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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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補充養老保險跟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下面社保網就爲大家一一分析!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

學術上,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政府以政策指導和政策優惠爲導向,用工單位和員工共同出資,以資金積累和運作增值爲主要特徵,以提高出資單位員工的養老待遇爲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

通俗的說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不強迫繳納的,提高員工養老待遇的養老保險。我們平時說的養老保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其強制繳納是與補充養老保險的顯著的區別,包括繳納比例、方式都有嚴格限制,具體可參看《社會保險費可以約定嗎?》。

補充養老保險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必要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職工退休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實行補充保險則可以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明顯地改善和提高職工離退休後的生活待遇。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構成了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由於補充養老保險的特點,因此其是否繳納、繳納比例都比較靈活,可以由單位根據自身效益決定,根據不同的比例要求報有關部門備案或者批准即可。

一般,補充養老保險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種:⑴ 個人帳戶制;⑵ 單位帳戶制;⑶ 單位帳戶加個人帳戶。

補充養老保險分配和記帳也比較靈活,可以按單位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的比例進行分配,或按照單位的分配方案進行分配。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帳戶內,單位繳費可全部或部分記入。

補充保險賬戶是社會化管理的,並不是由單位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委託其他機構管理,經辦機構也須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一般來說,目前的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是各地社會保險管理部門。管理部門會對單位設單位帳戶,單位帳戶下再設個人帳戶,經辦機構每年打印收益對帳單以供查對。

補充保險養老金領取方法有以下幾類:

⑴ 到達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

⑵ 員工在職期間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

⑶ 出國定居提前領取;

⑷ 重大疾病無勞動能力的提前領取。

  補充養老保險跟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問:是不是本人已有養老保險,纔有補充養老保險一說呢?就是說如果不曾上過基本養老保險就不存在補充,是這樣嗎?上了補充養老保險之後,每月領保險金,和單位的各項工資福利之類沒有任何衝突吧?

答: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爲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三層次中的核心部分。國家多年來通過多途徑多方面提出,鼓勵企業建立三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在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公司的作用。

補充養老保險屬商業保險。因此,投保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需到商業保險公司(國家政策另有規定除外)辦理。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爲繳費基數;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爲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賬戶。按規定,只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應該按照個人的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爲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全部個人繳費都計入個人帳戶。

是這樣的,基本養老是國家的強制的。而補充養老則是企業自己組織的。企業完全可以不辦補充養老,勞動法並不要求企業必須提供補充養老。所以說這兩者沒有必然關係。理論上沒有基本養老也可以享受企業的補充養老。(但是企業連基本養老都不給你買,爲什麼要花錢給你補充養老呢?)這兒這是不衝突的,除非單位另有規定,否則單位的工資和基本養老金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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