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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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延安大學201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延安大學是由毛澤東親自命名、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綜合大學,教育部和陝西省共建大學,陝西省高水平建設大學。延安大學研究生教育的歷史可上溯到抗日戰爭時期,當時的陝北公學就開辦了高級研究班,主要任務是培養師資。解放戰爭時期,為了迎接全國的解放,給新中國特別是西北的建設事業準備幹部,西北局和邊區政府決定擴大和加強延安大學,實行正規辦學。於是,學校設立了大學部、分校和研究室。其中,研究室內的學員分兩種:一種是研究生,其資格為: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且有專長者,或具有同等學力並從事專門業務在2年以上者。另一種是研究員,其資格為:大專以上學校講師、教授或同等資格的其他高級知識分子。研究室第一批招收的研究生有87名,絕大多數是大學畢業生,另外還
有中學教師,主要研究中國革命基本問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新民主主義基本政策等。
隨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以及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全面實施,延安大學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1998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學校獲得了碩士學位授予權,1999年開始面向全國招生。截至目前,學校有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理論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生物學、生態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臨牀醫學、工商管理一級學科碩士點12個,二級學科碩士點88個,覆蓋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十個學科門類。另外,學校還是教育碩士、臨牀醫學碩士、全科醫學碩士、工程碩士、特崗教師在職攻讀教育碩士研究生、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碩師計劃”等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和培養單位。現有碩士研究生導師389人,在校研究生1211人,累計向社會輸送各類高級專門人才955人。
多年來,延安大學一直把人才培養質量視為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線。為此,學校在認真總結研究生培養經驗的基礎上,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格審查報考資格,科學制定培養方案,不斷更新課程設置,着力規範學位授予標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深入開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使學校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延安大學將以建設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教學研究型高水平大學為目標,秉承“立身為公,學以致用”的校訓,弘揚延安精神,強化開放意識,注重內涵建設,提升研究生教育質量,為西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招生信息發佈
    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佈,考生須隨時登錄研究生學院網站查詢有關通知。考生須自行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從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s:// )下載初試成績通知、複試通知等。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1972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複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研究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資格審查、發放准考證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髮放准考證。    
     複試時學校將對考生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考核程序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自行查詢下載。
    (八)對在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於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複試:包括複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複試,比例不低於120%。
     1、複試時間:2013年4月中下旬,具體請屆時參見複試通知。
     2、複試地點:延安大學,具體請屆時參見複試通知。    
     3、複試信息發佈:考生於2013年4月中下旬登陸研究生學院網站(https:// )查詢我校複試基本要求,並登陸各學院網站查詢複試名單和複試辦法。
     4、複試內容:
    (1)專業綜合課筆試。
    (2)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4)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要加試。複試時,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
      5、複試時須提交材料:考生複試時須提交《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於入學報到時補交)。
      6、體檢:複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髮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一般為6月中下旬。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七、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或委託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十一、學習年限
      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年限為三年,全日制專業學位:教育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兩年;臨牀醫學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三年。 
     十二、優惠政策
     1、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每月可享受不少於200元的生活補助。
十三、聯繫方式?
 學校代碼:10719                學校名稱:延安大學
學校地址:延安市楊家嶺         郵政編碼:716000
     部門網址:  研招辦電話:(0911)2332224(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