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蘭州2015年養老保險繳費最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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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明年執行養老保險繳費新標12檔自主選擇

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蘭州2015年養老保險繳費最新標準

蘭州明年執行養老保險繳費新標準

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共分12檔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

12月17日召開的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的《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規定,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共設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本規定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選擇500元及以上個人繳費的省級政府補貼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相關資訊

 個人繳費

每年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

根據《實施辦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其中,個人每年繳費標準設爲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財政補貼

最高補貼合計可達90元

《辦法》指出,有條件的村或社區集體可對參保人員給予補助,納入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範圍。省、市、縣(區)級財政統一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給予補貼,對100元至400元檔次的,省、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每年30元、15元補貼;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的,省、市財政每人每年分別給予60元、30元補貼,縣、區財政給予相應的.配套補貼。

養老保險待遇

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組成

《辦法》明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自該辦法實施之日起,已年滿60週歲及以上人員,爲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政府爲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支付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爲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且年滿60週歲的農村居民,繼續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未滿60週歲的,繼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併管理,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享受政府補貼及相關待遇。

那麼養老金究竟是按照怎樣的標準核發?根據規定,個人退休後每月所領取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組成,具體覈算辦法爲: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規定爲139)。

特困羣體

由縣區政府按最低繳費檔代繳

《辦法》要求,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五保戶繳費特困羣體,由縣、區政府按照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爲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對城鄉居民中計劃生育“兩戶”家庭,由縣、區政府按照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爲其代繳30元養老保險費。政府爲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同時建立待遇領取人員喪葬補助金制度,補助標準爲中央和省級12個月基礎養老金之和。辦法還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範圍,合併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