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流程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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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流程是怎樣的呢?又有哪些條件限制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廣東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流程及條件

廣東省工傷保險申請流程:

(一)單位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完成預受理後,網上預約並進行現場提交申領省直工傷保險待遇的資料。

(二)前臺受理工作人員現場接到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將當場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對已參加省直工傷保險,且申請材料完整的,應當場受理,發給《受理回執》。

(三)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工受傷時該人員未參加省直工傷保險的(先行支付除外)

2.因工受傷時單位未繳交工傷保險費的

3.未取得《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或醫療終結期後仍需治療(含舊傷復發)未取得批准證明的

4.未經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確認,擅自安裝、配置、維修、更換輔助器具的

5.申請資料不完整的。

(四)後臺審理前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材料後,應在6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並覈定其各項待遇。如果發現前臺受理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真實的應及時退回前臺通知補正資料,待資料補充完整真實後再重新啓動工傷待遇審理程序。

(五)單位經辦人持《受理回執》在約定的時間在我局網上打印《省直工傷保險待遇覈定表》。

(六)單位或申請人如果對省社保局覈定的待遇有疑問,應在60日內向省社保局提出。可通過以下方式諮詢:諮詢電話38818688、網上諮詢、現場大廳取諮詢號,確實有誤者,可申請重核。

廣東省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條件:

1.職工所在單位,應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按職業病防治法規被診斷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30日後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之日前的工傷待遇由單位負擔。

2.職工因工死亡,應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出工傷認定後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受傷應在完成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後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3.職工工傷後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必須安裝各類輔助器具的,須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康復機構提出意見,經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申請相關待遇。

4.領取長期待遇人員每年4-6月需提供領取資格的證明,符合條件的繼續發放待遇,逾期不提供或不符合條件的停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