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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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概況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高校。學校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為主體,文學、哲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

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目前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涵蓋10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會計學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擁有工商管理、統計學一級學科和政治經濟學、世界經濟以及經濟信息管理、跨國公司管理交叉學科等北京市重點學科。

擁有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和統計學四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擁有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政府經濟與管理、投資學、保險學、金融工程、税收學、經濟統計、數理統計、金融統計和風險管理、應用統計、會計學、企業管理、旅遊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經濟信息管理、跨國公司管理共3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邏輯學、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投資學、傳媒經濟學、保險學、精算學、證券投資、國際金融學、金融工程、税收學、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軍事法學、金融服務法、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民俗學、社會心理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發展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文藝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古典文獻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經濟統計、數理統計、金融統計和風險管理、應用統計、管理科學與工程、管理信息系統、房地產經濟與管理、工程與項目管理、會計學、企業管理、旅遊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社會醫學與衞生事業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城市規劃與管理、經濟信息管理、跨國公司管理等77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金融、應用統計、税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審計、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等11個專業學位授權點。

擁有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馬克思主義理論、統計學5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財經研究基地。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
  2013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560名(含約190名學術型推薦免試生,120名專業學位推薦免試生)。招生計劃中有學術型碩士研究生655名,專業學位研究生905名(招生類別全部為自籌經費或委託培養,具體招生情況詳見《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以上所列招生人數均為擬招生人數(含推免生),具體招生人數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將在推免工作結束後公佈各研究生招生專業接收推免生情況,請考生及時查閲研究生院網站相關信息。

我校還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定向碩士研究生,其計劃招生人數單列,並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具體報考要求、報考方式、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請於國家統一報名前查詢我校網站研究生院主頁。

三、修業年限和學費
  邏輯學、金融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精算學、證券投資、國際金融學、金融工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金融服務法、社會學、人口學、社會心理學、經濟統計、數理統計、金融統計和風險管理各專業修業年限為三年,學費為9800元/年。

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各招生專業修業年限均為三年,學費40000元/三年。
  其他各學術型專業修業年限為兩年,學費9800元/年。
  金融、應用統計、税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會計、審計、工商管理修業年限為兩年或三年。
  法律(法學)、公共管理修業年限均為兩年;法律(非法學)修業年限為三年。
  各專業學位學費情況網上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
  按照《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延期畢業研究生須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培養費用,不參加獎學金評定。延期畢業期間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1972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要求同(3);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部)同意。
  (6)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餘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諮詢電話:82361045。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條件:
  另見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五、報名
  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1134)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現場確認和考試地點。“(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是設在北京地區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指定報考點,請考生按本考點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在京外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考生,須選擇所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並按照報考點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報考點僅限“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考點只接收在北京工作或學習的考生,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考生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本人民族代碼及名稱。凡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複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報考有關政策。
  (5)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閲讀“招生單位網報公告”和“報名點網報公告”,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和報考點要求,確認完全符合後再進行網上報名。我校網站研究生院主頁()中的“招生公告”中將及時發佈有關詳細報考信息,請考生隨時查閲。

(二)所有考生 (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均須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是設在北京地區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指定報考點
  (1)“(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2012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我校學院南路校區學術會堂一層大廳確認網報信息並現場攝像,逾期不再補辦。
  (2)“(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程序
  考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現場確認表”(在全國報名結束後現場確認前登陸自行打印),由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原件。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2.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須按所選報考點公告及相關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和信息採集等。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核
  我校報考點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否則不準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將扣留偽造證件。

七、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考試時間為2013年1月5日—6日。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説明詳見《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除國家統考和聯考科目外,其他自命題考試科目以我校公佈的《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其中以下初試考試科目特別説明如下:
  (一)法學院各專業初試業務課一“法學綜合知識一”(科目代碼:612),考試內容包含法理學(30分)、憲法學(20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30分)、刑法學(40分)和刑事訴訟法學(30分)。
  (二)法學院各專業初試業務課二“法學綜合知識二”(科目代碼:812),考試內容包含民法學(限民法總論、物權法、總則部分)(60分)、商法學(限公司法、證券法部分)(30分)、經濟法學(限經濟法基礎理論、財税法、競爭法部分)(30分)、民事訴訟法學(30分)。

複試在2013年4月中下旬進行,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説能力測試等,實行差額複試。所有考生複試不及格不予錄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複試時還要要進行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加試不及格不予錄取。具體複試情況以錄取當年公佈的《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及錄取辦法》為準。

八、資格審查
  我校於複試前再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由研招辦備存,一律不予退還。

九、錄取
  我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填寫報考類別,以上信息將與考試成績一併作為確定錄取類別的依據。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非定向和全日制自籌經費考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願將户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户口。定向和委託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户口,錄取前,我校與定向或委託培養研究生及定向單位或委託培養單位簽訂相關協議。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錄取按照當年國家政策執行,具體詳見該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和我校複試前公佈的複試及錄取辦法。

複試(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不及格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不予錄取。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複試後至公佈錄取結果前前由本人向我校研招辦提出申請並經審核後方可辦理。

所有錄取考生必須於2013年9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辦理入學報到手續,錄取工作結束後不予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其中應屆本科考生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研究生回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特別注意事項
  (一)我校作為教育部9所試點高校之一,六個經濟類專業學位業務課一繼續參加“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科目代碼:396)”考試。
  (二)2013年我校新增統計學一級學科下三個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其中★數理統計(0714Z2)專業授予理學碩士學位,★經濟統計(0714Z1)和★金融統計與風險管理(0714Z3)專業授予經濟學碩士學位。
  (三)由於我校招生規模快速增長,學院南路校區住宿緊張,我校2013年錄取的部分碩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或清河校區學習住宿,請考生報名時心理有所準備。
  (四)2013年錄取的我校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具體情況於報到入學後通知。
  (五)報考國防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國防經濟專業的軍人身份考生應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可報考國家計劃內定向類別,其他身份考生報考類別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六)2013級錄取的跨學科門類報考所有碩士研究生需在入學前補修錄取專業指定的兩門專業課程(各3學分),並在入學後的一年內通過考試。兩門專業課程作為補修課程不計入碩士研究生培養階段的學分。補修課程教學通過我校網絡教育平台實施,相關收費標準按學校當年規定執行(2012年為160元/學分),具體要求隨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發放。
  (七)報考行政管理專業的考生因業務課一不考數學三,按教育部規定將不能調劑到同一學科門類考數學三的專業中。
  (八)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應在報考前自行與所在工作單位協商報考相關事宜。如考生在報考期間因報考研究生與單位產生糾紛一律由考生自行處理,且因此導致招生單位無法按國家規定在錄取前對考生進行政審和調轉檔案等情況,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責任自負。
  (九)招生專業目錄中指導教師為“導師組”的專業,入學後按照所在學院規定為學生安排具體指導老師
  (十)招生目錄中帶“★”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專業。
  (十一)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十二、參考資料
  (一)研招辦備有歷年考試試題,請於工作日每週一、三、五下午到研招辦辦理相關事宜,但不辦理郵購業務。
  (二)研招辦不提供備考書籍,請考生自行購買。

十三、聯繫方式
  歡迎訪問研究生院主頁()和我校主頁()。有關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佈、複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院主頁“招生信息”中發佈,不予另行通知。
  諮詢電話:010-62288344 010-62288895(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