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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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得到了一些心得體會以後,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這麼做可以讓我們不斷思考不斷進步。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10篇)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1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即將於20xx年9月1日開始施行,20xx年x月x日公司總部安全副總xx組織公司駐xx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對新《安全生產法》進行了學習,通過王總的細緻講解使我對新《安全生產法》又有了更深層的理解,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實現“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爲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爲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

對新安全法的學習,不難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之一。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爲此需要預防爲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並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

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爲從制度、規範、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礦山穩定的基礎,也往往是有些企業的薄弱環節。作爲一名礦山的管理人員來說,此次《安全生產法》修訂對於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進行詳細明確的規定。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管理幹部。此次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豐富了許多內涵,是與社會發展主旋律相配套的一部法律,作爲礦建施工企業,我們全體人員要認真學習,全面掌握和理解新法的內容和自身的職責,共同努力來促進礦山的穩定與發展。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2

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對安全生產工作得越來越重視,要求也越來越嚴,可以說是大局形勢,每個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

《安全生產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超前意識”“預防爲主”的理念。從“三不放過”到“四不放過”加大了發生事故的處理力度,進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個境界。安全生產是對企業負責,對家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安全生產是企業發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個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訓,每一個不安全事故的背後都是家庭的血淚史。

作爲一名企業的員工,更應該清醒地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產過程中沒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必然先傷害到自己。安全無小事,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繃緊安全這根弦。嚴格按安全規程操作,讓事故遠離我們,將事故的苗頭扼殺在搖籃裏。只有企業安全生產,企業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過得紅紅火火。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3

新《安全生產法》已於20xx年12月1日頒佈並實施了,這是我們國家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一件喜事。爲推進安全生產依法管理,規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也爲我們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從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位置到進一步落實企業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政府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於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具有很多亮點和新意。作爲一個汽車運輸企業,結合x西電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汽車運輸分公司工作實際,談幾點淺薄體會。

一、新《安全生產法》把加強事故應急救援作爲一項重要內容,要求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和演練。

1、公司根據地方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的要求,編制完善了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報備案處理,以應對突發事件時相關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適應快速響應、減少損失。

2、公司安生部組織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年度不少於2次的員工消防滅火、緊急疏散演習演練。開展倉庫火災、車輛自燃、人員觸電受傷、場內叉車事故、貨架坍塌等意外傷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並有條件地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備案。

3、在應急救援時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採取有效地應急救援措施,並根據事故救援的組織需要採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負面影響。

二、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的高度關注,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有加,同時也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爲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指明瞭方向。

1、推進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覆蓋。

應急預案制度的修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應急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突出企業預案與所在政府預案的銜接,讓預案更加簡明化、程序化、圖表化,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協作機制。

加強協調與溝通,有效發揮各部門間應急處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快速響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培訓演練。

演練的重點是全體員工的逃生疏散演練和重點部位、崗位的災害初期應急處置演練。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平臺,面向全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應急救援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建設梯次配備、靈敏響應、高效運作的應急救援力量。

4、強化應急義務救援隊伍建設工作。

保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有人幹、有人會幹,而且能夠幹好。加強重大節日期間值班、自查力度,保證責任區內消防安全通道暢通、不被擠佔,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庫區安全標示清晰。

新《安全生產法》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爲主”的安全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4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將在20xx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我通過對《安全生產法》修改前後內容的對比發現,這次的修改幅度確實很大,新法由原來的97條修改爲114條,增加了17條,修改了70多個條款。新《安全生產法》稱得上是一部符合實際需要的安全生產法,下面我簡單談一下我讀完新《安全生產法》後的幾點體會:

第一,罰款額度增大。

原來有時候處罰1萬、2萬的標準,現在提高到5萬、10萬,特別是發生事故的,對企業的處罰額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對於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處罰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1000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罰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處分、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威懾的力還是很大的。

第二,強制手段加強。

原來安監局要求企業停產停業,最後發現這個企業半年、一年以後還在生產,還在運行,因爲有企業給他供電,有企業給他供水,還有企業給他供應能源,還有企業給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礦山裏的還有。這回《安全生產法》爲了保證執法的效果,規定安監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關單位停止供電、供水,包括供應民爆物品。這對保障執法的嚴肅性是非常有好處的。當然企業整改到位,隱患排除後,安監部門應該及時地恢復供電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嚴厲。

比如企業沒有搞培訓教育的,或者培訓教育不如實記錄的,或者沒有搞隱患排查的,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沒有建立的,也沒有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演練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規定是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你還不改就罰款。現在規定,責令改正的同時處以罰款,這對企業有一定的威懾力。以前我們執法的時候,企業說你不能罰我,責令改正,我馬上改。他有個僥倖心理,現在新發規定,只要發現違法行爲行政機關在要求企業整改的同時可以並處罰款,進一步提升了行政執法的威懾力。這一點應該是借鑑了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強。

