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社保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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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爲。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綿陽社保繳費標準,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綿陽社保繳費標準

綿陽社保繳費標準

1、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覈定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2、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19〕2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嚴格落實降低社保費率政策

(一)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二)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覈定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按原標準執行。

(三)自2019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降至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降至0.4%。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四)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在現行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50%。

準確把握政策要點

(一)2019年5月1日以後各地清收當期單位新增欠費應按新費率執行;清收2019年5月1日以前的歷史欠費應按費款所屬期對應的費率政策執行。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仍按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辦發〔2018〕59號)規定比例逐年過渡,繳費基數上限爲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從2019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具體繳費基數檔次待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佈後另行通知。

(三)凡涉及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險種,均以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覈定繳費基數上下限,各險種具體上下限標準待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佈後另行通知。我省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費的籌資標準仍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執行。

(四)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和5月1日至12月31日兩個時間段的社保個人繳費基數覈定口徑及上下限標準不同,請各地注意把握。

(五)2019年計發有關養老保險待遇所涉及的職工平均工資參數(包括計算繳費指數所用參數),仍用上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