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州職工重大疾病補助上限最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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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0日,《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廣州醫療保險現行規定與新辦法有哪些不同?

2014廣州職工重大疾病補助上限最新標準

職工重大疾病補助上限將提高,並隨着平均工資的增加而上浮;參保繳費年限將由目前的10年提至15年,繳滿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取消靈活就業人員醫保;醫保定點藥店將不得經營米、面、捲紙等日用品和食品……《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簡稱《辦法》)日前開始徵求社會意見,條條款款都關係着市民切身利益,8月10日前,市民可向廣州市法制辦反映意見與建議。

醫保繳費年限延至15年

現行規定:參保人在繳納職工醫療保險10年後,本人又符合領取養老金的要求,不用繳費可繼續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辦法》:2014年1月1日後首次辦理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並繳費的,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但未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的人員,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按15年執行。

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且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的人員,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按10年執行。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者,可繳費至規定年限。在延繳醫保期間,按規定享受職工的醫保待遇。

重大疾病補助上限提高

現行規定:2001年,廣州設立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制度,職工看病費用累計超過當年醫保統籌的最高支付限額(爲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後,超出的部分由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基金補助,最高可以補助15萬元。

《辦法》:在一個醫保年度內,職工重疾醫療補助基金累計支付參保人最高限額爲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以2013年醫保年度爲例,2012年廣州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63752元,則當年職工重疾醫療補助最高支付限額可達19.13萬元,較現行的15萬元限額增長27.53%,隨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增長,這個上限也會“水漲船高”。若加上2013社保年度醫保最高報銷38.25萬元的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可達到57.38萬元。

《辦法》解釋,經測算,提高最高支付限額後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基金支出增加579萬元,對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基金影響不大。

醫保賬戶繼承可以提現

現行規定:參保人死亡後,個人醫療賬戶餘額劃入其繼承人的個人醫療賬戶。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醫療賬戶餘額可以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沒有繼承人的,個人醫療賬戶餘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辦法》: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在結清相關醫療費用後仍有結餘的,按繼承人意願劃入其個人賬戶或一次性支取現金;繼承人在參保人員死亡之日起2年內沒有申領的,個人賬戶餘額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解讀

取消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影響65萬人

《辦法》提到,鑑於靈活就業人員普遍反映參保繳費負擔重、待遇較低等問題,再設立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義不大。廣州市人社局解讀時稱,全市現有的65萬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靈活選擇轉入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參保人的繳費標準、醫保待遇也隨之有所浮動。此外《辦法》還取消了“一次性交納過渡金”的做法,以退休時未達最低年限不能一次性補繳來防止“突擊參保”者。

一:轉入職工醫保每月要多繳81元

舉例1:以目前一名36歲靈活就業人員吳先生爲例,《辦法》正式實施後,若吳先生選擇轉入職工醫保,其每月在醫保方面的繳費標準,將由現在的232.32元(以2013年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808元的4%計算),上漲至313.63元(5808元×60%×9%),比原標準需多繳81.32元。而此後,吳先生的醫保個人賬戶內每月都會有錢入賬,約爲104.5元(5808元×60%×3%)。

靈活就業人員轉入城鎮職工醫保,其繳費標準和醫保待遇將有何改變?

目前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繳費費率爲4%。而《辦法》中規定,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的繳費基數爲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9%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

隨着繳費標準的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將來的醫保待遇也將有所提高。目前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是沒有個人賬戶的,也就是說,醫保卡內每個月不會劃撥錢;未來若向職工醫保靠攏,靈活就業人員醫保也將有個人賬戶,每月按本年度本人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的2%~3.8%劃入參保人個人賬戶。

此外,其今後門診報銷的比例也將與職工醫保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