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補繳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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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繳費不足15年,可轉入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享受長期養老待遇。不過養老保險補交需要什麼條件呢?下面就跟着小編一起了解下!

2016補繳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2016補繳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如何補交養老金:

根據並勞社辦發[2009]190號文件規定對已參保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本人自願,可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於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前三十日,向所在的社會中介機構提出自願繼續繳費的書面申請,由社會中介機構以書面報告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並填報《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一式二份),經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徵繳科科長和分管主任覈准後從次月起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和書面報告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徵繳崗位按檔案管理歸檔,另一份《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存入本人檔案。

(二)企業或單位職工應於男年滿60週歲、女管理崗位年滿55週歲、女生產崗位年滿50週歲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自願繼續繳費的書面申請。如單位同意,由參保單位以書面報告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並填報《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一式二份),經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徵繳科科長和分管主任覈准後,可以繼續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繼續按企業職工的繳費辦法繳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將申請人檔案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一併轉移至社會中介機構,由社會中介機構以書面報告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並填報《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一式二份),經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徵繳科科長和分管主任覈准後,由申請人從次月起按全省統一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辦法和標準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和書面報告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徵繳崗位按檔案管理歸檔,另一份《續繳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存入本人檔案。

(三)按續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業務操作辦法第(一)、(二)款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後,參保單位或社會中介機構負責辦理停止繳費、退休審批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並從次月起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均按本人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辦法和參數執行。

補繳社會勞動養老保險的條件:(四種人員可以補繳)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新參保企業及其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基若干問題的補充通知》:

霧霾天你不得不買的保險保險怎麼買?保險哪種好?銀行大額信用卡網上快速申請股市低迷投資什麼賺錢1、新參保企業中的職工,參保前有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可計算爲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應在參保時辦理一次性補繳手續,參保後不再辦理。

2、已參保企業中的新參保職工,參保前有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可計算爲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應在參保時一次性辦結補繳手續,參保後不再辦理。

3、首次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主,參保前有領取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的從業時間,參保時可一次性辦結補繳手續,參保後不再辦理。

4、首次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前有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可計算爲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應在參保時一次性辦結補繳手續,參保後不再辦理。

已經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含已領取一次性支付待遇的'人員),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按國家、省有關規定不能計算爲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一律不能辦理補繳手續。

補充保險養老金領取方法有以下幾類:

⑴ 到達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

⑵ 員工在職期間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

⑶ 出國定居提前領取;

⑷ 重大疾病無勞動能力的提前領取。

這是由於其補充養老保險本身具有的社會保險性質決定的,所以員工無論何種原因辭職,除了上述情況一般不能領回保險金。

2016年養老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社會保險法》的目標:建立沒有缺失,覆蓋上沒有遺漏,銜接無縫隙的社保制度,使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其正式實施,標誌着“全民社保”跨越設想,進入實施階段。

繳費不足15年,兩條途徑可享受長期養老待遇

“累計繳費滿15年,是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養老金的的必備條件之一,”長期以來,那些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只能選擇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存儲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他們的老年生活缺乏穩定長期的有效保障,對此,《社會保險法》進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兩種處理方式:允許個人繳費至滿15年;轉入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種途徑都可以讓參保人獲得養老保險長期待遇。

繳費滿15年是享受長期待遇的“門檻”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最低繳費滿15年是參保人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必備條件。省人社廳副廳長張瑞書介紹說,最低15年的繳費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首先是,我國人口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3歲,爲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長期可持續發展,需要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其次,不論通過何種方式就業,繳費都累計年限,多數人可以比較容易地達到15年;最後,從國際經驗來看,實施繳費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基於繳費與待遇領取長期資金平衡的精算結果,大都規定有最低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