級別低,起草任命書的活兒一般輪不到他們幹。不過翰林待詔跟皇帝見面的機會多,哪天逗皇帝高興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於是翰林待詔們定下了一個規矩:不管是哪個翰林待詔升官了,都得向沒升官的翰林待詔交錢,升的官越大,交的錢就得越多。所以沒升官的翰林待詔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筆進賬,他們把這些錢存進“小金庫”,到了歲末,每人分一份紅包,高高興興回家去,開開心心過新年。[3]

3調研報告

1.1 收入都包括哪些項目?

每年企業發給員工的變動性收入主要包括年終獎金、年底多薪、績效工資和銷售提成四項,從調研結果看,在2011年企業發給員工的變動性收入中,績效工資的方式更爲常見,其企業佔比達到68.1%,其次是年底多薪,最後是年終獎/銷售提成。整體來看,員工的變動性收入和企業的整體收益是密切相關的,而且企業更加關注個人貢獻與團隊績效的掛鉤。

1.2 企業是否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制度?

年終獎作爲一種通用的員工激勵手段,大多數企業都會採用。其中61.1%的企業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政策並按其執行,有四分之一的企業雖然也發放年終獎,但在發放制度上並不完善,另外還有8.3%的企業正在制定發放制度,2.1%的企業有制度但並未執行。從調研結果看,只有1.4%的企業不發放年終獎。

1.3 企業年終獎金髮放制度是否透明化?

從調研結果看,48.3%的企業會對年終獎金的發放制度進行透明化處理,這部分企業完全由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制度,並且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企業組成。同時,45.5%的企業不會對年終獎的發放進行透明化處理,這部分企業多是沒有明確發放制度、不方便公開和不發放年終獎的企業。

1.4 企業2011年度年終獎發放的覆蓋範圍

在年終獎金的覆蓋範圍方面,86.1%的企業會選擇全員覆蓋,而在選擇小範圍覆蓋的企業中,3.5%的企業僅覆蓋管理層員工,4.9%的企業僅覆蓋核心員工,單獨覆蓋基層員工的企業僅佔0.7%。另外,還有4.9%的企業會選擇針對性更強的年終獎發放方式。

1.5 企業2011年度年終獎的發放方式及時間

在發放方式方面,絕大多數企業2011年度的年終獎金都是一次性發放,其企業佔比達到84.8,另外有10.6%的企業會選擇遞延發放的方式進行。在發放時間方面,選擇一次性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中,74.2%的企業會在春節前後完成年終獎金的發放工作,其中60.6%會在2012年的1月份發放年終獎金,13.6%的企業會在2011年底發放。選擇遞延發放的企業中,主要是分兩次或三次發放,其中兩次發放佔絕大多數,而第一次發放時間主要集中在 2012年的1月份。綜合來看,爲了更好的保留和激勵員工,企業都會在春節前後將年終獎發放給員工,只不過所採取的策略不同而已。[4]

4獎勵來由

獎金對於員工來說是一種物質獎勵。如果員工的績效優良,工作成績突出,爲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就應該給予獎勵,一來是對員工努力上的承認,二來激勵員工繼續努力工作,實現更佳的工作表現。年終獎在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發放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但是.企業在發放年終獎的時候考慮的並不簡單,有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爲了獎勵員工們在一年當中所付出的勞動,但也有一些企業發放年終獎的時候是不得已而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