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舊政策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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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城鎮居民、新農合兩大類醫保合併而成的新政,將成爲廣州居民獲得醫療保障的主要途徑之一。400多萬城鎮農村居民,屆時將在新政下享受統一的'醫療保障。關於新政,什麼人可以參保?怎麼參保?參保後的醫療保障待遇相比以往有何變化?對此,南都記者梳理了相關政策,試圖用新舊政策對比方式圖個明白。

廣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舊政策對比

 


 

怎麼參保

街道社區辦登記手續

參保登記:

1.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的城鄉居民,以戶爲單位由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統一到所屬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屬本市醫療救助金資助範圍的城鄉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除外),由本人或代理人根據申請人救助身份類別到所屬街道(鎮)民政部門或殘聯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3 .除按前兩種方式參保的在校學生外,其他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所屬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本市戶籍在園幼兒可由所在幼兒園統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所屬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4 .其他城鄉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住院門診特定項目

新舊政策基本相同。參保人員每次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以下簡稱住院起付標準),按一級醫療機構300元、二級醫療機構600元,三級醫療機構1000元。個人支付費用超起付線後,進入共付階段。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5%、三級醫療機構65%的比例給予報銷。其他城鄉居民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55%的比例給予醫保報銷。

注:明年啓動的城鄉居民醫保,其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住院、指定單病種、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普通門診(含急診,下同)以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