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安保應急預案

學識都 人氣:6.67K

引導語: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整理的司法機關安保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司法機關安保應急預案

司法機關安保應急預案

爲加強局機關大院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如下:

總指揮:鍾慶華;

副總指揮:李天標、朱高瞻、鄭根祥、胡躍宏、曹九利、蔡一浩;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應急處置小分隊,由計財裝處負責人兼主任,人員名單附後。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與會議精神,負責落實緊急預案規定事項,指揮協調各處室和應急處置小分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辦公室及應急處置小分隊職責:在指揮部領導下,進行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檢查。火險發生時,負責現場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落實指揮部各項緊急指令。

二、火災處置預案

l、發現火情。發現火情時,機關工作人員(值班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採取切斷電源、使用消防器材滅火等措施。

2、報告火情。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應立即撥打1 19報警,並向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報告。

3、滅火處置。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接到報告後,主要領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啓動應急預案,儘快組織應急處置小分隊,按照職責分工,協力救火。同時派人到馬路上等候消防車的到來,並做好引導工作。

三、人員疏散及逃生預案

1、通知撤離。火情發生後,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要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正確疏散。疏散組成員應該立即打開所有外出通道,正確引導人員往疏散通道撤離,1號樓人員向東首的消防門疏散;2號樓人員向該樓的進門疏散;3號樓人員向該樓進門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如遇路堵可就近向外疏散,或上頂樓等候救援。

3、人員施救。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搶救。進入火場救人,要就近選擇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傷

員要視傷情立即送醫院救治或配合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4、物資疏散。物資搬離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5、人員、物資清點。人員、物資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四、善後工作

火災撲滅後,由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火災損失。

五、附則

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