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武漢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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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武漢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是怎麼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7武漢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武漢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需武漢市各社保處(東湖分局)辦理的業務:

(一)工傷登記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的,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各社保處(東湖分局)登記,填寫表1(一式兩份),並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需提供的資料:個人身份證、個人委託單位工傷認定的委託書(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經過、委託事項、簽名、蓋章或按手印等)、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用人單位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首次就診原始病歷及出院小結、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四份)、申請人用人單位及其他聯繫方式。

工傷認定後需留《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一份由社保處(東湖分局)存檔。

(二)現金申報

取得工傷認定前的診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或個人墊支,取得工傷認定後進行現金報銷。需提供的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書》(由市勞動局工傷認定部門提供)複印件、表2一式三份、工傷人員治療病歷、出院小結(複印件需加蓋醫院公章)、住院首頁、手術記錄、住院臨時醫囑和長期醫囑、結算髮票、醫療費用清單。

費用審覈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工傷等級待遇覈算

已評定工傷傷殘、護理等級或工亡的,可申請工傷傷殘(工亡)待遇,需提供的資料有:《工傷認定決定書》複印件、《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由市勞動局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提供)複印件、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複印件、表13一式三份、參保繳費歷史記錄。工亡有供養親屬的,需提供被供養人身份證及戶口複印件、街道辦或村委會親屬關係證明、生存現況證明(如學校提供的在校證明、街道辦提供的生存證明等)。

(四)注意事項

工傷醫療費用各類現金報銷,如無特別說明,均需在診療結束後30日內提交相關材料。

工傷醫療現金報銷需提供的醫療費用清單,以彙總明細清單爲宜,方便審覈。

診療過程中使用置換材料(內固定鋼板、鈦釘等)的,需提供說明書或條形碼及醫院購進發票複印件。

工傷涉及機動車交通事故、民事及刑事糾紛的,在進行工傷醫療費用及待遇等級結算時,需提供交通大隊、公安局或法院的相關證明、判決材料、調解明細等。

武漢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補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補償項目如下:

(一)工傷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屬於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範圍的,全額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由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武漢市住院期間現行伙食補助爲15元/日。

(三)異地工傷治療的交通費、食宿費

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經市醫保中心或市級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報銷外地住院前3日內發生的住宿費,標準爲每人每天150元。憑火車票、船票、汽車票報銷工傷職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費(不含火車軟臥票、飛機票)。

(四)康復治療費

工傷康復所需費用屬於工傷保險康復項目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支付範圍的,全額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器具。輔助器具在湖北省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之內配置。

(六)護理費標準

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生活護理費按月享受。

護理費(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0%。

停工留薪期內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受傷職工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七)工亡待遇標準

因工死亡待遇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親屬撫卹金(按月發放)配偶:本人工資×40%;其他供養親屬:本人工資×30%;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的基礎上增加10%;注:多個供養親屬的撫卹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八)傷殘待遇標準

補償類別定期傷殘津貼傷殘補助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1級本人工資×90%本人工資×27個月2級本人工資×85%本人工資×25個月3級本人工資×80%本人工資×23個月4級本人工資×75%本人工資×21個月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5級本人工資×70%(企業支付)本人工資×18個月6級本人工資×60%(企業支付)本人工資×16個月部分喪失勞動

能力7級本人工資×13個月8級本人工資×11個月9級本人工資×9個月10級本人工資×7個月

(九)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