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養老保險企業繳費費率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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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養老保險企業繳費率統一爲14%

2015年廣州養老保險企業繳費費率新標準

23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宣佈從今年1月1日起,廣州將統一全市不同所有制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費率爲14%,一改過去不同所有制企業分別按12%、20%兩個費率參加養老保險的情況。

此舉一出,廣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年度收入預計將減少約3億元。

新規

統一單位繳費比例

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表示,由於歷史原因,廣州市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存在“不同經濟,兩個羣體,兩種比例”的狀況。其中國有、集體三資企業等單位的本市城鎮戶籍(廣州戶籍)從業人員的單位繳費比例爲20%;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位從業人員及國有集體、三資企業等單位的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非廣州戶籍)的單位繳費比例爲12%。根據測算,上述兩類繳費費率平均下來,廣州企業爲員工參加養老保險整體費率約爲14.2%。

作爲實現全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前提之一,應首先統一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在廣州周邊的.東莞、深圳等城市,企業繳費費率有的甚至低於10%。繳費費率的各地不統一,也爲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增加難度。

省人社廳、財政廳、地稅局《關於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提出,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3%至1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5%的地區要調整爲15%,低於13%的地區要調整爲13%,單位繳費比例在13%—15%之間的維持不變。同時,各地級以上市對不同的戶籍人員、不同性質的企業類型,不得設置不同的單位繳費比例。同時要求各地要清理與國家、省規定不一致的社保政策。陳敏表示,經市政府統一,廣州最終確定將單位繳費比例統一在14%,這與目前廣州市養老保險的單位平均繳費比例14.2%接近。

影響

多數民企負擔或加重

對參保人個人無影響

調整單位繳費比例,對於參保人以及退休人員來說有沒有影響?陳敏明確表示本次調整對參保人並無影響。但由於目前廣州市內參保職工中,非廣州戶籍員工和非國有、集體企業較多,之前按12%費率繳費的企業佔多數,而按20%費率參保的企業則佔少數。因此,經過此次調整,增加社保負擔的企業可能佔多數。而根據測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年度收入預計將減少約3億元。

會上,陳敏也爲企業算了筆賬:在此次調整之前,廣州市五項社會保險的總體繳費費率爲35.32%,其中單位負擔24.82%。調整之後,社保繳費比例35.12%,個人繳費費率不變,企業繳費費率則減少至24.62%,降低了0.2個百分點,因此總體上企業負擔還是有所降低的。

此外,由於不同的城市職工養老保險負擔不同,全省範圍內的養老保險企業繳費費率並不統一,過去部分珠三角城市往往以設置較低的社保繳費費率作爲招商引資的主要手段,甚至出現了在廣州投資的企業選擇在珠三角地區爲職工參保的現象。

由於民營企業的繳費費率要比國企低,招聘非廣州戶籍勞動力的社保成本要低於招用廣州戶籍員工。這實際上造成了不同性質企業之間的不公平,也不利於本地戶籍人員的擴大就業。

對此,陳敏說:“統一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進一步爲廣州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也爲廣州市城鎮戶籍勞動者就業競爭創造了公平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