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被依法確認爲工傷後享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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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認定爲工傷後依法享受哪些待遇?

職工被依法確認爲工傷後享有哪些待遇

一、傷殘

(一)工傷醫療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這部分費用應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這部分費用需要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4、工傷康復的費用。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

5、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的費用。這些輔助器具一般屬於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同時還應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以上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進行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內工資待遇不變。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的支付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三)傷殘待遇。

1、一到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

傷殘津貼發放至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止。之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另外,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或選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A.傷殘津貼。傷殘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B.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a)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本人工資爲計發基數:五級傷殘計發18個月,六級傷殘計發16個月;

(b)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本人工資爲計發基數:五級傷殘計發16個月,六級傷殘計發14個月。

3、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a)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本人工資爲計發基數:七級傷殘計發14個月,八級傷殘計發12個月,九級傷殘計發10個月,十級傷殘計發8個月。

(b)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本人工資爲計發基數:七級傷殘計發12個月,八級傷殘計發10個月,九級傷殘計發8個月,十級傷殘計發6個月。

二、工亡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依照前述三項享受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前述第一、二項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