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學識都 人氣:3W

青島大學,簡稱青大(QDU),是山東省屬重點綜合大學,山東省與青島市共建高校,山東省首批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建設單位,設有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和國家華文教育基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青島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青島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將按全日制(含推薦免試、長學制轉段、“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公佈,全日制計劃2172名(含20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非全日制計劃558名。

各專業招生計劃請登錄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目錄查詢,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與專業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臨牀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臨牀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並同時符合山東省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報考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報考專業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對於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三)我校學術學位各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門類報考,同等學力考生只能報考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四)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美術學、美術(藝術碩士)、設計藝術學、藝術設計(藝術碩士)、工程碩士中的工業設計工程的考生必須選擇“青島大學”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閲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繫。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支付報名費

選擇山東省各報考點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後,在研招網報名(含預報名)期間,考生通過“網上支付”方式(不含選擇濰坊市和濟寧市報考點的考生)繳納報考費。繳費成功後,方可持報名號在規定時間到所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網報信息確認,否則報名無效。請考生務必於網上報名期間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最遲須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網上繳費,現場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現場補繳費。

選擇山東省外報考點的考生,請查詢當地繳費通知。

(三)現場確認:

1.報考我校並選擇“青島大學”報考點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發佈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考生務必提前瞭解報考點現場確認的要求, 一旦發現填報有誤,須在10月31日網報結束之前予以更正。

2.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並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六、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臨牀醫學綜合能力(西醫)、臨牀醫學綜合能力(中醫)。

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七、複試

(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執行一區分數要求,並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複試比例。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

(四)學校在複試將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也須按照同等學力考生要求參加加試。加試科目及特殊要求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由學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八)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八、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最終條件以當年教育部通知為準):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二)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三)報考臨牀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牀醫學類專業學位。

(三)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九、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複試中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十、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本單位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其他

1.學費

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需交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2.獎助體系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獲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參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學校還設有光華獎學金、青啤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項目。另外,學校設立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培育基金,對預期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的選題提供經費支持。

此外,我校每年為研究生提供一定數量的三助崗位。研究生可申請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國家政策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3.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允許修業年限2—6年。專業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6年,其中教育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翻譯碩士、旅遊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應用統計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藝術碩士、工程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醫學類專業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具體以各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為準。

 十三、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寧德路)

聯繫電話:0532-85953655傳真:0532-85953655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