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討債公司年簽單2200萬 招聘業務員被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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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商務調查中心的李某,被控僱用多人爲一些單位和個人追討債務,一年間簽單金額達2200餘萬元。記者昨天獲悉,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公訴至豐臺法院。
服裝老闆轉行討債

男子開討債公司年簽單2200萬 招聘業務員被舉報


37歲的李某是遼寧人,初中文化程度,最早在老家開服裝店。2006年9月,李某到北京發展,遇到過被拖欠貨款的事,自己要不回來,他就找別人幫助,但要付出一大筆勞務費。看到這一行掙錢容易,李某於是自己也轉行從事討債業務。


檢方指控,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間,李某先後在豐臺區嘉園一里、豐臺區草橋欣園經營北京環宇星辰商務調查中心,僱用5名業務員從事追討債務的業務,先後接受單位及個人共87份委託,委託追討欠款金額達2200餘萬元。其間,他們爲幾家單位和個人共追回欠款20萬餘元,非法獲利3萬餘元。


檢方認爲,李某和5名業務員爲獲取非法利益,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討債公司,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討債只靠跟蹤


據悉,李某的客戶主要是河北、天津兩地的建築、建材公司,還有就是他非常熟悉的服裝公司。而客戶的來源,最初是他在網上買到的。


據李某供述,他曾找到一家叫金源網的網站,交了980元會費後登錄,將一些公司的地址、名稱、法人代表等下載下來。


因金源網提供的客戶電話基本都是各公司前臺的,他要想盡各種辦法繞過前臺,找到公司老總談討債生意。每次,他都強調自己是專業人士,討債成功才收費用,不成功則不收費。


據李某供述,談成生意後,跟客戶簽訂委託書,公司按照討債金額收取不同的勞務費。討回10萬元以下的錢,客戶需付給40%的勞務費,10萬元以上則提成15%到20%。如果客戶追討的金額多,還可以優惠。


對於討債的方式,李某說,他們不喊也不鬧,而是跟着欠債者,對方外出會友、吃飯、談生意,走到哪,他們就跟到哪。“做生意的都講究面子,跟到他沒面子,就還錢了”。


招聘業務員被舉報


據悉,李某僱用的5名業務員,大多是從人才市場招聘來的。與別的公司不同,李某不招年輕人,只招40多歲的中年男子。


李某供述稱,業務員的工作主要是通過打電話找客戶,聲音太年輕會讓對方不信任,而且中年人責任心強,幹事情比年輕人負責,再加上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爲了養家,他們幹工作都很賣力。此外,李某還規定,業務員沒有工資,全部靠自己拉客戶,要到錢的按照15%提成。


2012年12月的一天,因李某的北京環宇星辰商務調查中心在網上發佈招聘信息,聲稱要招聘追債“高級業務員”,被人舉報。


警方於是祕密調查,掌握確鑿證據後,將替人討債的李某等6人抓獲。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