新法中一個很重要的特點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個弊端,就是有行爲要求沒法律責任。比如法律義務條款要求你不準做這個不準做那個,但是缺乏法律的強制措施。這次我看了一下,並進行了仔細覈對,新《安全生產法》裏,應該說義務條款有行爲要求的,你違法了,法律責任裏就有相應的制裁措施,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可操作性。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5

新《安全生產法》已於20xx年12月1日頒佈並實施了,這是我們國家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一件喜事。爲推進安全生產依法管理,規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也爲我們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從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位置到進一步落實企業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政府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於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具有很多亮點和新意。作爲一個汽車運輸企業,結合x西電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汽車運輸分公司工作實際,談幾點淺薄體會。

一、新《安全生產法》把加強事故應急救援作爲一項重要內容,要求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和演練。

1、公司根據地方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的要求,編制完善了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報備案處理,以應對突發事件時相關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適應快速響應、減少損失。

2、公司安生部組織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年度不少於2次的員工消防滅火、緊急疏散演習演練。開展倉庫火災、車輛自燃、人員觸電受傷、場內叉車事故、貨架坍塌等意外傷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並有條件地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備案。

3、在應急救援時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採取有效地應急救援措施,並根據事故救援的組織需要採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負面影響。

二、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的高度關注,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有加,同時也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爲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指明瞭方向。

1、推進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覆蓋。

應急預案制度的修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應急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突出企業預案與所在政府預案的銜接,讓預案更加簡明化、程序化、圖表化,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協作機制。

加強協調與溝通,有效發揮各部門間應急處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快速響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培訓演練。

演練的重點是全體員工的逃生疏散演練和重點部位、崗位的災害初期應急處置演練。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平臺,面向全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應急救援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建設梯次配備、靈敏響應、高效運作的應急救援力量。

4、強化應急義務救援隊伍建設工作。

保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有人幹、有人會幹,而且能夠幹好。加強重大節日期間值班、自查力度,保證責任區內消防安全通道暢通、不被擠佔,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庫區安全標示清晰。

新《安全生產法》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爲主”的安全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6

新《安全生產法》已於12月1日頒佈並實施了,這是我們國家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一件喜事。爲推進安全生產依法管理,規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也爲我們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從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位置到進一步落實企業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政府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於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具有很多亮點和新意。作爲一個汽車運輸企業,結合x西電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汽車運輸分公司工作實際,談幾點淺薄體會。

一、新《安全生產法》把加強事故應急救援作爲一項重要內容,要求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和演練。

1、公司根據地方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的要求,編制完善了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報備案處理,以應對突發事件時相關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適應快速響應、減少損失。

2、公司安生部組織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年度不少於2次的員工消防滅火、緊急疏散演習演練。開展倉庫火災、車輛自燃、人員觸電受傷、場內叉車事故、貨架坍塌等意外傷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並有條件地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備案。

3、在應急救援時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採取有效地應急救援措施,並根據事故救援的組織需要採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負面影響。

二、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的高度關注,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有加,同時也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爲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指明瞭方向。

1、推進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覆蓋。應急預案制度的修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應急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突出企業預案與所在政府預案的銜接,讓預案更加簡明化、程序化、圖表化,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協作機制。加強協調與溝通,有效發揮各部門間應急處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快速響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培訓演練。演練的重點是全體員工的逃生疏散演練和重點部位、崗位的災害初期應急處置演練。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平臺,面向全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應急救援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建設梯次配備、靈敏響應、高效運作的應急救援力量。

4、強化應急義務救援隊伍建設工作。保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有人幹、有人會幹,而且能夠幹好。加強重大節日期間值班、自查力度,保證責任區內消防安全通道暢通、不被擠佔,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庫區安全標示清晰。

新《安全生產法》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爲主”的安全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7

《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更加明確了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在生產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指導方針。通過電廠班組近段時間學習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我談一點學習上的一些體會。

衆所周知,在傳統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終貫穿着“三不放過”的原則,經過一段時期的運行之後,體會到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不夠明確。因此,現在又將“三不放過”改爲了“四不放過”,加大了發生事故後的處理力度。這不失爲一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臺的《新安全生產法》則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爲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識”,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爲主”的原則和“防範勝於救災”的內涵。同時,也要形成建立積極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圍,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種各級領導幹部身體力行現出來的安全管理理念,從而促使所有人員表現出較高的重視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並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自己的職業價值中去,從而使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爲自己工作的行動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覈機制,是事故“超前防範”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將“安全生產考覈標準”納入到了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指標考覈”中去,從某種程度上起到了一個監督和防範的作用。然而,還存在着重視對安全事故的考覈,輕視對不安全因素、異常的監控。在這種安全管理體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種僥倖的心裏。孰不知,“小病不醫,終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再找原因談“幾不放過”晚矣。因此,一個完善的考覈機制應包含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健全“責任鏈”的監控系統,提高“防患”意識,從小事做起,建立必備的安全防患措施,堅決杜絕“三違”,養成工作嚴謹、執行制度認真、工作程序規範的良好工作作風。在實際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從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風尚。把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消滅在萌芽狀態。

