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濱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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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人事局發表了《企業職工工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明確說明了企業職工依法享有社會工傷保險的義務。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濱州工傷保險賠償範圍等相關信息。

2016年濱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2016年濱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享受哪些待遇?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十一、五級至六級級傷殘的工傷職工享受哪些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分: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分別支付22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36個月、30個月一次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被確認爲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所需資金,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

濱州工傷保險賠償範圍:

一、《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爲本單位全部職工或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職工個人是否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職業病後如何申報工傷?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因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及受其他不可因素影響不能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的,經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作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四、應當認定爲工傷的情形有那些?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五、視同工傷的情形有那些?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六、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有那些?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符合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濱州工傷保險繳費時間:

工傷保險繳費申報是指繳費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攜帶有關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包括以下內容:

(一)繳費單位在申報應繳納數額,繳費單位應在每月1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工傷保險費申報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繳費單位報送報申報表和有關材料。

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係一致的申報表簽章覈准;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覈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後再次審覈。

(三)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准其繳費申報後的3日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四)工傷保險費實行全額申報,全額繳納,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或未及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的,要追繳費款,並加收滯納金。

濱州工傷保險繳費查詢:

濱州工傷保險繳費網上查詢:

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鑑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查詢地點: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43-8212804

地址:濱州市陽信縣陽城六路567-3號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43-4357492

地址:濱州市鄒平縣醴泉一路附近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43-3336608

地址:濱州市濱城區黃河十六路創業大廈內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沾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43-7810556

地址:濱州市沾化區行政大廈內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無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43-6780099

地址:濱州市無棣縣棣新四路152號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