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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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培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德才兼備,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退學證明或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2.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名參加審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法學)、審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四)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五)黨校學歷及軍隊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六)會計專業碩士、審計專業碩士(非定向)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考試的考生在我校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時間: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9月25日-28日9:00-22:00

(二)現場確認時間:11月10日-14日到各報名點現場攝像及資格審查(逾期不再補辦)。

(三)現場確認地點:外省由各省市招辦指定,北京地區考生在我校現場確認。

(四)報考我校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的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到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五)我校確定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10月25日前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四、初試

(一)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考試科目:包括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衞生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基礎、法碩聯考綜合等。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請參考“專業目錄”。根據教育部規定,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為100分,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為150分,法碩聯考基礎、法碩聯考綜合為15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滿分為200分,衞生綜合300分。

五、複試

(一)複試內容:(1)資審、專業綜合筆試;(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無需加試;(3)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會計專業碩士、審計專業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4)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5)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面試(含思想道德素質考查);(6)體格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