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辦理相關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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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失業保險辦理相關問題解答

  廣州失業保險辦理相關問題解答

廣州失業保險辦理流程

1、先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登記

2、在次日起30天內到地稅登記地對應的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3、錄入地稅部門沒有采集的數據(例如待遇發放所需銀行信息、經辦人等)。

廣州失業保險關係轉入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入:

1.屬於佛山、肇慶轉入且正在廣州市就業並參保。

2.屬於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且正在廣州市就業參保。

3.屬於單位跨統籌地區成建制轉移且正在廣州市參保。

2016年最新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