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區社保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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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白雲區社保局簡介

地址:景雲路22號白雲勞動大廈

聯繫電話:(020)26092304

上班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週一至週五)

公交路線:

1、乘坐公交66路; 76a快線; 76a路; 76路; 190路; 544路; 546路; 706路; 712路; 713路公交車到 柯子嶺 站下步行50米。

2、乘坐公交546路;夜32路公交車到 河田西路 站下步行165米。

3、乘坐公交928路公交車到 雲苑直街口 站下步行170米。

管轄範圍:三元里街、鬆洲街、景泰街、黃石街、同德街、棠景街、新市街、同和街、京溪街、永平街、均禾街、嘉禾街、石井街、金沙街和江高鎮、人和鎮、太和鎮、鍾落潭鎮

郵編:510405

網站:

簡介

辦事機構及職能簡介:

辦事機構聯繫地址聯繫電話諮詢電話投訴電話
①勞動監察大隊石牌東路117號875899638750767987568311
②仲裁委員會辦公室87589958
③勞動就業服務就業管理中心87580766
職業介紹所87542009
④就業訓練中心石牌東路147號3889739238897392
⑤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石牌東路137號7樓3889645438897996
⑥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龍口西路73號87514587
⑦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辦公室天府路1號2號樓10樓386225573862256038622556

白雲區勞動局信訪室:信訪接待。

白雲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工作培訓、工作介紹、離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與勞動監察等。

白雲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宣傳、監督和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相關勞動政策,接受違規舉報等。

白雲區公費醫療辦公室:受理本區內公共醫療的相關事務。

白雲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本區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糾紛的調解與仲裁。

白雲區退休管理辦公室:離休職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

白雲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等。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資金的徵繳、發放等方面的工作職能。

職業技能鑑定站:職工技能培訓、考覈工作。

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穗文〔2009〕14號)和《中共廣州市白雲區委辦公室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雲委辦發〔2009〕40號),設立廣州市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社局),爲白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廣州市人民政府、白雲區人民政府公佈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廣州市白雲區人事局、廣州市白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廣州市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工作、統籌城鄉就業和促進就業工作、統籌人才市場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服務、統籌職業培訓機構管理,依法健全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關係、信訪維穩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調整仲裁體系。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管理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我區統籌城鄉的就業促進工作計劃和具體方案,依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組織落實促進就業的各項措施。

(四)負責本區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麪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制定本區職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統籌建立本區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工作;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的待遇支付工作,以及社會保險跨省、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和涉農社會保險的協調促進工作。

(六)負責本區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協助上級社保機構實現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體平衡。

(七)負責本區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完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系。

(八)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導全區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據有關政策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管理。

(十)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組織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和繼續教育政策,組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評價和培養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組織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擬訂和組織實施人員調配計劃和特殊人員安置計劃。

(十三)負責勞動關係協調工作;監督用人單位執行勞動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統籌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協調落實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勞動糾紛案件。

(十四)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代表區政府指導和督促、檢查街鎮開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係調整、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社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社會保障科

(三)勞動關係與信訪科

(四)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五)工資福利科

(六)人才開發科(掛職稱改革辦公室、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辦公室牌子)

(七)組織人事科(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