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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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規模適度的多科性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進入國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等院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考研招生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信息發佈

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佈,考生可隨時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詢有關信息公告。

考生須自行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從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初試成績通知、複試通知等。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者報考我校,須具備以下全部條件(僅指高職、高專、本科結業考生):

① 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當水平;

② 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一篇(含)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③ 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過程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7)對於黨校學歷的考生,具有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可認證)的可以報考,其餘的黨校學歷不能報考。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9)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相關管理部門要求辦理。

(10)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我校單獨考試報考條件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公佈的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三)報考專業學位碩士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公佈的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請參照研究生院網站公佈的招生章程。

(五)推薦免試碩士生招錄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公佈的招生章程。

 三、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請按下列要求正確選擇報名點:

統考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聯考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MBA、MPA考生不再必須選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作為報名點)。

單獨考試考生:須選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作為報名點。

推薦免試生:被我校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含支教團)所有報名錄取工作均在中完成,不需要參加全國統一報名和現場確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應屆生預報名2016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正式報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預報名成功且信息無誤的考生不需要再次報名,但需留意是否要網上支付報考費。

2、網上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教育網網址:

公眾網網址:

3、報考費繳納方式及標準等信息,屆時請登陸研招網及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報名公告”。

4、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須仔細瀏覽招生章程、專業目錄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後,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將不得修改。網上支付報考費前,請務必核准信息,因錯選上述三項信息而誤繳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更正報名信息,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註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

(3)除“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以外的其它報名信息,考生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註冊的用户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 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之後不得更改。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需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2017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8)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應事先認真閲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註冊,蓋註冊章),按報考點指定的時間及地點配合採集電子信息、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原件或複印件(複印件應加蓋檔案部門公章)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2、現場確認時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考點將依據北京考試院部署及我校報考情況安排現場確認時間;外埠考點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各考點確定。逾期不再補辦。

選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需及時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具體安排。

3、現場確認地點:

選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的考生,請屆時登錄我校網站查看具體地點;

選擇外埠考點的考生,請查看該報考點的相關通知。

4、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還。

(2)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在校研究生報考,現場信息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繫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的報考信息不真實,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請正確填寫手機號並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將通過公眾微信號進行提醒,請務必關注我校研招公眾號uibeyzb。

3、考生身份證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否則不予確認。

4、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後,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資格審查、發放准考證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我校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偽造證件,取消報考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考生所在單位。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請於2016年11月17日前將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郵寄至我校研招辦,方可準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掃描件,於2016年11月17日前發送至。

准考證發放: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寫字。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准考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户名、密碼及《准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五、考核程序

(一)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考生初試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證》上做具體規定。其中,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證》上要求自行攜帶,並接受監考人員檢查。

3、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試地點:

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名的考生,初試地點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具體考場由我校在《准考證》上通知。

在外地報考點報名的考生,按照報考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參加初試。

5、初試科目:請詳見研究生網站公佈的2017年招生專業目錄。

6、初試成績查詢: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自行查詢。

7、關於初試考試的特別説明: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二)複試:包括複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複試,具體差額比例屆時詳見覆試方案。

1、複試基本要求:約在2017年的4月中上旬進行,地點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實行差額複試。複試內容一般為考生專業知識、外語及綜合能力,複試方式為面試與筆試相結合或面試。各專業複試的方式和科目將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公佈並在複試通知中註明,複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須加試(筆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2、複試時須提交材料:考生複試時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查驗,並留存畢業證書複印件和身份證複印件(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在入學報到時查驗),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我校不予複試、錄取。

應屆畢業生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認證書),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體檢:體檢在複試期間統一進行,新生入學時複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市體檢中心或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等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

4、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複試。

 六、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髮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預計為2017年6月上旬,具體視工作進程而定。

七、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複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繫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

八、學習年限

我校全日制碩士專業一般學習年限為2年,其中精算學、法律(非法學)和漢語國際教育學制為3年;以在職方式攻讀的,參考各專業招生章程。

九、學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我校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費標準請查看相關通知(/)或各專業學位的招生章程,最後以北京市批覆的為準。

我校制定了較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對納入獎助體系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提供新生學業獎學金6000元,對納入獎助範圍的全日制碩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學金,分10個月發放,同時學校還設有“三助”崗位等其他獎助措施,具體請查看《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2016年試行)》

十、其他

(一)2017年我校新增1個學術型碩士招生專業:保險學院的精算學,學制3年。2017年我校審計碩士專業暫停招生。

(二)國際經濟貿易學院的金融碩士、金融學院的金融碩士、國際商學院的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保險學院的保險碩士、公共管理學院的公共管理碩士及英語學院的翻譯碩士招收以在職方式攻讀的考生。

(三)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四)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五)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並被授予碩士學位。

(六)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七)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學校國內外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之一,同時具有推薦“國家公派專項研究生獎學金項目”人選資格。我校每年資助一定的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學參與聯合培養或學術交流項目。

(八)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錄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將檔案遷入我校。

(十)我校提供歷年自命題試題,聯繫電話:010-64492205;郵購參考書籍可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書店聯繫(電話:010-64492338)。

(十一)本章程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十二)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網頁公佈的信息為準。

 十一、聯繫方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錄研究生院主頁()查詢。

諮詢電話: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學校總機: 010-64492001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86#信箱研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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