作爲電力行業裏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對這個行業指明瞭一條道路,結合自身工作情況,接下來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增強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覺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範能力,增強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識。2、以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貫徹爲契機,全面提高自身學法、懂法、用法水平。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8

新的《安全生產法》出臺後,站裏進行了集中學習,站領導進行了解讀輔導,到省局參加了專題講座、也進行了自學,體會頗深。

第一、新法體現了鮮明的“以人爲本,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地位。

第二、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和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新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難得的是“綜合治理”,既要求運用行政、經濟、法治、科技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監督各個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和生產工作。又明確要求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進一步明確各方安全生產職責,體現了綜合治理的題中之義。

第三、明確了安全執法主體。

一是新法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二是新法明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將其統稱爲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是新法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爲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進一步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是明確委託規定的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然由本單位負責;

二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覈;

三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的七項職責。

第五、建立了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制度。新法把加強事前預防、強化隱患排查治理作爲一項重要內容:

一是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並向從業人員通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制度。

二是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三是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爲,設定了嚴格的行政處罰。

四是賦予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拒不執行執法決定、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實危險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採取停電、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的權力。

第六、加大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責任追究力度。

一是規定了事故行政處罰和終身行業禁入。

二是加大了罰款處罰力度,強化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震懾力,也有利於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能。

三是建立了嚴重違法行爲公告和通報制度。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爲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爲信息;對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並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9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將在20xx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我通過對《安全生產法》修改前後內容的對比發現,這次的修改幅度確實很大,新法由原來的97條修改爲114條,增加了17條,修改了70多個條款。新《安全生產法》稱得上是一部符合實際需要的安全生產法,下面我簡單談一下我讀完新《安全生產法》後的幾點體會:

第一,罰款額度增大。

原來有時候處罰1萬、2萬的標準,現在提高到5萬、10萬,特別是發生事故的,對企業的處罰額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對於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處罰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1000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罰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處分、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威懾的力還是很大的。

第二,強制手段加強。

原來安監局要求企業停產停業,最後發現這個企業半年、一年以後還在生產,還在運行,因爲有企業給他供電,有企業給他供水,還有企業給他供應能源,還有企業給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礦山裏的還有。這回《安全生產法》爲了保證執法的效果,規定安監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關單位停止供電、供水,包括供應民爆物品。這對保障執法的嚴肅性是非常有好處的。當然企業整改到位,隱患排除後,安監部門應該及時地恢復供電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嚴厲。

比如企業沒有搞培訓教育的,或者培訓教育不如實記錄的,或者沒有搞隱患排查的,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沒有建立的,也沒有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演練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規定是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你還不改就罰款。現在規定,責令改正的同時處以罰款,這對企業有一定的威懾力。以前我們執法的時候,企業說你不能罰我,責令改正,我馬上改。他有個僥倖心理,現在新發規定,只要發現違法行爲行政機關在要求企業整改的同時可以並處罰款,進一步提升了行政執法的威懾力。這一點應該是借鑑了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強。

新法中一個很重要的特點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個弊端,就是有行爲要求沒法律責任。比如法律義務條款要求你不準做這個不準做那個,但是缺乏法律的強制措施。這次我看了一下,並進行了仔細覈對,新《安全生產法》裏,應該說義務條款有行爲要求的,你違法了,法律責任裏就有相應的制裁措施,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可操作性。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10

新《安全生產法》明確了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在生產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方針。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識,安全生產不應當只在在事故後處理問題,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好的效果。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爲主”的原則和“防範勝於救災”的內涵。

在電力生產中,生產者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觀念轉變,是安全思想由強制性到自覺性的一次質的飛躍。但是,要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轉變依然是不夠的,還必須由“我要安全”轉變到“我會安全”,才能夠從事故源頭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電力系統是一門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而生產安全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有三類:

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發性。

二是線路、設備、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隱蔽性。

三是“人禍”人爲地違法、違規、違章,有其盲目性。且佔所有事故中的絕大部分。而“人禍”又可分爲二種表現形式:其

一是對規章明知故犯,明知這樣做不符合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着僥倖心理的習慣性違章。

二是對規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裏糊塗,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監護不到位。這些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人員安全責任不清,作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實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的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爲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只有自己學會了如何安全,纔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責任感與安全意識相輔相成,安全行爲才能自覺、具體,安全生產纔能有效進行;只有人人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隱患與避免違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