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學識都 人氣:2.79W

新疆大學(Xinjiang University),簡稱“新大”,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是1978年確定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新疆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閲讀。

新疆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階段5門主幹課程,成績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績證明)。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 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二、招生規模

我校2017年擬招生規模2200名左右,實際招生數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結合本專業上線人數、接收推免生人數作適當調整。預計接收推免生規模不超過總招生規模的50%,各專業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錄取推免人數為準。(最終錄取推免人數我校將在2016年11月公佈)

2017年我校單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10名,具體政策按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

1.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精神,2017年研究生從培養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我校部分專業學位可非全日制培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滿足報考條件的下,考生可自主報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詳情請關注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或相關媒體。

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考生須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 報名費:繳費方式及報名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收取。

4. 我校不接收在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

5.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 21 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 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 10 省(區)。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招生單位應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不予準考。

四、初試

1. 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2. 初試科目:各專業初試科目、參考書目見招生專業目錄(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統考、聯考科目必須用漢文答題,考試大綱也由教育部公佈。其他科目均由我校命題,備註中註明用民文命題的業務課,可用少數民族文字答題,考試科目中未註明用民文命題的科目,均用漢文答題。

五、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六、複試及錄取

1.在複試前進行報考資格的審核,複試考生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僅網報時學歷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提供)、學生證(僅應屆生提供)等報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學校歷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人事部門或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有效),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2.複試時間和地點由我校另行通知,複試內容為:(1)外語口語、聽力測試(2)專業課筆試(3)綜合素質面試。複試形式:筆試和口試結合。

3.跨專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現場確認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取得複試資格後,必須另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4.我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5.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6.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七、學制

我校法律(法學)(035102)、翻譯(055100)、新聞與傳播(055200)、漢語國際教育(045300)、社會工作(035200)專業基本學制為兩年,其餘各專業基本學制均為三年。

 八、學費及獎助學金

1.學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 財教〔2013〕19號)2014年起研究生開始實施收費制度。自治區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及培養目標制定各專業學費,我校具體各專業學費標準請登錄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2.獎助學金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關投入機制、獎助等政策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執行。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1)每位碩士研究生(委託培養除外)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研究生獎學金(第一學年普通獎學金,標準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學年設學業獎學金,分四個不同等級,標準為3000元/生·年至8000元/生·年不等。)

(2)優秀推免生取得學籍後可申請優秀生源獎,具體辦法見《新疆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獎勵辦法(試行)》,獎勵額度10000元至6000元不等。

(3)優秀研究生可參評以下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自治區政府獎學金。國家獎學金2萬元/生;自治區政府獎學金1萬元/生。台灣光華教育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學金、日本小島康譽獎學金、國家開發銀行金融勵志獎學金等。

(4)實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給予受聘者 “三助”酬金。

九、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接收推薦免試生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高層次雙語人才培養”、“直屬師範大學補償計劃”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十一、申請碩博連讀

所錄取學科專業具有博士一級或二級授予權,研究生可在入學後申請碩博連讀。

 十二、報考諮詢

新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991)8582567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勝利路666號(校本部)

網 址:(新疆大學)

(新疆大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