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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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七月十五就是中元節了,中元節有哪些習俗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一篇“中元節的習俗”,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元節的習俗

農曆七月十五這一天,老北京有中元法會、拜三官、盂蘭盆會、燒法船、祭祖、放河燈、點蓮花燈、送面羊等民俗。其實,民間之所以叫“鬼節”,無非是人們對逝去親人的追思。七月十五的習俗,剔除掉其中的迷信色彩,會發現其中包含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道。“人生百善孝爲先”,孝是善心、良心和愛心的體現,無論是對尚健在的長輩,還是已逝的親人,不忘孝道,這纔是“中元節”的現實意義。

應景戲

當時人們把此節作爲追念祖先以及已故親友的節日,老北京的各個戲園子每到這個日子,都要連演數日《目蓮救母》的京劇應景戲。這戲雖說是個“鬼戲”,但也宣揚了自古以來的孝道美德。

燒法船

這一天,老北京的皇宮內及一些大的寺廟,也有“燒法船”之俗,也稱“燒活”。法船是一種大型冥器,由舊時的冥衣鋪用木條或秫秸及彩紙糊制而成。法船上艙、櫓、槳、舵齊全,大的可糊幾層數節,抱到法會之處再拼接而成。

各寺廟道觀的僧侶和道士們當年在放焰口、做法事、誦經、焚香超度亡靈等儀式後,要焚燒一隻法船。抗戰時及勝利後,曾在北海公園的天王殿、中山公園的音樂堂、永安寺等處集會,由僧人、道士、喇嘛三種不同的宗教派別身披法衣、敲打法器,與各界人士、平民百姓一起爲抗戰陣亡的將士們舉行法會,當時還舉行了鄭重的焚燒法船、點河燈儀式,爲抗日將士超度,以表示追思。

祭祖

這天,還有祭祖的傳統。老北京這天各家均祭祀已故之宗親五代,以示“慎終追遠”。清《北京歲華記》載:“中元節前上冢如清明。”清《帝京歲時紀勝》也說:“中元祭掃,尤勝清明。綠樹蔭枝,青禾暢茂,蟬鳴鳥語,興助人遊。”

一般皇宮內還要在太廟舉行祭祖大典,民間百姓中元祭祖的形式有多種形式,有的親到墳地燒錢化紙,有的則在家以裝有金銀紙元寶的包裹當主位,用三碗水餃或其他果品爲祭,上香行禮後將包裹在門外焚化。據明《帝京景物略》雲:“上墳如清明時,或制小袋以往,祭甫訖,輒於墓次掏促織。滿袋則喜,秫竿肩之以歸。”說明自元、明以來,中元上墳,帶有秋季郊遊的性質。初秋之時,掃墓連帶全家秋遊,無疑是孩童們的一次出旅,孩子們早把“鬼節”拋之腦後。

放河燈、點蓮花燈

夜放河燈和點蓮花燈是中元節的重要習俗,也是繼正月十五元宵燈節後,老北京的又一個傳統燈節。

放河燈的歷史悠久,明人劉若愚的《明宮史》載:“七月十五日中元,甜食房做供品,西苑做法事,放河燈。”西苑即說的前三海。

清史中也有記載,皇宮內每年七月十五,太后及帝后嬪妃都要到北海觀看河燈。上千名的太監及侍衛,手持荷葉,葉上點燃蠟燭,燭光閃閃羅列兩岸,太液池水上幾千盞琉璃河燈隨波漂盪,並伴有梵樂和禪誦之聲。“坊巷遊人入夜喧,左連哈德右前門。繞城秋水河燈滿,今夜中元似上元。”清代文昭所著之《京師竹枝詞》描寫舊京中元節時的盛況。

放河燈亦做放荷燈,是自古以來流傳下來超度亡人的一種習俗。

老北京的荷花燈都是用天然的荷葉插上點好的蠟燭做成荷花燈。那時也有用西瓜、南瓜和紫茄子等,將其中心掏空,當中插上點好的蠟燭,將這些燈往河裏一送,順水漂流自然而下,排成一隊“水燈”,隨波盪漾,燭光映星,相映成趣。當時北京的什剎海、北海、積水潭、泡子河、東直門外的二閘、御河、護城河等地,到處是一片如晝燭光,月下百姓雲集,熱鬧非凡。電視劇《四世同堂》裏祁老爺子在河邊放河燈超度亡人的鏡頭,真實再現了老北京中元節的風俗。

蓮花燈則是用絲綢、絲紗、彩紙或玻璃製作的酷似蓮花的一種花燈。懸掛花燈已有兩千多年曆史,清乾隆年間每到七月十五的`夜晚在圓明園,乾隆皇帝及后妃都要到西洋景的“迷宮”處,看衆宮女提着綢制的蓮花燈來走迷宮。民國時期,七月十五這天點蓮花燈也是必需的習俗。四合院、大雜院裏的孩子,都人手一隻蓮花燈。市面上的各類集市——東安市場、隆福寺、崇文門花市、天橋、什剎海荷花市場等,從七夕節後即有專門的鋪面開始售賣蓮花燈,其燈皆是用彩紙蓮花瓣組成的各式花籃或鶴、鷺等飛禽動物,任人選購。普通街市上及串衚衕的小販賣的就是及其便宜的荷葉燈了。這些燈外形與河燈相仿,只是多根抵棍和線繩罷了。一些窮孩子還有用大棵香蒿子縛上香頭,或用蓮蓬插上香頭代替蓮花燈的。更爲別緻的是,茄子插香頭而燃之,謂“茄子燈”;西瓜瓢內插蠟燃之,謂“西瓜燈”。

七月十五前後的晚上,各家的孩子均呼伴結羣,遊逛街市衚衕,小孩們衆口一詞地喊道:“蓮花燈、蓮花燈,今兒個點了明兒個扔!”那時的孩子們要在夜晚相互比誰的燈更美更亮,當年謂此舉爲“斗燈會”。《舊京秋詞》中有這樣的描述,“小隊兒童巷口邀,紅衣蠟淚夜風搖。蓮燈似我新詩句,明日憑仍樂此宵。”七月十五之夜,水中河燈蕩碧波,岸上燭光滿城街,街市一片璀璨。

送羊節

農曆七月十五,還被稱爲“送羊節”。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羊,祥也。”甲骨文《卜辭》中也稱羊通祥。可見在古代,羊這種動物,一向代表吉祥之意。

舊京及華北地區的農村,民間流行七月十五由外祖父、舅舅給小外甥送活羊的習俗。傳說此風俗與沉香劈山救母的傳說有關。沉香劈山救母后,要追殺虐待其母的舅舅二郎神,二郎神爲重修兄妹之好和舅甥之誼,每年的七月十五都要給沉香送一對活羊,據說這是取二郎神和沉香之母“楊”姓的諧音,以重結兩家之好。從此民間留下了舅舅送活羊的習俗,後來逐漸演變爲送一對面羊。

這一民俗的另一說法是,母親爲出嫁的閨女用白麪塑一雙羊,當然還要蒸熟,而且羊頭還要纏掛上紅布條。孃家要組成一支小型送羊隊伍到新姑爺家,由新姑爺動手切開面羊,並將切下的第一塊用紅繩拴掛在客廳中,這塊“面羊肉”等到第二年的七月十五送來新面羊時才能取下來。這其中的講究是“陳羊見新羊,年年有餘糧。”新姑爺切完羊後,要吃羊頭,出嫁的閨女則吃羊腳,其他的分送男方長輩鄰里,以表和和美美,共享喜慶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