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4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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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提至2899元

江蘇2014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新標準

從省人社廳獲悉,從9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從2564元提高到2899元,上限從12820元提高到14496元。這也意味着,參保職工每個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將水漲船高。

記者瞭解到,參保職工一般按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爲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不過,工資收入較低和較高的參保職工,則要按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爲自己的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則跟統計部門公佈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掛鉤,2013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爲57985元。以養老保險爲例,繳費基數下限從2564元提高到2899元,由於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是8%,參保職工每月需多掏(2899-2564)×8%=26.8元。用人單位爲每個員工則需多繳養老保險費70.35元(繳費比例爲21%)。

考慮到各地私營企業均佔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羣體客觀存在,人社部門允許執行下限標準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2013年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於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於2564元確定;2013年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於2299元確定。

另外,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標準是否參照該規定辦理,由省轄市人社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