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業協議和報到證是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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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三方就業協議和報到證是一個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方就業協議和報到證是一個嗎

三方就業協議和報到證是一個嗎

兩者之間沒有聯絡

報到證:有兩份一白一藍。白的叫派遣證,畢業學校統一給你放到檔案裡面。藍的叫報到證,給你自己保管,到單位之後企業要直接給他就行了,至於怎麼用你不用管。

就業協議書:也叫做三方協議,但學校給四份,簽完之後企業留一份,給學校兩份(當地就業主管部門一份,學校自己一份),自己留一份。都是永久儲存。

關於“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

關於“報到證”

報到證,原稱“派遣證”,全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北京市教委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報到證是畢業生轉移人事檔案關係和戶口關係的憑證。報到證的用途主要包括:

1)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2)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

3)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證明;

4)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5)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

6)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