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17年居民醫保繳費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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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瞭解到,重慶2017年居民醫保繳費新標準有了一些變化,2017年重慶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最高350元,比2016年高70元。下面我們去看看詳細的內容吧!

重慶2017年居民醫保繳費新標準

參保繳費工作將於9月1日啓動,預繳期爲2016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據悉,2017年重慶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最高350元,比2016年高70元。

  三類人員可參保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我市居民醫保

1.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城鄉居民)。

2.在渝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

3.2017年出生並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以下簡稱新生兒)。

  9至12月集中繳費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參加我市2017年度居民醫保的參保人不同,因此繳費時間也不同。

據悉,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時間爲:

2016年9月至12月。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城鄉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參保繳費。

大學生參加我市2016年9月—2017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其繳費時間爲2016年秋季開學之日起的60日內。

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繳費時間爲出生之日起90日內。

  繳費標準上漲,分爲兩檔

2017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包括在渝高校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較今年均有所上漲。

據悉,2017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分爲兩檔:

1.城鄉居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一檔爲每人每年140元,二檔爲每人每年350元,較今年分別上漲了30元和70元。

2.城鄉居民在2017年7月至9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一檔爲每人每年140元+財政補助標準,二檔爲每人每年350元+財政補助標準。

3.在渝高校大學生參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檔爲每人每學年110元,二檔爲每人每學年280元,較今年分別上漲了30元和80元。

4.新生兒在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一檔爲每人每年140元,二檔爲每人每年350元。

在2017年7月至12月底期間參保繳費,或在2017年10月至12月出生90日內參保繳費的:一檔爲每人每年140元+財政補助標準,二檔爲每人每年350元+財政補助標準。

5.同時,城鄉居民2017年度居民醫保的門診定額包乾標準,仍按2016年80元/人標準執行。

  參保方式

1.城鄉居民以家庭爲單位選擇同一檔次參保,在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或區縣政府指定的單位參保繳費。

2.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還可按當地政府要求,在就讀學校參保繳費。

3.對舉家外出在市內跨區縣(自治縣)異地居住的,可委託他人在其戶籍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參保繳費,也可以在居住地區縣(自治縣)以家庭爲單位選擇同一檔次辦理參保繳費。

4.大學生在就讀學校參保繳費。

5.新生兒獨立參保,由其監護人在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獨立參保手續。

  何時享受待遇

  根據相關政策:

1.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間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爲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2.在2017年1月、2月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爲繳清費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3.在2017年3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需等待90日後可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4.在2016年秋季開學之日起60日內參保繳費的大學生,享受待遇時間爲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5.新生兒獨立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爲其出生之日起—2017年12月31日。

6.新生兒未獨立參保繳費的,可從其出生之日起隨參加居民醫保的母親享受當年的居民醫保待遇。

  普通門診費用報銷標準

根據規定,2017年,參保的城鄉居民和獨立參保的.新生兒每人可使用普通門診定額包乾費用80元。

定額包乾資金可以用於參保人員本人、親屬或指定人士,去門診就醫購藥或住院自付費用,在定額包乾額度內可全部使用,並且報銷比例爲100%,當年未使用的餘額,可跨年度結轉使用。

需要參保人員注意的是:普通門診定額包乾資金屬於居民醫保基金,不屬於個人所有,對沒有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額包乾資金不再結轉和使用。

2017年,參保的城鄉居民和獨立參保的新生兒在享受門診定額包乾報銷基礎上,還可享受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報銷,其報銷標準爲:

1.在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村衛生室、以及一級以下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定點併發生屬於我市醫保範圍的普通門診費用的參保人員,居民醫保基金按60%的比例報銷,年報銷限額100元/人。

2.未在基層醫療機構定點的參保人員,發生的屬於我市醫保範圍的普通門診費用,居民醫保基金按60%的比例報銷,年報銷限額60元/人。

3.大學生2016年9月—2017年8月學年度的普通門診按100元/人定額標準由其單位所屬的內部醫療機構統籌安排,專款專用。

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及報銷限額按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目前參保後能報銷多少

1. 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扣除100元/次的門檻費

甲類藥品一檔報銷:一檔80%、二檔85%;乙類藥品先自付10%,再按80%、85%比例報銷。

2.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扣除300元/次的門檻費

甲類藥品一檔報銷:一檔60%、二檔65%;乙類藥品先自付10%,再按60%、65%的比例報銷。

3.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扣除800元/次的門檻費

甲類藥品一檔報銷:一檔40%、二檔45%;乙類藥品先自付10%,再按40%、45%的比例報銷。

計算辦法:報銷金額=(符合醫保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門檻費)×報銷比例

此外,參保人員若有疑問,可撥打市人力社保熱線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