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上班骨折算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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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骨折竟不算工傷

工傷認定:上班骨折算不算工傷?

爲補貼家用,賴女士在一家物業公司當保潔,擦玻璃時不小心摔斷手,到現在還未痊癒。“公司支付了2000元醫藥費後,剩下的錢不肯付了。”賴女士和丈夫張先生很無奈。近日,張先生撥打晨報熱線8080000反映這個問題。記者調查發現,賴女士已經58歲,超過法定勞動年齡,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是聘用協議,因此不算工傷。昨日,經記者協調,物業公司的吳先生表示,願多補貼五六百元。

家屬:工作時摔傷了手

3月8日,張先生突然接到電話,說他的妻子在工作時摔倒了。他立刻趕到醫院,看到妻子的手骨折了,還挺嚴重。賴女士今年58歲,從去年7月開始,在廈門白世德樓宇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物業公司安排她在一小區裏當保潔員。

張先生說,出事當天妻子像往常一樣爬上椅子擦玻璃,從椅子上摔了下來,手摔骨折了被送到中醫院。受傷後短短一個月,賴女士的醫藥費就花了2000元左右,物業公司幫她報銷了。

然而,直到現在,賴女士的手還沒有痊癒,手不能抓東西,也不能工作。張先生拿着之後的醫藥費單去報銷,物業卻表示無法報銷了。從今年8月開始,物業公司也不再給賴女士發工資,還把她辭退了。張先生氣憤地說:“我和老婆都是打工的,家裏資金緊張,我老婆還需要拍片塗藥膏,物業公司怎麼可以不管我們。”

物業:願多給五六百元

廈門白世德樓宇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吳先生表示,因爲賴女士超過50歲,公司跟她簽訂的是聘用協議。公司爲她買了意外保險,但是她的`醫藥費超出了保險公司可以賠償的金額,多出的部分要由她自己出。辭退時也根據協議,提前通知她了。

吳先生還表示,已將賴女士的情況反饋給公司,工會可以多補貼她五六百元。

勞動部門:不算是工傷

賴女士在工作時手摔骨折,能否認定爲工傷?爲此,記者聯繫了廈門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科。工作人員表示,賴女士的年紀已超過法定勞動年齡,且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是聘用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關係,而是勞務關係,所以不能算工傷,醫藥費和受傷後的工資只能和單位協商處理。如果員工不滿意,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