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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會計誠信的制度途徑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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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會計誠信缺失的頑疾已經引起學者和相關部門長久的關注和探索,但就目前現狀而一言,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會計失信仍是一個遠未能解決的難題。本文淺析了提高會計誠信的制度途徑,希望能對會計誠信缺失問題的解決起到一定的幫助。

提高會計誠信的制度途徑範文

關鍵詞:會計失信 會計誠信契約

監管在我國目前制度安排相對滯後的環境下,強化會計制度和監管制度安排有力於會計誠信的實現。因此,必須加快基於會計誠信的制度體系建設以促使會計誠信水平的提高。

 1 、完善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模式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失真現象較為嚴重。

針對這種情況,一些學者提出了“程序理性”和“建立會計行為合理化的標準制度”等觀點,其目的`是期望最大可能的細化、明確會計處理全過程每個具體環節的標準,儘量減少會計處理的可選擇性,通過嚴格控制會計處理程序來達到確保會計信息真實的目的。美國會計信息市場的演變路徑是由按信譽披露到管制披露,再由過度管制到適度放松管制;而中國會計信息市場的演變路徑是與中國改革的大方向一致的,會計信息市場與資本市場都是從無到有,沒有市場自發發育的階段,而是直接借鑑國外的經驗。而且中國會計信息市場會計造假和美國也有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 中國的會計造假手段技術很低,未達到利用複雜的會計規則進行舞弊的地步; (2) 中國很多會計醜聞與地方政府主導有關。因此,美國對規則會計導向制定的批判並不一定適合我國會計界的實踐情況。因此,我國會計制度的建設在現階段應該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會計準則建設,並且應該嚴格促使企業遵照執行。

 2 、加強審計監督與獨立審計準則建設在會計規範性制度處於較低的水平時,加強對懲罰性監管體系與相關制度建設是提高會計誠信水平的有效途徑。

提高對獨立審計的監管效率一直是世界各國管理機構共同追求的目標。目前世界上存在着三種主要的監管模式:以行業自治為主導的監管模式、以政府監督為主導的監管模式以及以獨立監管為主導的監管模式。從實際執行效果看,前兩種監管模式都有着明顯的缺陷。首先第一種模式下同業互查的效果很值得懷疑,因為理論上講註冊會計師們存在着相互尋租而放鬆監管的可能性。美國近期一系列財務醜聞的發生,可以説是這種監管模式存在缺陷的顯著證據。其次,政府監管模式的效率比較低,只能進行有限的抽查或根據舉報線索進行審查,目前基本上處於“民不告,官不糾”的境況,監管強度不夠,形不成有效威懾力。比較而言,第三種模式在獨立性和效率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優勢,代表着註冊會計師行業監管模式改革的方向。

因此,我國應加強獨立審計監管機制建設,加強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強化註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應建立審計委員會,並由其負責聘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並要求公司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時揭示充分的理由。並完善獨立審計準則,為註冊會計師防範利潤操縱提供技術支持,增強審計準則的可操作性,儘快制定出一系列與具體準則和實物公告相配套的執業規範指南,以更好地貫徹實施獨立審計準則,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加強審計執業隊伍建設,強化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觀念。

3 、建立會計信息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制度長期以來,由於封建傳統和計劃經濟的影響,我國一直依靠的是公法執法的體制,私法調節的空間非常小。

這種狀況不但抑制了人們的權利意識,也造成了公法機構的畸形發展,遏制了社會自發機制的形成。而近年來,隨着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以及眾多個人打假行為的盛行,民事賠償訴訟機制等私法調節手段開始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我國現行法律對會計法律責任認定存在差異且彈性較大。同時缺少法律追究機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追究不力,處罰過輕,失去了打擊會計失信者的威懾作用。民事賠償責任立法滯後,缺乏可供借鑑的執法經驗,至今我國還尚無虛假會計信息受害者索賠的民事法律規定和索賠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