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出臺居民醫保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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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近期出臺醫保新政,擬將城鄉新農合與醫保並軌,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資訊吧!

蘇州出臺居民醫保新政

蘇州出臺居民醫保新政

吳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爲進一步提高我區醫療保障水平,加速推進我區與蘇州城區醫療保險並軌,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吳江區2017年度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將作出相應調整。

此次政策調整涉及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及住院待遇。政策調整內容自4月1日起執行。

今年,我區醫療保險並軌蘇州的步伐將進一步加快,財政投入力度將進一步加大,人均財政補助增加290元,全年財政增加投入近1億元。2017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爲1200元/年,其中個人繳費300元,其餘900元由區、鎮(區)兩級財政補助(符合參保條件的新吳江居民須全額繳納)。

在門診特定項目方面,三大病的基金結付比例將大幅提高,可減輕患大病、重病參保居民的醫療費用負擔。具體來說,參保居民因惡性腫瘤放療化療、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後在門診使用抗排異專科藥物的治療費用,在20萬元限額內,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不僅如此,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在門診使用專科藥物的治療費用,在8000元限額內,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血友病患者在門診使用專科藥物的治療費用,在60000元限額內,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白內障門診手術政策範圍費用在3800元限額內(其中白內障超聲乳化手術費用限價2800元,包含檢查、麻醉、用藥、治療、材料等全部費用;人工晶體費用限價1000元),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需要注意的是,在單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與住院累計政策範圍醫療費用以20萬元封頂。

與此同時,吳江居民在蘇州市內住院起付標準和住院限額內結付比例將與蘇州城區一致。

吳江居民在蘇州市範圍內定點或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分別調整爲:三級醫院6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一級醫院200元;在蘇州市以外的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爲1000元;患重症精神病的參保居民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治療不設起付標準。

今年,吳江居民住院封頂線也按照蘇州城區封頂線標準作了調整,統一調整爲20萬元。

我區居民的住院限額內結付比例也有所提高。在蘇州市範圍內定點或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4萬元(含4萬元)以內的'部分,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4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基金結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20萬元)的部分,基金結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在蘇州市以外的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在上述結付比例的基礎上下降20個百分點。

延伸閱讀

蘇州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結付標準

一、普通居民、普通門診

每一結算年度在1000元限額內按比例報銷:

1、在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線和站、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及鄉鎮等基層醫院就醫:按50%標準報銷

2、在非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鄉鎮等基層醫院就醫:按40%標準報銷

3、在區(縣)級、專科醫院就醫:按35%標準報銷

4、在市級及市級以上醫院就醫:按30%標準報銷

二、普通居民、住院

住院報銷有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內的要自己支付,起付標準以外的費用才能報銷。

起付標準

1、市級及市級以上醫院600元,區(縣)級醫院、專科醫院400元,鄉鎮等基層醫院200元,當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均爲100元。

2、連續住院超過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結算,超過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處理。

3、一個結算年度內累計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以20萬元爲封頂線;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結付。

4、凡在本市廣濟醫院、精神病福利院、太倉安康醫院就醫,經確診爲精神病住院治療的參保人員,其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住院費用不設起付標準。

報銷比例

1、起付線以上至4萬元(含)的部分基金結付75%

2、4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部分基金結付80%

3、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基金結付90%門診特定項目

三、門診特定項目

1.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惡性腫瘤化放療治療期:累計20萬元(包括住院費用)內報銷90%

2.惡性腫瘤:治療期每一結算年度在20萬元限額(含住院費用)內報銷90%;康復期(治療期結束後4個結算年度)報銷90%

3.再生障礙性貧血:8000元以內報銷90%

4.血友病:6萬元以內報銷90%

重症精神病:2000元以內全額結付

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植入:3500元內基金結付90%

所需材料

持填寫有診斷依據的《蘇州市區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特定項目登記表》、就醫證卡及相關診斷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門診特定項目登記確認手續

四、學生和兒童繳費標準

中小學生、少年兒童:150元/人/年

大學生:100元/人/年

1.普通門診:每一結算年度在1000元限額內統一按50%的比例報銷。

2.住院:超過起付標準的費用才能報銷,學生和少年兒童的起付標準統一爲500元。

3.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至4萬元(含)的部分報銷75%

4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部分報銷80%

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報銷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